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破門當口,胡愚文用手機通知朋友:「外面鐵門已經被砸開,正在砸內門……今天會被他們抓去。請你立即發出信息,如被抓請代我發出七日絕食消息,以示抗議……」昨天,該所警察曾上門,胡愚文要求警方在擺放家門口的來訪登記冊上登記,此舉是他數十次依照國家和上海遊行示威條例申請遊行,每次警方要他登記,但都含糊其辭,他曾起訴到法院,告上海警方行政不作為,但未被法院受理。所以他仿效警方,讓上門調查警察、居委會人員登記,但被警察拒絕。胡於是鎖住大門禁止警察入內。自申請遊行以來,胡愚文經常被數十名警察、數臺警車跟蹤、盤查。在切尼副總統訪問上海期間,他被軟禁在家。
隨後,同在上海的「北海舟」網友跟胡愚文取得手機聯繫。胡愚文告訴「北海舟」:他現在在延吉派出所並躺在地上,他們幾個人打我了,衝進門後好幾個人打我了,並把我押到警車上。他們是拿了傳喚證來的。你馬上把有關消息發到網上去……胡愚文沒有談及傷情和他母親的行蹤。
自胡愚文申請遊行以來,他及助手隨時將申請進展發布在網站,同時讓為他安全擔心的朋友放心。今天上午胡愚文被帶走幾分鐘後,消息便在網路傳播開。署名「金城人1」的網友說:「抗議警方非法捕人!為何愚文兄的母親也要抓起來!!無法無天!!!」;署名「民士」的網友呼籲:「強烈抗議上海警察暴行!強烈要求立即釋放胡愚文先生!」;「獨孤追嬌」說:「請轉告愚文兄:現階段不要與警察針鋒相對,以沉默表示自己的抗議。」
截止中午時分,胡愚文的電話可以打通但無人接聽,估計警方限制了胡愚文的通信權利。中午1時25分,網友「黃奴」查詢並公布延吉村派出所電話:(021)65431000- 76132 手機:13501980598 聯繫人:楊國富、王建波。聯繫地址:楊浦區水豐路385號 延吉新村派出所(申莉)。隨後,有全國各地網友致電延吉村派出所質詢。
網友「小喬」打電話給延吉村派出所另一部電話(021)65303020。下面是對話:「你好!延吉」「你好!請問是延吉新村派出所?」「是的。」「先生,你好!麻煩問點事情?」「請講!」「我的一位朋友胡愚文先生聽說早晨被貴警署傳喚,我想瞭解他現在的情況……」 (以下被打斷。)「請您不要再打電話了,無可奉告!」對方掛機。「民士」在網上提醒大家:「請大家多保重!尤其是一些名聲大的朋友,做好入獄準備:1、保證向外界公布被捕信息,包括個人照片、家庭地址、電話;2、準備好聘請律師委託書,並多方交待,以便律師介入;3、獄中應用物品、現金等預先準備放妥。連愚文都抓,看來,針對共黨做任何壞的推測都是不過分的了。」
胡愚文出生於1969年,上海籍人。身高1.8米左右,衣著時尚,棱角分明,膚色偏深,五官端正。大約在2003年11月1日開始,胡愚文自發來到上海市公安局,依據規定提交反腐敗遊行申請,但被推脫或糊弄,於是,他自製紙牌掛在脖子上,紙牌上寫:遞交遊行申請,要求有人接待。每天站在上海市公安局門口。這裡是上海市繁華的福州路,靠近著名的外灘和上海最大的人民廣場。每天人流不息。
據他2003年11月5日在天涯社區發表《中國老百姓真的那麼看重人權嗎?》一文稱
「這幾天來,逢工作日,我都懷揣二、三十份《遊行、集會、示威申請書》去上海市公安局提起遊行申請,每次被拒絕接受,理由是說我動機不純、惡作劇等等。其實我的遊行目的很單純,就是反腐敗。所申請遊行的地點、路線、時間均不相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辦法》的規定……」
「無奈中我只得胸前掛牌每天站在上海市公安局大門口公告要求接待……上海市公安局打110報警,外灘警署接警後對我威嚇無效後就不再來了。」
「…… 這幾天下午我就掛牌站在這裡,我大約計算了一下,大凡路過的目光總會在我胸前停留5-10秒,看了以後便匆匆離去。每天經過的人群在千人以上,可是上前詢問我為什麼要申請遊行的只有4、5位。當我回答為了『反腐敗,提起申請沒人接待』,竟然沒有一位表示支持,我的行為沒有引起任何共鳴,相反昨天還遇到一位說我像戇大(上海話,傻子)的。
「公民向政府職能部門申請遊行,有關部門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如果不批准公民的申請,申請人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復議,這是法定程序。但是,公安局作為遊行申請的唯一法定職能部門,置憲法和法律於不顧拒絕對我進行接待,我的政治權利公然被非法地剝奪,使我根本無法進入法定程序,我的掛牌公示是一種無奈的努力。卻沒有得到多少同情和支持,這也是在我意料之中的。」
「其實這些天在我跟前經過的路人是隨機的,沒有經過任何調配,應該能代表一定區域人群的意志。中國的老百姓對諸如人權、反腐敗、信仰自由這類的問題看得有多重,由此可見一斑。」
截止23日傍晚六時多,胡愚文手機仍開通,但不能通話。延吉村派出所拒絕提供進一步消息。據胡愚文弟弟說,他母親也受了傷,但不知道關在哪裡。有網友宣稱,在胡愚文絕食48小時後,他們將進行接力絕食24小時以示聲援。也有網友表示:如果胡愚文下週一(4月26日)還不能釋放的話,上海朋友將為他聘請律師。
胡愚文被抓事件,跟4月中旬發生在北京的「胡佳事件」很相像。4月15日凌晨,民間愛滋病志願者胡佳,在天安門廣場為胡耀邦忌日獻花,被警方當場抓走,關押、絕食50多小時後被釋放。他們都很關注社會公共問題,並能堅持長期做下去,不計名利得失,在社會普遍瀰漫的麻木膽怯,舍取個人權利,委曲求全的大背景下,他們的行為和信念,顯得格外清新、自覺,勇於擔當。他們用腳在「兌現一張權利的支票。」
(此文王立先生也有貢獻,謝謝!)
2004年4月23日19時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居中國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