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首批全國各省、市洗腦班的不法份子

作者:追查國際 發表:2004-10-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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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腦」是中共實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別迫害手段。在持續五年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迫害中,洗腦班遍佈全國的數量和密度遠高於監獄、勞教所和精神病醫院,是使這場迫害蔓延至全中國的重要犯罪場所。本組織根據可靠資料調查,專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而設的洗腦班覆蓋全中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又深入轄區、街道及鄉鎮。由洗腦班擴及全國省、市、縣、鄉四級的事實顯示,籌辦洗腦班的指令明顯直接來自於中央。其中又以河北、山東、廣東、湖北、四川、東三省及北京、武漢、廣州、成都等城市,緊跟中央指令、非法大規模開設洗腦班、迫害情節嚴重。

鑒於此,「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各省市洗腦班的責任人列為重點追查對象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路、電信監控,請您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對於因受矇蔽或脅迫而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員, 如果證實已經悔過且已停止迫害, 並積極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訴。

犯罪事實:

1. 洗腦班非法逮捕、非法拘禁、暴力致殘、迫害致死

多數法輪功學員在工作中、學習中被強行綁架到洗腦班,或勞教期滿者被關至洗腦班繼續迫害,期間沒有任何法律程序、逮捕過程完全違法;於洗腦班中長期監管控制、剝奪身體活動自由、剝奪家屬探視權、強制思想灌輸,並以捆綁、毆打、電擊等方式進行肉體折磨,威脅不轉化就終生監禁。洗腦班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違犯《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迫害致死,構成《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和第232條「故意殺人罪」。

2. 多名兒童、懷孕期、哺乳期的婦女和老人被強行關入洗腦班

洗腦班不受法律制約,罔顧人道精神對嬰幼兒童、懷孕婦女、老者的保護。吉林市昌邑區洗腦班於2001年3月關押的學員中,包括三名8歲、14歲、15歲的孩子,及一名77歲的退休教師。山東煙臺法輪功學員劉秋紅懷孕8個月時,被派出所強行從家中抓走強迫引產。孩子生下時還活著,馬上被送走,現生死不明。劉秋紅引產後,不讓休息,被關在鳳凰台辦事處洗腦班。秦皇島昌黎縣610洗腦班綁架一位年輕的母親和她的女兒,這名和母親一起關押的孩子當時只有一歲,至今被洗腦班關押超過兩年以上。

3. 洗腦班非法斂財

根據本組織公布《關於洗腦班與洗腦手段的調查報告》附表三顯示,洗腦班向學員、家屬及工作單位勒索高額洗腦費和生活費的違法情節嚴重,一般在五、六千元間,高者上萬。再加上中央及地方政府以 「法制教育學校」 、 「法制教育學習班」 等名義進行人員編製、撥款、記功嘉獎,使洗腦班成為體制內的犯罪機構。

精神虐殺手段和迫害案例:

1. 利用「親情」脅迫轉化:骨肉、夫妻親情被江氏集團作為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重要手段,洗腦班不僅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要求巨額罰款,使學員和家屬承受莫大的精神壓力,造成無數家庭破碎,又發動家屬下跪、離婚作為要挾,製造家屬的仇視和不理解。以此作為「攻堅」的「缺口」,強迫學員放棄信仰。

2. 監禁於精神受虐的環境:洗腦班外在環境為製造學員精神上的恐怖和壓迫,以武漢市武昌區的法制教育中心為例,四周圍牆佈滿鐵絲網,每個房間裝兩個監控器,走廊和房的鐵門、窗全用鋼筋焊牢,鐵門用大鐵鎖鎖著,終年不見陽光,裡面的設施與監獄一樣,院內牆上寫滿了攻擊法輪功的標語。並如廣州市東山區法制教育學校一天24小時令幫教圍攻、看管學員,嚴格限制人身自由,不准離屋半步,長期孤立,不見天日,不讓睡覺,逼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強制灌輸污蔑法輪功的材料。用高分貝的喇叭不停的廣播誹謗法輪功的言論,製造24小時思想轟炸的環境。威脅如不轉化,就終身監禁。

