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織根據「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象:
譚力(市委書記):將迫害法輪功視為首要任務,積極操縱、指揮迫害法輪功。2002年12月29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講話攻擊法輪功。2003年12月26日,在廣安市第二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多次表示要嚴打懲治法輪功,會後動員近10萬名幹部、黨員等收聽收看該報告及以電視、報紙等方式來灌輸民眾仇恨法輪功的思想,並假借紀念鄧小平百年誕辰為由,下令該市街道四處挂、貼誹謗法輪功的宣傳畫及綁架眾多法輪功學員。2004年1月,該市公安局因大力迫害法輪功被省政府標榜為「先進」集體,譚力被大肆宣揚為全市幹部典範,為迫害推波助瀾。
王平(市長):2002年12月28日,出席污蔑法輪功的會議,2004年1月8日,在廣安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表態支持鎮壓法輪功,並聲稱要對法輪功的打擊取得成果。
付清民(市委副書記):於2002年12月28日市一屆十次全委(擴大)會議及2003年12月30日全市工業工作會議上表態要嚴厲打擊法輪功。2004年1 月15日和副市長夏代榮在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工作大會上講話,加重迫害形勢。
夏代榮(市委常委、副市長):主管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局及「610」辦公室,該市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蒲波(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在2003年省第八屆「三優一學」創建文明城市競賽活動中,將仇視法輪功的思想列為重要洗腦灌輸「教育」任務,該市積極配合參與,蒲為宣傳部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003年12月30日出席攻擊法輪功的會議。
胡鋼(市公安局長):因積極指揮操縱迫害法輪功,造成該市至少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學員被非法綁架、拘禁、強行洗腦等,對法輪功的打擊不遺餘力,所職掌的市公安局因此被四川省政府標榜為同法輪功鬥爭的「先進」。2004年1 月15日,在市公安局機關召開2003年度公安工作總結大會上,公開獎賞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份子,並在該會上積極表態要繼續鎮壓法輪功。
許彬(公安局副局長) :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提拔。1999年10月,到北京以欺騙手段將依法上訪的多名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廣安看守所非法關押或拘留。2000年7月,親自到該市多個洗腦班視察之後將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罰款等。2002年7月13日,率數十名公安抓捕法輪功學員方小平,並判1年半勞教。
李向東(國安大隊隊長) :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李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2003年4月非法成立了為迫害法輪功的專案小組並親自帶隊非法綁架大批法輪功學員。
鑒於譚力、王平、付清民、夏代榮、蒲波、胡鋼、許彬、李向東等人等涉嫌操縱、指揮廣安市迫害法輪功,對廣安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他們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員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路、電信監控,請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廣安市法輪功學員案例如下:
案例1,曹平,男 ,40歲,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法輪功員。曹平於2001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獄中慘遭迫害,內臟被打傷,2003年5月,被家人接回,2003年7月7日,被迫害致死。曹平全家有6人修煉法輪功,均遭過當地警方抓捕關押迫害。2001年5月28日,警察綁架曹平後就對其拳打腳踢,其中一警察叫趙勇,它用木棒狠狠打擊曹平的全身,當即就把曹平的左腳打斷,經醫院檢查,膝蓋骨被打碎,經醫院石膏包紮後仍被關押在縣看守所,三個月後傷勢仍未痊癒,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吉良和警察趙勇等人在看守所提訊時,把曹平吊起來,殘忍的用棍棒拳頭毒打曹平的全身,這次又將曹平的左手打斷。這兩次不僅把曹平的手腳打斷,還造成曹平的內臟嚴重損傷,身體明顯消瘦下來。2002年5月8日,法院非法判處曹平有期徒刑4年,2002年6月25日,將曹平關押到四川德陽監獄。在德陽監獄,獄警對曹平施以各種酷刑,如在炎熱高溫天氣下,罰曹平在烈日中舉著雙手站立,手腳還不准動,曹平因此經常暈倒在地,稍不如意,警察便指使刑事犯對其毒打,不僅如此,還私扣曹平的飯菜,每頓飯都是食不果腹。就這樣長期的酷刑,曹平已經被折磨得沒有人樣,到2003年5月,家屬見到他時只剩皮包骨頭了, 2003年7月7日晚上10時,曹平含冤去世。
案例2,李新奇,男 ,60歲,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方坪鄉長河村法輪功學員。李新奇是當地有名的好人,由於修煉法輪功。2001年7月22日,當地警察竟將他全家四人(妻子陳世碧、女兒李天蓉、兒子李天國)全部抓進廣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將他家中值錢的財物全部搶光。在長達一年多的非法關押中,他們每天都過著吃不飽飯還要被毒打折磨的日子,致使60歲高齡的李新奇日漸消瘦後全身浮腫,繼而流黃水,於2002年4月18日含冤去世。
追查國際
200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