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8號,杜導斌被孝感市國安人員在應城市公安人員的配合下帶走,關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第36號監獄裡,這個36號監獄以前常用來關押「政治犯」,--曾經關過「反革命分子」及法輪功人員,號子裡有15平方米左右,只有一個無門的廁所,但現在「政治犯」少了,杜導斌進去後,裡面早已關的九個人,都是刑事犯,只有他一個「政治犯」,杜導斌與偷、盜、坑、蒙、拐、騙、搶、詐及嫖、貪、賭等刑事犯罪份子成了「一路貨色」,與他們長達七個半月廝混相處。不同的地方在於,他是「思想精神」的「犯罪」,而其他人是行為犯罪。相同的地方則是:他們都是「犯罪嫌疑人」。
剛進去的時候,裡面的環境很惡劣,被子又髒又臭,大小便之後的燥味瀰漫整個室內,生活更差,早晨二兩稀飯,幾塊咸蘿蔔,中午四兩米飯,水煮鹽水白菜,晚上三兩米飯,水煮白蘿蔔,杜導斌有胃病,吃了這些就胃裡發燥,難受,不吃又餓,每天只有硬著頭皮吃。家裡送的錢進去的,可以「點菜」,監獄裡有專供「號子裡的人」提供的飯菜,但價格昂貴不說,質量特差,炒一盤雞蛋全是麵糊,炒一盤瘦肉絲,只有幾片白條肥肉,且看不到油茬。
後來,他與看守所的官員及管理人員有了一些交往,有了一些「閒聊」的機會,那些官員及管理人員被他的談吐折服,被他「獨特」的觀點「感染」,漸漸地對他改變了看法,杜導斌的生活好了起來,只要是家裡送的錢、物,他都能不打折扣的收到,想吃什麼,「出錢點錢」後都能送進來(都是沒有骨頭的菜餚),炒的雞蛋不再是麵糊做的了,炒的瘦肉絲也不再是白條肥肉了,都變成了物美價廉的飯菜。這在同號室的犯罪嫌疑人中,杜導斌的待遇是及「優惠」的了,所不同的是,其他進號子裡的人,都是監獄外面的親朋好友靠金錢打通監管人員的關係,在裡面得到「照顧」,而杜導斌是靠自己「獨特」的思想觀點「打動」了監管人員,得到監管人員的「關照」。是杜導斌的思想觀念潛移默化地引起了監管人員的「共鳴」,他才在監獄的後四五個月沒有「受苦」。
與杜導斌同時關在36號號子裡的幾乎都是刑事犯罪人員,進進出出的犯人換了一茬又一茬,開始幾批犯人中,還有幾個判有死刑或死緩的,也許是活著的日子不多了的緣故,在號子裡麼三喝四,要吃要喝,動不動就打人,但由於監管幹部事先對獄頭有過交待,所以杜導斌一直不曾挨過打罵折磨,再加上他對他們講授一些道理,解剖他們犯罪的思想,指出他們犯罪的根源,是與不平等的社會、與不公的制度有著密切的聯繫,使一些犯罪人員「頓開茅塞」,對杜導斌敬若有加,那些犯罪人員家裡送進來「好吃的」,都請杜導斌一同「分享」。
由於杜導斌「犯罪」問題的特殊性,在號子的七個半月時間裏,他在後五六個月都得到從監管人員到獄頭的「照顧」,後來關的時間長了,同號室的人先後都出去了,或是轉到別的地方去了,杜導斌也就順裡成章的成了「獄頭」,再加上與監管幹部混的熟悉了,進來的人幾乎都由杜導斌「挑選」,他挑選的幾乎都是經濟犯罪的人員,挑選經濟犯罪人員,杜導斌是有他精明的考慮的,因為這些經濟犯罪的人員大多數是官員或是經商人員,栽了「跟頭」才被迫進來的,家裡的經濟條件都很不錯,送錢送物自然也就大方一些,杜導斌能同時「享用」,跟著「佔光」,所以他出來的時候,身體不僅沒瘦,而是長的白胖白胖了。
2004年10月16日星期六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