3. 偽善:偽善是洗腦班和勞教所普遍採用的手段。撫順市「關愛教育學校」就將「關愛」作為轉化的手段,該洗腦中心宣稱管教人員「像大哥哥、大姐姐一樣,走進了學員的寢室,噓寒問暖、徹夜長談。」根據關押其中的法輪功學員舉報,所謂 「關愛」背後的目的是在瞭解每個學員的心理動態、修煉深淺程度,然後針對不同思想類型的人採取不同的辦法,分門別類做轉化工作。

4. 利用被洗腦的學員轉化他人:洗腦班及勞教所有計畫的強迫被洗腦的學員昧著良心參與轉化其它學員,這是洗腦手段中最殘酷的一個環節,當他們清醒過來時,無限的痛悔使其對自己能否繼續堅持信仰失去信心。具關押於河北省省會法製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學員舉報,該洗腦中心教育處長孔繁運曾說「什幺時候我看到你們打人、罵人才算真正轉化徹底了。」可見洗腦指令的殘酷:將人性扭曲,徹底推向惡的一面。

5. 長時間剝奪睡眠:多數洗腦班及勞教所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學員王新中撰寫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述《焦點訪談》造假內幕」,揭露女兒王博如何被轉化,「她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它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用那裡警察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而王新中在河北省省會法制教育中心也受到類似的洗腦折磨:「被誹謗錄像的謊言欺騙,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這樣被所謂的『轉化』。這絕不是我的本願。這不是我的真實思想,是對我的精神迫害。」

6. 強制洗腦導致精神失常、迫害致死:許多勞教所和洗腦班不斷有精神失常的案例發生,32歲的成都法輪功學員祝霞,在經過1年半多的非法勞教和整整10個月連續3個洗腦班(郫縣洗腦班、彭州洗腦班、新津洗腦班)長期關押、酷刑折磨、瘋狂洗腦、毒打、遊街示眾、連續不讓睡覺,於2004年4月2日回到家時,身心嚴重受創、精神失常、經常出現幻覺幻聽,不分晝夜的折騰、哭笑、罵人、射門窗,大小便弄得到處都是,並且經常用手摀住頭部驚恐的大聲喊叫:「你們要強姦我嗎?」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是江氏集團強制精神虐殺政策下最血腥的一面!但至今仍不斷的從中國的洗腦班和勞教所傳出死亡案例,僅河北省的保定市一地,已證實有5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在全市的4個洗腦班中被殘害致死。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

首批被追查的各省市洗腦班及責任人

洗腦班地點及名稱
責任人姓名及職稱

北京、上海、重慶

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
劉偉(北京市610辦公室主任)

海淀區法制教育培訓基地
周建欣(海淀區610辦公室主任)

房山區法制教育班
王鳳江(房山區委書記)、張志(房山區委610 辦公室副主任)

昌平區洗腦班
王振華(昌平區黨委副書記)

首鋼法制教育學習班
羅冰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主任(學習班主任)

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
董乃謙(市610駐洗腦班負責人)、陳鶯鶯,殷新年,薛星火,王方略(洗腦班成員)

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洗腦班
李風久(沙區綜治辦主任)、謝俊文(沙區新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羅麗萍(沙區司法局某科科長)

河北省

昌黎縣洗腦班(秦皇島昌黎縣保安公司)
張學平(洗腦班負責人,公安局副局長)、田樹春(610辦公室主任)、王輝(公安局政法委書記)、高潔利、程平、劉守佳(公安)

保定市涿州洗腦班
李明(市610主任,市委副秘書長)、杜永錄,高學飛(洗腦班主任)、劉爽,鵬亞娟,王雷(洗腦班成員)

定興縣李玉莊鄉洗腦班
時田元(定興縣610主任)、郝國赤(政法委書記)、張軍(公安局法制科科長)、李愛軍,王俊義(洗腦班主任)、馬凱華、李剛、王志剛、婁標文、劉生春、劉永春、張克新(洗腦班成員)

