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指出,華棣於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叛逃出國,後來在美國史丹福大學國家安全與軍備控制中心任研究員,並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他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返回中國大陸參加親人葬禮時被捕,一九九九年三月被北京第一法院判刑十五年。當華棣上訴到北京高級法院後,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要求中院重審該案,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院改判為十年。華棣再次上訴,但二零零一年北京高院維持了中院的十年判決。法院唯一的證據,是指他在一九九二年與史丹福導彈專家劉易斯發表了「中國導彈計畫:技術、戰略、目標」論文。
信息中心又說,最近華棣的家人到上海提藍橋監獄探望他,獲知華棣患有罕見的男性乳癌,目前只是藥物控制並沒有做手術。由於他是重要政治犯,不能像其他犯人一樣獲保釋,其家人已五次向當局提出保外就醫,以及將他轉到北京監獄方便探親,但當局沒有回應。
(中央社)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