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公款「借」給自家公司
2004年3月,自貢市沿灘區檢察院收到一封舉報信,信中稱:自貢市殯儀館館長韓峰大肆收受骨灰盒商家、墓材商等的好處費,給喪家造成沈重的經濟負擔。檢察院分析認為,此信決非空穴來風,立即成立專案組,組織18名檢察官展開偵查。
由於遲遲找不到突破口,偵查一度陷入僵局。檢察人員認為,韓峰權力集中,個人作風霸道,經濟問題肯定會反映在賬上。他們細查賬目,終於發現韓峰涉嫌挪用公款20萬的證據。隨後,通過查賬和外圍調查發現,自2002年以來,殯儀館和公墓管理處多次借款給靜安殯葬服務部和南山公墓新區服務有限公司,批准人均為韓峰,金額達100餘萬元,而兩個公司最大股東和負責人均為韓峰。檢察機關立即傳訊韓峰,證實了韓峰擅自挪用公款103萬元進行營利活動的事實。今年3月21日,韓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拘。
韓峰被刑拘後,仍然對自己收受賄賂的問題諱莫如深,檢察機關決定從行賄者入手「撬開」韓峰的口。經過多方努力,終於找到與殯儀館有業務來往的包工頭李某某。李某某在辦案人員的政策攻心和巧妙詢問下終於「吐」出自己向韓峰行賄2萬元以獲得殯儀館工程承包權的事實,韓峰終於低頭承認自己收受李某某賄賂2萬元。
200多萬藏入銀行保險箱
檢察機關認定韓峰收受賄賂的數字絕對不會只有區區2萬元,於是加大了對韓峰的審訊力度,同時重點排查與殯儀館有業務往來的客戶。也許是自知再難隱瞞,韓峰終於徹底交代:自己在擔任館長期間,利用手中權力收受個體戶、墓材商、骨灰盒生產銷售商以及工程包工頭等人的賄賂60多萬元。用於購買門面和存入銀行,所有手續存放在他從自貢市農業銀行租用的保險箱中。
當辦案人員打開韓峰租用的銀行保險箱時,滿滿一箱的票據、房產手續和存摺令人大吃一驚:這個靠死人發財的殯儀館長在市內購買了9處門面,兩套住房,還有現金存款50多萬元,債券票據10多萬元,總「資產」居然達230萬元之巨。
每個骨灰盒吃回扣40元
根據韓峰的交代,檢察機關開始逐一尋找證據以認定其犯罪事實。包工頭李某某交代除了送給韓峰2萬元「好處費」外,還將自己價值17萬元的門面以7萬元的價格「賣」給韓峰。個體戶周某為了長期在殯儀館「獨家」經營攝像服務,從1997年6月開始,每月向韓館長「上貢」1500元,幾年來共計12萬元。自貢市某骨灰盒銷售業務員李某、韓某某為了長期向殯儀館銷售骨灰盒,以每個骨灰盒40元的標準向韓峰送「回扣」,共送給韓峰2.3萬元。
向韓峰行賄的廠商除了本地的外,還有遠至河南、近在重慶的廠商。河南骨灰盒和墓材銷售商譚某某交代,僅在2002年8月19日,他就一次送給韓峰10萬元的「好處費」。數年來共送給韓峰好處費20萬元。重慶某工藝廠老闆高某某與韓峰約定按付款金額的40%給韓峰回扣,共送給韓峰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