辛集市洗腦班
謝志遠(主任,現已調離)

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
袁書謙(洗腦中心主要責任人;市610副主任)、郭鎖山(洗腦中心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建勇、姚方(攻堅組)、梁超、王建國、高飛、楊玉坤、王樹霞、張月芬(副主任)、孔繁運、邸曼麗、王家鳳、陳玲、魯惠英、劉風珍、王嘉風、張瑞芬(教育組)

鹿泉市洗腦班
沉立新(610主任)、霍建順(副主任)、康佩雪(原610主任,已調土地局)、高振忠(洗腦班主管)、韓翔、崔艷芳、張立勇、王勇(洗腦班成員)

邢臺市法制教育中心
王雁飛(邢臺市委副書記)、孫聚民、李普川(校長)、劉麗香(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邱有林、教育科科長:李樹斌(肅賓)( 副校長)

張家口市橋東區洗腦班
賈立雲、王潤成(校長)

遼寧省

關愛教育中心(撫順市羅臺山莊洗腦班)
賈大樹(校長)、邸採珍(教務處處長)、吳偉(班主任)、石春芳、孫桂珍、趙樹勤(女警)、王軍、王國輝、劉慶文、佟某(男警)

大連社會思想教育學校
聶主任(主任)、喬威、王軍(610成員)

大連環保賓館洗腦班
姓董(男),姓閻(女)(主任)

大連西崗區思想教育學校和教育轉化學習班
林強(區委副書記)

瀋陽市法制教育學校(張士教養院洗腦班)
史鳳友(負責人)、程殿坤(政委、副院長)、宋百順、李才(專管大隊教導員)

錦州市洗腦班(在預備役師院內)
劉振富(政法委主任)、李協江(610成員)、呂東(洗腦班成員)

朝陽市教養院洗腦班(西大營子)
佟孝禮(指導員)

丹東市洗腦班
王保治(政法委書記)

遼寧興城洗腦班
宋長江(興城市610主任)

黑龍江省

大慶紅衛星洗腦班
張國軍(校長)、王仙閣,唐振勝(副校長)、王中和、江小瑩(教育處)、鄧福平(管理處)

雙城市雙城鎮洗腦班
冉令才、高桂霞(洗腦班負責人)

五常市洗腦班
朱憲福、傅延春(610辦主任)、莫振山(610辦副主任)、付彥春(洗腦班校長)

吉林省

吉林市洗腦班
侯吉生(吉林市昌邑區土城子鄉書記)

吉林市610洗腦班
陳福春(洗腦班主任;市政法委書記)、孫奎義(洗腦班副主任;市分安局副局長)、何寶喜、孫雙海、遲重裡(洗腦班成員)

吉林省法制教育學習班(長春興隆山洗腦班)
李長春(主任)、於長傑、曹大雷(副主任)、陳聞專、孫亞君、瀋泉洪、王健萍、曹岩、張曉巍(教育組)、崔長義、齊興艷、王妍、李瑩、梁奇(管理組)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赤峰市法制教育基地
楊玉田(赤峰市610辦公室副主任)、陳曉東(科長)

赤峰市敖漢旗洗腦班
郭曉光(敖漢旗610辦公室主任)、宮傳星(國安大隊長)

安徽省

壽縣洗腦班(壽縣國稅局招待所)
王安華(政法委副書記)

合肥市洗腦班(鴻興賓館、新華賓館)
丁濤(處長)、倪小華、張春元、江濤(公安一處)

阜陽市洗腦班
戚成剛(阜陽市610主任)

亳州市譙城區洗腦班
徐乃亮、李厚增、吳文成(610辦公室)

六安地區洗腦班
陳昌國(政法委書記)

福建省

福州市610洗腦班
劉錫輝(福州610辦)

福州臺嶼省女子勞教所辦強制洗腦班
俞鴻秋(福建省女子勞教所所長)

廈門市洗腦班
王之江(負責人)

