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欣問,女兒雖然找到了,但那些把孩子帶入歧途的娛樂場所,就可以逃脫法律的懲處了嗎?據有關方面透露,未成年少女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的現象愈演愈烈,但由於相關法律的欠缺,在打擊處理這一現象時出現了「真空」。
初中女生娟娟
突然離家出走
9 月6日,新學期剛剛開始沒幾天,在南京某一家中學上學的女生娟娟(化名),放學後沒有回家。據娟娟母親李可欣回憶,那一天她和丈夫下班後,等到很晚也沒見到女兒娟娟,夫妻倆開始急了。夫婦倆發了瘋似的四處尋找,但3天快過去了,依然沒有娟娟的任何消息。第3天晚上,李可欣在家裡突然接到一個小姑娘的電話, 「阿姨,娟娟這兩天住在我家,我家新買了台電腦,她在幫我搞電腦呢」。接到電話,李可欣並沒有感到一絲的輕鬆。她告訴記者,娟娟對電腦壓根不熟悉,怎麼可能去幫別人修電腦呢?李可欣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小姑娘肯定在撒謊」。
過了大概一刻鐘,失蹤了3天的娟娟突然出現在家門口。面對父母的責問,娟娟說自己這些日子就住在同學家裡。氣不打一處來的李可欣和丈夫教訓了女兒一頓,但娟娟始終不肯說出這3天來到底幹什麼去了。
事隔幾天的一個下午,娟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給李可欣打來電話,問她娟娟為什麼沒去上課。李可欣終於明白,女兒每天早出晚歸,其實壓根就沒有到學校去上課。
在娟娟就讀的學校,記者找到了她的班主任。班主任老師告訴記者,9月1日娟娟來報到時染了一頭黃髮,自己要求她染回黑色,娟娟答應星期一就去。班主任對記者說,娟娟平時成績不太好,主要是跟外面的人接觸太多的原因。
就在那一天,娟娟再次失蹤了。就在娟娟失蹤的第2天晚上,一個陌生女孩給李可欣打來電話,說娟娟被一個叫阿文的女孩帶到玄武門附近的一家酒吧裡「坐臺」了,李可欣還未從驚愕中緩過神來,這個女孩就把電話挂斷了。
打電話的這個陌生女孩究竟是誰?那個叫阿文的女孩和女兒究竟是什麼關係?李可欣越想越害怕,急忙趕到位於玄武門附近的那家酒吧。但遺憾的是,李可欣沒有看到娟娟的身影。
剛剛走出酒吧,李可欣的手機突然響起。李可欣事後告訴記者,打電話的是一個小女孩,她對李可欣講,娟娟在她手中,在幫她掙錢。
不同的兩個電話,帶來兩個同樣讓人吃驚的消息。這兩個陌生人究竟是誰?兩個電話意味著什麼?娟娟現在究竟在哪裡?她的命運如何?娟娟會不會真的像剛才兩個陌生電話裡所說的,被別人操縱和控制了呢?李可欣從頭涼到了腳,越想越可怕,急忙趕到南京市公安局下關分局寶塔橋派出所報案。
記者 民警
夜總會找到娟娟
接到李可欣的報案,公安機關對娟娟的失蹤事件展開了調查。李可欣夫婦與記者也對一些娛樂場所進行了走訪,但始終沒有娟娟的身影。下關警方在玄武區公安分局玄武門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在玄武門附近的那家酒吧裡找到了那個叫做阿文的女孩。阿文告訴李可欣,娟娟已經離開了這個酒吧,她也不知道娟娟到哪去了。
9 月24日下午6點鐘的時候,民警獲悉,娟娟很可能在靠近漢中門附近一夜總會裡面從事陪侍活動。當晚10時許,李可欣和民警來到了位於漢中門附近的這家夜總會。李可欣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吧臺內的娟娟。穿著暴露,一頭黃髮的女兒,讓李可欣感到娟娟竟然是那麼的陌生。娟娟說了句「我不想回家」拔腿就往外跑。最終,在民警和記者地勸說下,娟娟極不情願地跟李可欣走了。
次日,記者和電視臺的同行再次來到娟娟家。李可欣說,娟娟不在家。後來,記者在大市場裡找到了娟娟。但任憑怎麼勸說,娟娟就是不願回家。面對固執的女兒,李可欣呆呆地站在馬路邊,眼淚情不自禁就流下來了。接下來的日子裡,娟娟還是上兩天學,然後就失蹤幾天,只不過,李可欣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瘋狂地尋找女兒,因為她知道女兒又到「那種地方」去了。李女士告訴記者,這段時間她感到很茫然,她不知道今後還會發生什麼事,更不知道如何來拯救自己的女兒。
在歌舞廳、娛樂城等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活動的未成年少女究竟有多少,官方無法提供確切的數字。但深諳內情的人士卻告訴記者,目前南京主城區內的娛樂場所已有500餘家,從業人員已經突破一萬人。這位人士說,南京的娛樂場所生意都很火爆。在繁榮的背後,有一個龐大的妙齡少女群體在支撐著這個行業。其中,不乏一些不滿14歲的幼女。
前天晚上,記者在城南的一家練歌房裡,約見一位熟悉陪侍業的知情人士。這位知情人告訴記者,小女孩特別招惹來娛樂場所玩的客人。這些未成年少女是怎麼進入娛樂場所的呢?知情人說,開設娛樂場所的人大都在當地有點「背景」,開業前會招募一些手中控制著小姐的「媽咪」。她們通過小姐間相互介紹,或是通過不法手段誘導未成年少女涉足這一行,再利用威逼等手段控制。據知情人透露,「媽咪」只要控制了一兩個少女之後,就會千方百計要求這些少女再去利誘其同學或朋友加入進來,「雪球越滾越大」。到底是誰將這些天真的少女推向了萬丈深淵,知情者對記者說,那是些「有錢有勢」並且有「特殊需求」的人,年齡從30歲到50歲不等。
消遣客點幼女
亟待法律懲處
記者在採訪一位民警時得知,南京目前未成年少女離家出走的事件越來越多。據這位民警透露,未成年少女離家出走後,受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引誘,很多少女紛紛到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活動。「如今法律對那些和幼女發生性關係的禽獸,可以不問緣由予以嚴懲,可在對這些衣冠禽獸找幼女取樂見光時,人們期待懲處他們的法律卻出現了空白」。很多法學界人士對這位警官的感慨表示了認同。
我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處罰條例》中都有明文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和涉足娛樂場所,並對那些違規的場所進行處罰,嚴重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在娟娟離家出走事件中,那些曾允許娟娟「逗留」 的娛樂場所,他們難道就不怕法律的懲處嗎?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曾容留娟娟從事陪侍活動的那家酒吧。面對記者的提問,該酒吧的老闆稍稍遲疑了一下,隨即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不良場所不清理,將會變成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溫床』」,南京市檢察院預防犯罪科的張科長告訴記者,如今社會上數量繁多的娛樂場所由於管理不善,使得這些場所變成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溫床」。大量的數據表明,一些娛樂場所內發生的惡性案件要高出其他場所,尤其是一些自製力差的未成年人,一旦涉足不良場所,很可能會導致犯罪。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張先翱教授說,導致未成年少女走歧途的原因很多。一些到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活動的未成年少女,大都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受周圍不良朋友的「交叉感染」,很多少女輕信別人的吹噓,認為做這樣的事,輕輕鬆松就能賺到很多錢,結果她們一旦一腳踩進了泥潭,就很難拔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