中國國家信訪局局長周佔順日前接受新華社《半月談》雜誌的採訪時,指出了當前信訪事件中的4個80%: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的問題;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實際困難和問題應予解決;80%以上是可以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決的;80%以上是基層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在信訪工作上最具發言權的人士,對信訪事件進行如此細緻量化的定性分析,無疑可以為各級政府如何對待信訪事件、上訪群眾方面,提供新的參照和警示。
由這4個80%及周佔順局長對此進行的具體說明可以看出,信訪群眾中的絕大部分人不是無理取鬧,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是因為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又沒有得到及時解決,才走上信訪之路的。如果各級官員都能以群眾利益為重,將群眾面臨的問題解決於基層,則大部分信訪事件本可以不必發生。
北京青年報分析文章指出,造成大量信訪事件出現的責任,主要不在上訪群眾,而是在於某些地方的黨委、政府。因為群眾面臨的具體問題未能在基層得到妥善的解決,才造成大量群眾的逐級或越級上訪,以至於形成引人注目的社會現象。
大量「基層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解決和認真的對待,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和解決問題的途徑都不夠通暢,才造成大量信訪現象的出現。而「毛細血管」的堵塞,對社會肌體的危害同樣是嚴重甚至致命的。
明報報導說,「上訪」是中國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它始於文革結束後不久,時任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監於當時上京申冤者眾,於是決定在各級政府設立專門接待民眾投訴的「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公室」。之後,《國務院信訪條例》也用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了公民的信訪權利。不過,地方當局對上訪制度往往既愛又恨,態度複雜。
根據信訪條例,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團體組織,「可以採用書信、電話或走訪等形式,向各級政府或行政機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這本來也是中共「密切聯繫群眾」的法寶之一。
中國官員出於「報喜不報憂」和「保烏紗」心態,視民眾上訪為「抹黑地方」、「和領導過不去」而大加打壓,甚至頒令「禁止越級上訪」。上海當局前不久對進京上訪投訴的市民大動干戈,甚至派便衣赴京將上訪者強押回上海,便是典型。
至於海內外知道上海一名普通律師鄭恩寵的名字,還是要拜曾號稱「上海首富」周正毅所「賜」。上海一批拆遷戶不滿拆遷賠償,憤而向北京告御狀,揭露周正毅勾結官員掠奪弱勢百姓的利益,令他們喪失棲身家園。而率領拆遷戶與官商抗爭的,正是鄭恩寵。
分析人士說,民眾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向衙門上訪甚至到北京告御狀,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然而,一些地方官員卻視上訪百姓為刁民,肆意阻撓。北京也將天安門廣場周邊地區劃為禁區,將上訪者視為「滋事者」。其實,上訪本是依法行事,且本已困苦的百姓,如果不是走投無路,誰又願意千里迢迢前往京城告御狀。當局在處理上訪者時,切莫以法律的名義踐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