山東省

勝利油田(油氣集輸/勝採廠/教育學院)洗腦班
許同海(油田黨辦副主任兼油田610辦公室主任)、張觀現(副主任)、趙修成(油田610洗腦轉化團長;教育學院黨辦)、王志強(集輸職工培訓中心副主任,集輸洗腦班負責人)

德州市洗腦班(北園路國安局鄰國泰賓館)
屈培華、王建松、林華、紀維棟(洗腦班成員)

濟南市歷下區洗腦班
劉西平(原歷下區委副書記,現濟南建工局書記)、李國忠(原歷下區政法委;現市政法委副書記)、劉廣焱(洗腦班負責人,成人教育辦公室主任)、許明、田建國、劉磊、李一京、王立剛(洗腦班成員)

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
王平、崔巍、杜肇軍(濟南市勞教所隊長,曾調濟南法培中心)

蒙陰縣洗腦班
李枝葉(原蒙陰政法委書記,現沂南組織部部長)、類延成(原610主任,現任旅遊局局長)、房思敏(縣610辦公室副主任)、王欣(蒙陰縣610)、李健(蒙陰縣公安局)

臨沂市洗腦班
鄭傳恩、宋偉、邵士勤、蘇偉、吳琳、高葉權(610洗腦班成員)

膠州市610洗腦班(張家屯洗腦班)
劉學東(政法委)、於錫良(洗腦班主任)、王強(610辦公室副主任)、薛義兵、劉敬剛(610成員;洗腦班科長)、陸濤、張明顯、江品澤、孫展(洗腦班保安)

青島610洗腦班(北區明霞路34號)
王紅軍(洗腦班負責人;原青島公安局二處處長)、耿世驤(洗腦班書記;原市北區政法委副書記)、胡軍(洗腦班保衛科長)

濰坊市濰城區於河鎮轉化點
王新民(原於河政法委書記/現濰城北關街辦人大)、滁永生(於河鎮政法委書記)、楊振東(原於河鎮武裝部長)、陳永華(於河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譚春起(原於河鎮綜治辦主任)

濰坊市工業干校610洗腦班
徐玉軍(市委副秘書長,市610辦主任)、寇建輝(市610辦副主任)、付進賓、婁金洪(主管)

煙臺市福山區610洗腦班
王岳峰(主任)、周立昌(總負責人)

招遠市610洗腦班(玲瓏洗腦班)
宋書琴(610副主任兼洗腦班主任)

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王村)洗腦班
馬立新(主任)

河南省

焦作市中站區公安干校洗腦班
郭學平(洗腦班政委)、崔曉白(科長)、馮燦、周潛、杜娟(洗腦班成員)

開封市福利院洗腦班
皺洪斌、於明德、田鵬、尤勇(洗腦班成員)

洛陽地區偃師市洗腦班
原文濤(偃師市黨委書記)、潘華東(公安分局)

中原油田洗腦班
王獻安(原黨委書記)、段崇禮(原油田610主任)

鄭州滎陽市洗腦班(滎陽市黨校)
馮松茂(陽市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何國璽、馬偉民、李守義(滎陽市政法委)

鄭州市洗腦班(晚晴山莊)
王志、韓宏濤、馬朝玉(洗腦班成員)

湖北省

武漢市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
胡家強(610成員)、鄭榮(洗腦班成員)

武漢市東西湖區洗腦班
汪建華(洗腦班班長;區法院)、李正東(東西湖區委副書記)

武漢市洪山區九峰洗腦班
王金生、穆迪(洗腦班負責人)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廟山湯遜湖)
張幸福(洗腦中心負責人,湖北省勞教局副局長)、劉勇軍(洗腦班主任)、江成方(副主任)、田明、畢慧瓊、龔建、畢鶴梅、何偉、劉成(干警)

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
袁愛華(洗腦班負責人,江漢區610主任)

武漢市礄口區洗腦班
謝冠昌(610辦公室負責人)、謝曉鳳(610辦公室副書記兼洗腦班分管責任人)、李為、馬志標(洗腦班主任;礄口區寶豐街辦副主任)、姚光琴(洗腦班副班長)、朱臘香、廖松、向東、瀋峰、王剛(洗腦班成員)

