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師範大學心理系學生,今年23歲的劉荻是在去年11月份被捕的,公安機關對她的指控是「顛覆國家政權罪」,證據是她在網上以「不鏽鋼老鼠」為名發表了一些令北京當局感到不快的政論性文章。一年後的11月28號她被取保候審,走出了北京秦城監獄。但是,取保候審意味著她的案子並沒有了結。經常為異議人士做辯護的北京律師莫少平從法律意義上解釋了取保候審的含義:
莫少平:「偵察機關覺得在短時間之內,在正常的偵察期限之內確實沒法掌握非常有力的定罪證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偵察機關通常就說,我只能先取保候審,最長期限到12個月,在這個期間,偵察機關還可以繼續偵察,如果偵察了以後認為確實掌握了有罪的證據,他隨時還可以把她交付審判。」
自從劉荻重獲自由以後,有報導說,有可能在十二月中旬左右就可以知道中國政府是否為劉荻定罪。但是,劉荻的律師閻如玉告訴自由亞洲電臺不可能這麼快:
閻如玉:「法院要在12月份判決,這個不準確,因為這個案子是在檢察院的,檢察院沒有起訴到法院。」
閻如玉還說,由於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是12個月,所以政府要在12個月之內作出決定如何處理劉荻的案子。但是閻如玉說,至今檢察院還沒有對劉荻提出指控:
閻如玉:「檢察院還沒有指控她呢。」
記者:「公安局方面是指控她顛覆國家政權,為什麼檢察院還沒有指控呢?」
閻如玉:「檢察院曾經退回公安局普通偵察,原因是認為證據不足。」
記者:「現在有沒有新的證據來指控劉荻呢?」
閻如玉:「這個我們不清楚,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律師還沒有看到有關的案卷材料。」
據莫少平分析,政府對劉荻一案的處理,不外乎以下幾種可能:
莫少平:「一種可能呢,偵察機關在這12個月之內,他認為她還是構成犯罪,補充偵察了有關證據,那麼他還是可以移送到檢察院申請起訴,檢察院面臨著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確實構成犯罪,他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開庭審理,也可能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也就是這個案子了結了,再有另外一種情況,公安機關不把她移送到檢察院了,最長到12個月,他認為這個案子劉荻確實不構成犯罪,他就必需解除取保候審,做出一個無罪釋放的決定,這個時候公安機關要承擔國家賠償的責任,當然,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也面臨著一個國家賠償的問題。」
莫少平還介紹說,上次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把劉荻一案打回公安機關補充偵察之後,按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只有一個月的時間繼續偵察。如果一個月後還沒能發現新的證據,就可考慮取保候審,從而獲得12個月的時間補充偵察。也就是說,劉荻獲得取保候審是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必走的一步。由於時機過於敏感,正處於德國總理即將訪華和中國總理即將訪美之際,所以外界認為這又是中國政府在人權上討好外國政府的慣常做法。不過,身在北京的獨立作家劉曉波則對中國政府對劉荻的處理方法頗感欣慰:
劉曉波:「不管他出於什麼樣的考慮,我覺得這些動機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在於,他確實做出了某種善意的姿態,你可說他是一種偽善,但是當國內民意和主流社會的壓力強大到使這個政權不得不偽善的時候,那麼我就覺得這是一個中國能夠真正走向保護人權的善政的開端。」
儘管這樣,劉曉波還想提醒人們注意,就在劉荻和其他兩位網路異議人士被取保候審的同一天,另一位異議人士姜力均被判刑四年;另外因為呼籲當局釋放劉荻而被捕入獄的網路異議人士社導斌,羅長福等還被關在獄中。
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