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出,林姓中國新娘來臺十年以上,已取得我國身份證,她已離婚,但交遊廣闊,包括台籍及外籍的男性友人都有,不過,她雖與黃嫌認識,但兩人並非男女朋友關係。
林女於上週約談到案時,調查員認為她連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都疑有閃躲避答情形;辦案人員指出,「她什麼都沒說」,反而讓檢調起了疑心,因此日內將再度約談她,以釐清相關疑點。
調查指出,林女涉及引介軍火商與黃正安認識,部分軍火商則與黃勾結,意圖出售「精靈炸彈」及中科院相關飛彈技術予外國,至於林女是單純的介紹雙方認識,或另有圖謀,檢調表示,須進一步調查。
日內也將約談的三名軍火商,分屬不同公司,但與黃熟識,其中兩人於上週五約談未到,調查局表示,若日內再不到案,會請求檢方簽發拘票,將他們拘提到案。
檢調目前掌握的事證顯示,黃嫌雖利用網路聯繫,結交不少女性朋友,而且不時更換,但清查後發現,這些女性友人並非中國派遣的特工,也未協助刺搜軍機,黃嫌出賣機密資料給中國的動機,應該只是為了錢。
精研飛彈 他流出不少機密
〔記者李永盛□臺北報導〕檢調偵辦黃正安共諜案,查出黃涉嫌刺搜中科院研發的精靈炸彈及相關高科技飛彈資料,意圖出賣予中國、埃及等國家;調查指出,黃嫌出售給中國的極機密資料,竟索價二百萬美元,相當於台幣七千萬元,「依價換算」出的資料機密等級與軍機價值,令辦案人員咋舌。
檢調並指出,黃嫌透過軍火商接洽出售軍事機密時,曾提供「見面禮」,將疑為天弓飛彈等相關飛彈技術資料或電子參數交付中國,以取信中國特工。
檢調認定中科院上述極機密計畫中,有部分已遭黃嫌刺搜,尤其是相關飛彈及電子通訊技術中的性能及電子參數,一旦落入敵手,對方即可針對刺搜到的參數資料,研發反制之道,如此一來,將對我防空、制海及國軍通訊造成重大危害。
檢調表示,究竟黃嫌刺搜及交付的軍機有多少,是後續偵辦重點。
調查指出,黃嫌犯案的動機,其實只是為了錢;而黃嫌意圖泄密的對象,並不只中國及埃及,還包括其他國家。
黃嫌涉及與軍火商勾結,原本意圖以成立軍火公司為幌子,將中科院研發的「精靈炸彈」技術賣給埃及。
由於黃嫌精于飛彈研發,在中科院發展精靈炸彈技術時曾提供相當協助,但部分關鍵技術卻是由中科院其他研究人員研發出來,黃嫌無法提供完整技術,所以出賣炸彈技術給埃及的計畫告吹。
但黃嫌透過國內軍火商牽線,意圖將「精靈炸彈」、中科院第二所相關飛彈技術出售予中國,並索價二百萬美元。
調查指出,黃嫌具有飛彈研發專長,人稱「黃博士」,他任職中科院二十餘年,並在第二研究所,即飛彈火箭研究所擔任過計畫管理組代理組長,對中科院飛彈火箭關鍵技術的研發,具有相當程度的瞭解,這也是他敢向中國索價二百萬美元的原因之一。
辦案人員指出,中科院第二研究所近年來發展的雄風、天弓、天劍系列計畫,是中科院研發的重點項目,內容包括制空、制海等系列,以及機載、船載與陸基發射等不同的型式。
其中包括雄風三型超音速制海飛彈、雄二E型對地遙攻飛彈、天弓三型反飛彈系統,以及傳聞中的中程飛彈研發,都是中科院近年來研發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