武昌楊園洗腦基地
鄺培勇(武昌區610辦公室主任)、陳繼輝、熊繼華(負責人)、陳琦屹(負責人;原武昌區中南街辦事處書記)、胡善萍(洗腦班主任;原楊園街書記)、余國旋(洗腦班兼610成員)、丁躍(洗腦班成員;武昌區某物價局某科科長)、李建橋(武昌公安分局)

湖南省

長沙市芙蓉區洗腦班
李增欣(洗腦班負責人;區610辦副主任)、王陽春(政法委副書記;610辦主任)、趙昌海(原政法委副書記)

長沙市撈刀河洗腦中心
吳凱明(洗腦中心主任;市610主任)、史進、陳澤明(副主任)、陳勇、周浩、傅迪、楊路、李勇、何密林、侯青雲、易智(洗腦中心成員)

廣東省

廣東三水高校洗腦班(省法制班)
徐銀松(省高教廳幹部)、孫瑩、顏干警(三水勞教所幹警)

三水勞教所洗腦班
李瓊揚(省直工委主任)、王嘉棟(省直工委科長)

廣州市法制學校(白雲區槎頭洗腦班)
潘政(錦)華(校長)、賀運育(副校長)、李雪珍(政委;原槎頭勞教所所長)、賴鑒(鑒)峰、翟永平(管教部)

廣州黃埔法制教育學校
江儒水(洗腦班主任;黃埔區政法委副書記)、王友成(負責人)、邱朝華、譚志堅、詹永龍、黃燕(隊長)

天河公安分局法制學校(天河區洗腦班)
曾文昌、陳長毅(校長)

廣州東山區610洗腦班
崔德星(政委,部隊轉業)、張文勝(東山區610主任)、許巨波

廣州市海珠區洗腦班(何貴榮夫人福利院)
李瑞民、郭廣平(洗腦班成員)

茂名市法制教育學校
溫汝雄(校長)

珠海市民富酒店洗腦班
李開主(珠海市政法委副書記)、葉振平、吳燕德、阮力江(洗腦班負責人)、韓俊峰、梁根鵬、袁平、李笑冬、朱榮珍(洗腦班成員)

四川省

成都市溫江區洗腦班
劉鵬飛(洗腦班負責人;區610成員)、王德元、王波、王建元、冉紅英(成員)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縣花橋)
李鋒(洗腦班成員)

成都市郫縣洗腦班(郫縣四川看守所旁)
白麗蓉(洗腦班主任)、吳彪(郫縣610成員)、陳爭鳴(郫縣縣委書記)、張俠智(縣610辦主任;公安局副局長)

成都市雙流縣正興法制培訓班
劉建生(洗腦班負責人)、趙國培(洗腦班成員)

成都市武侯區金花鄉洗腦班
高明亮(洗腦班負責人;武侯區610辦公室主任)、劉小康(洗腦班隊長;武侯區漿洗街司法所所長)、王冀民(洗腦班副隊長;武侯司法局宣傳科科長)

南充市洗腦班(高坪區鹽廠倉庫旁)
伏少林(洗腦班負責人;南充市610科長)、羅文榮(原南充市宣傳部長)

貴州省、甘肅省

貴陽市爛泥溝洗腦基地
姜延虎(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林連華(貴陽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林清(原小河區政法委書記,洗腦班負責人)

蘭州市法制教育學校(龔家灣洗腦班)
韻玉成(洗腦班主任)、剡永生(負責人)、張志剛(攻堅組組長)、趙健、楊玉林、常炳克(洗腦班成員)

寧夏、新疆自治區

寧夏自治區洗腦班
姚迎利(洗腦班負責人;自治區610主任)、閆寧(洗腦班負責人)

新疆自治區洗腦班
童玉傑(洗腦班負責人;自治區610成員)

新疆自治區洗腦班
滿宗州(自自治區610主任)、馬鵬程(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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