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大公報》發表題為《譴責借反釋法製造暴力事件》的社評說:人大釋法只是說清法理,不會破壞社會的安定繁榮,中央是誠心誠意、言出必行地維護香港同胞的福祉,港人對釋法完全沒有疑慮的必要。部分「學聯」成員強行侵佔特區政府地方的做法,是有人在蓄意煽動群眾情緒,製造事端,目的是要反釋法、反對中央,繼續搞亂香港社會,破壞繁榮安定,這對香港民主、法治社會的形象是不利的。《大公報》真大公,港人行使民主權力叫製造暴力,《大公報》是根據哪國的法律?《大公報》雖然是在香港,但它並不遵循香港的法律,因為香港的法律沒有規定行使民主權力叫製造暴力,當然,《大公報》是想按大陸法律來處理香港事情,不過,大陸的法律也沒有把行使民主權力叫製造暴力。沒根沒據,《大公報》這豈不成了胡說?
胡說,《大公報》不敢,因為既然《大公報》把法律、公理、良心拋在一邊,拿出文革時期使棍子、扣帽子的做法,想必是奉了某黨某派的旨意。《大公報》大概沒有忘記六四事件。中共有成功把行使民主權力處理成暴力事件的輝煌經驗。廣大愛國學生到天安們廣場行使民主權力就是反革命暴亂,現在香港部分「學聯」成員強行侵佔特區政府地方的做法當然也是製造暴力事件。有史可尋,參照「六四」,《大公報》怎能有錯?
《大公報》明白,現在香港是在中共的領導下,中共領導香港當然要按中共的貫例思維行事。在大陸靠近中南海都要制止,別說示威請願。現在特區政府住地就是香港的中南海。不過,《大公報》忘了,這是在香港,特區政府就是香港的中南海,也不是香港人的中南海。
按照中共的理論和以往的貫例,衝擊中南海那叫十惡不赦,完全可以格殺勿論。不論是香港的中南海,還是大陸的中南海,都是中共的中南海。既然說你製造暴力,當然可以武力鎮壓。
4月4日的定性,雖然是《大公報》說的,但決不是《大公報》自己的意思,因為誰都知道,《大公報》沒有權力給這個事件定性。4月4日當天,中共幾乎所有新聞媒體都在顯著位置以同一題目《香港輿論譴責少數人強佔港府地方暴力反釋法》來報導這一事件,其用意十分清楚。中共為了進退自如,有香港的《大公報》把大陸主子的意思說出來,先放出風來,看看反映。嚇唬不住,武力鎮壓也未嘗不可。
對待暴力事件,任何一個國家都可以武力鎮壓,既然已經定性為製造暴力,問「六四」會不會在港重演?這不應該是杞人憂天。
還是任不寐說的好,這個政權已無「底線」可言。特區政府成了中南海,有「穩定至上」以及「國家至上」的偉大「原則」,製造個「六四」又有何難?
2004年4月5日於山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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