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類似事件發生在中國,我想就簡單得多了。
首先,這樣的事情在中國就不可能上報紙,上電視,不要說照片,連一點風都透不出去。哪一個新聞媒體敢吃了豹子膽,不經請示就曝料,那輕則處分、撤職,再就是找個罪名把你投進監獄,判你個十年八年,而且沒你聲辯的,黨組織一錘定音。今年三月份,《南方都市報》的前總經理喻華峰及前南方日報集團副黨委書記李民英不就以貪污罪分別被判刑十二年和十一年嗎?據說就是因為未經請示,報導了孫志剛事件和和廣州再次出現非典時間之證據,被中共當作殺一儆百的「一」了。
如果這一著閃失了,第二手,就是硬著頭皮不承認,說根本沒有這事,是反華勢力在造謠。一方面可以外交部發表聲明,譴責國際反華勢力;另一方面,可以在國內媒體發表造假文章,挑起民族情緒,到對方使領館遊行、示威。不要說「虐囚」這區區小事,像89年六、四這樣的大事,坦克開上了天安門,美國人手裡掌握著幾百米現場錄影帶,全世界都看了電視上血淋淋的鏡頭。而國防部長訪美時都敢對著美國滿堂政要、媒體說「我負責的告訴大家,六、四沒有開一槍。」
如果前面兩著都失算了,那就用最後一著,把責任都推到那個具體做這事的人身上,審、判、殺一句話,那像布希這麼傻,把那個女兵幹的事拉到自己身上,還公開道歉,太不會辦事了。當年中國文化大革命,是毛前輩一聲令下幹起來的,迫害死多少老革命。後期,那些倖存的老革命氣不平,要報仇,怎麼辦?悄悄的在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手上有老革命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訊員,把他們秘密槍決了。而對這些人的家屬卻說是因公犧牲,按烈士對待。做得多乾淨利索,兩面光。
再說虐囚算個什麼事,在中國,不要說囚犯,還是老百姓,愛怎麼整怎麼整,太易了!國家主席夠大了吧?劉少奇當年多風光,可是毛澤東覺得劉的風光似乎比他多了,就受不了了。一夜之間就把他打入地獄,叛徒、內奸、工賊三頂帽子,而且稱「證據確屬」,整死沒商量!
中國監獄裡關著多少好人?數不清。現在,煉法輪功的老頭老太,不放棄煉的,都關進去了。據我在中國公安工作的朋友說,這些法輪功都是好人,江澤民可狠了,說 「打死算自殺」,什麼電擊、吊打、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等什麼陰招都用上了。美國兵那點手段和中國監獄、勞教所的酷刑差遠了。
誰說中國官僚機構做事慢,那看什麼事。整人的事、尤其整好人,也許哪個國家都沒有它能幹,而且臉不變色心不跳,經驗豐富,心狠手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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