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Q-0002,2004年4月30日)
祝家麟,男,重慶市人,2000年5月起任重慶大學黨委書記。據查實:自1999年7月江澤民犯罪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祝家麟步步緊跟江氏在教育部的代理人陳至立(已被「追查國際」發布追查令),在重慶大學推行一系列駭人聽聞的對廣大法輪功修煉師生的殘酷迫害。
截至2003年12月不完全統計,祝家麟為配合江氏的「群體滅絕」政策,將重慶大學數名有突出貢獻的教授、教師送去勞教,許多至今仍在獄中,他們是:張優稿 (男 65歲,教授)、谷九壽 (男 65歲 ,教師)、秦效寧( 男 65歲,教授)、劉玲 (女 35 歲,講師)。高仲英(女,49歲,教師)、張志虎(男 30歲,研究生)。白俊 (博士生)。呂震(男,工商管理學院97級學生),其中張優稿、谷九壽被勞教兩次,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受盡折磨。品學兼優的學生被強迫送入學校私設的洗腦班關押,勒令退學,他們是:吳潔(女,24歲,重大建築城規學院96級4班學生)、梅桂南(男,24歲,重大建築工程學院學生)、米曉征(女,23歲,重大建築城規學院96級學生)、楊成寶(男,22歲,重大工商管理學院98級學生)、王臧坤(男,20多歲,重慶大學A區學生)、吳法(女,23歲,學生)、 米小珍(女,21歲,學生)。
最為惡劣的是震驚世界的「魏星艷事件」:魏星艷,女,28歲,四川人,重慶大學研究生,研究方向為高壓直流輸電及模擬技術(指導教師:牟道槐)。由於被懷疑在「世界法輪大法日」期間在重慶大學校園放法輪功真相的氣球和條幅,魏星艷於2003年5月11日在校園中被綁架;5月13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裡,警察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魏星艷。之後,魏星艷絕食抗議,看守所強制對她進行了灌食,導致她的氣管和食管嚴重創傷, 不能講話,生命垂危。本組織已立案追查這一令國際社會震驚的案件。案發後,身為重慶大學黨委書記的祝家麟不是協助調查事實真相,替受害女學生尋求公道,竟是以堂堂高等學府的名義否認該受害女學生的存在,甚至臨時修改校網路專業信息以期徹底否認受害人及其專業,幫助行凶者掩蓋此強姦案,並配合610辦公室監視、威脅、轉移學校知情師生,非法重判5位向海外曝光這一事件的法輪功學員,刑期最高達14年,該事件手段殘酷,情節極其惡劣。魏星艷至今下落不明!
祝家麟多次在講話中強調要加強網路管理,警惕「法輪功」活動。並以重慶市科協主席、「重慶市反邪教協會」會長名義公開詆毀法輪功,煽動仇恨,向全社會推廣迫害法輪功。「中國反邪教協會」理事長王渝生已於2004年4月16日日內瓦被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
有鑒於此,「追查國際」從即日起發布追查令,對祝家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進行追查和取證。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追查國際」將同時徹查重慶大學一切追隨祝家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幫凶,曝光其犯罪事實。依法起訴。對於受矇蔽有悔過之意者,可以向本組織發表聲明,澄清事實,並積極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訴。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在多國被起訴或宣判罪行成立, 罪名包括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被告 起訴地點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聯合國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 海牙國際法庭 2003年11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羅干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普勒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王渝生(「中國反邪教協會」理事) 瑞士日內瓦 2004年4月16日 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
薄熙來(原遼寧省省長) 美國 2004年4月22日 「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江澤民等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經將江澤民、羅干、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中共首腦、「610」負責人,省政府官員薄熙來、聞世震和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官員蘇境、萬家勞教所官員史英白等不法人員列入監視名單。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追查國際」已經收集到更多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和證據。這些行惡者分別來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國安、新聞出版、各級媒體、教育、文化、外交、網路信息監控、共青團組織、婦聯等部門和機構。提交45人名單只是行動的開始,有關部門已經準備接受更多的名單。
•江澤民等102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已提交美國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