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動向3月刊透露出的部分消息說,中國大陸2003年遊行、示威、集會等抗爭活動情況:城鎮,12,370件, 2,337,650多人次;農村,8763件,8,124,260多人次……
● 官逼民反
群眾在遊行、示威、集會活動中,與公安、武警發生衝突 事件,城鎮279宗;農村415宗。
衝擊黨政機關事件,城鎮117宗;農村250宗。
2003年,城鎮、農村遊行、示威、集會超過一百萬人次的省區有:河南省、遼寧省、湖北省、湖南省。
人次超過五十萬的省區有: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四川省、河北省、山東省、陝西省、黑龍江省。
● 中共是製造遊行示威信訪的罪魁禍首
2003年遊行示威信訪情況
三月初,中共當局通報了二OO三年全國信訪和遊行示威情況。全年遊行示威等抗爭活動,突破一千萬人次。
2003年,到國務院、人大常委信訪局上訪的,有216,475人次;到各部委辦上訪的,有327,330人次;到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部上訪的,有74,792人次。
中共中央、國務院、人大常委會、中紀委,接獲舉報、申訴和建議信函,有1,428,920件。
到各地省級有關部門上訪的,有4124510人次;到省級司法部門、法院、檢察院上訪的,有764250人次。
各省級黨、政、人大、紀委接獲舉報、申訴和建議信函,有8477250件。
群眾信訪內容,主要是個人權利受到了損害,舉報黨政、公安、企業的腐敗和不法情況……,一句話是官逼民反。
● 中共的處理意見
最近,當局下發了對城鄉遊行、示威、集會六條處理意見:
(一)有關部門,要及時、全面、正確掌握本地區社會的動向,要按政策化解引發抗爭的事件,防止事件惡化;
(二)對群眾發動的為工作、生活、經濟、社會保障,對政府部門官僚腐敗的遊行、示威、請願、集會活動,一律不准使用武器裝備解決;
(三)對群眾發動的規模性抗爭活動,有衝擊黨政機關、有低度粗暴舉動者,應予以宣傳、警告、阻止,一律不准使用武器裝備解決;
(四)對群眾發動規模性抗爭活動,演變為衝擊政府機要室、公安拘留所、武器庫、監獄等,應予發出警告,在警告、阻止無效後,即請示省(區)級政府,動用有限度武力,防止事態惡化;
(五)對在規模性抗爭活動中,證實有敵對勢力、地下非法宗教勢力(地上的宗教領袖不愛神佛愛中共)、外國敵對勢力主導、操控、唆使,應果斷對為首份子,採取必要措施,控制場面,防止事態惡化;(因為中共總在主導、操控、唆使,所以認為別人也如此卑鄙無恥。)
(六)凡在城鎮地區,發生千人以上規模,農村地區發生三千人以上規模的遊行、示威、請願、集會等抗爭活動,省市主要負責人應到現場調解,控制場面,避免惡化。
大陸人民看到,這六條中共真正實施的是第五條,這一條和對不同政見者的處理是一樣的──「果斷」「採取必要措施」──鎮壓、鎮壓、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