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為了阻撓該議案的通過,中國政府可以說是不惜任何代價,除了以經濟、金錢做誘餌外,還善於利用兩面手法,欺騙聯合國和其它國家。
首先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召開之際,一方面,中國政府會釋放一些被關押的人士,以顯示自己人權的改善;另一方面,中國政府會派出大量人員到日內瓦,遊說各國在投票時投反對票或棄權票,同時許諾提供資金援助或在經濟合作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於一些發達國家,中國政府往往許以政治和經濟上的好處。而對於亞非拉等第三世界國家,中國政府則有效地施展了威脅、金錢拉攏等手段,使得自己人權狀況也不佳的他們,乖乖地成為中國政府的應聲蟲。
同時,中國政府還向當地政府部門施壓,阻撓各團體進行抗議。比如,2001年人權會議期間,儘管法輪功已得到州政府及聯邦政府的同意在聯合國萬國廣場前進行和平請願,但這一權利卻被取消。州政府和聯邦政府負責這一事件的人士都紛紛直截了當地表示,中國使館為了表達他們對「欺騙世人和反對中國政府的XX」的意見,加緊打電話和約見。瑞士自由黨參議員皮埃爾.慕樂毫不隱諱地說:「所有與中國有關的事中國大使館都要管。由於日內瓦和北京上海都有文化合作協議,所以我們的關係非常好。」而一位瑞士外交官說「中國人最知道如何用影響雙邊關係之後果來曉諭對方」。
其次,利用大會運作程序,阻撓對譴責議案進行進一步討論。根據前《世界報》(LeMonde)駐瑞士記者讓-克羅德.布海(Jean-ClaudeBUHRER)先生於2003年出版的《聯合國反對人權?》一書披露:中國為了阻礙人權委員會採取行動,最先在人權委員會上提出了「不動議案」,它迫使成員國在還未討論實質問題之前,先討論「討不討論」的問題,而最終使本質問題擱置。這也是那些專制國家提出的所謂「穩定壓倒混亂」的根本目的,因為這些政府最怕的,就是反對意見。一個定期參加國際人權討論會的外交官說,此種程序性動議有著削弱人權委員會功用的危險。對於某些通過「不動議案」的國家與中國是否有幕後交易,布海先生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說,非洲的一位代表就曾說過,他知道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體制的弊病,也清楚中國人權問題的嚴重,但由於中國給他們國家錢,他們又確實需要錢,所以他們在收了錢後答應2年之內不予討論中國人權問題。
此外,在會議期間,竭力阻撓各團體譴責和披露中國人權狀況的發言。比如在2000年人權會議上,一中國民主人士準備發言時,趕上了大會輪值主席是尼泊爾政府的代表。中國政府的幾個代表便一次又一次地輪流上臺,拉住那個尼泊爾人說悄悄話,而該民主人士的發言次序就奇怪地一次又一次地被往後推,一直被推到第40名。末了,就在前兩位代表發言後,中國政府的代表公然正式舉手抗議,以程序問題為藉口,強烈要求大會取消其發言。巴基斯坦政府代表馬上跟進抗議,表示堅決贊成中國政府代表的要求。尼泊爾主席趕忙說他注意到了兩個成員國的抗議,接著宣布時間不早,會議結束。可以說,巴基斯坦和中國政府之間是核武材料凝成的「友誼」,而尼泊爾更是中國的「應聲蟲」。
再則,中國政府還善於利用兩面手法,欺騙聯合國和其它國家。一方面,中國表達誠意,願意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和西方國家進行人權對話。比如在當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高級專員(等於主席)羅賓森夫人訪華時,中國承諾將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稱需人大批准。而這種承諾早在克林頓訪華時已被提出。後來該條約雖被批准,但仍保留了「拒絕中國公民享有結社等權利。」而中國政府與歐盟也在90年代開始了人權對話,但希望歐盟不要公開批評中國政府。另一方面,無論是批准條約還是對話更多地是一種姿態。儘管上述條約詳細規定了公民有信仰、言論等自由,但在中國國內,侵犯人權的事情仍屢見不鮮。比如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監獄,甚至被虐殺;在網路上發表不同看法者連續被逮捕等。這表明,中國政府毫無誠意改善其人權,而以欺騙的手段矇蔽外界。
對於中國政府為阻撓譴責其人權議案通過的種種幕後交易我們目前無法詳盡知曉,但從其一貫不遺餘力地阻撓行為看,正說明其對人權狀況的心虛。雖然人權委員會也像其它委員會一樣,為了不得罪任何人,為了一些所謂的國家利益,而沒有勇氣去譴責中國。但如果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每年都只敢去批評那些侵犯人權的小國家,而不敢去譴責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最不講道理的一個專制政權,那麼這個委員會存在的意義在哪裡呢?一位作家這樣說過:「如果對待民主就像點菜一樣隨便,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點了,那麼那些專治的國家就會強迫別人,因為在他們面前的是一些沒有膽量敢提出觀點的人。」
(原題目:中共阻撓譴責其人權議案通過之手法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