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一「開放」是有限制的。限制條件是:外資控股不得超過49%;海外品牌不得單獨進入中國國內市場;沒有道出口的,還有至關重要的一條:傳媒內容不得冒犯中國政府。這一限制,才是一條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也就是說,你的錢,我可以用;至於內容,卻要由我來審定。
按理,這是一條明顯的「不公平法則」。然而,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遲早是世界媒體業最大的一塊餅,誰不想捷足先登?國家工商總局統計,去年,僅中國電視廣告收入,就達到30.8億美元。為了搶佔這片肥沃的大市場,外商肯定會遵守上述潛規則,就像外商已經默認並遵守了無數條進入中國市場的潛規則(包括「關係學」)一樣。非但如此,中國開放文化產業,肯定會引發另一波熱浪滾滾的外商投資潮。
中國文化產業開放得晚了些,開放得有條件,但總算開放了。也不得不開放了,中國加入WTO,本來就有一系列承諾,開放文化產業,是遲早的事。拖延開放,已經使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嚴重滯後。中國入世的首席談判代表、現任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就公開承認:比起其他產業,中國文化產業,在市場化和國際競爭力方面,落後10到20年。
在當局推行的新「洋務運動」中,龍永圖被稱為「中國最大的洋務派」。這位「洋務派大臣」直率地說:「報章的政治立場再正確,公益效果再好,如果沒人看,又有什麼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必須結合起來。」儘管如此,龍永圖卻說,他贊同「漸進式開放」。所謂「漸進式開放」,就是「有條件開放」,「猶抱琵琶半遮面」的那種開放,
那些以為中國開放媒體市場,就會通向新聞自由、文化自由的人,又要大大地失望了。「有條件開放」的設計者,則自以為得計了。然而,並不會全然如此,需知道,專制高牆的縫隙,從來就是一條條被擠開的;新鮮空氣,也是一點點進入的。所謂「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中國的對外開放,從來就是有條件的,根本的一條,就是不能動搖當權者的既得利益。這種有條件的開放,半開放、半不開放,有的領域開放、有的領域不開放,吃虧的,恐怕還是中國自己,所以,儘管中國已經加入WTO,大多數國家卻並不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導致國際上對中國商品的「反傾銷」,一樁接一樁,此起彼伏,令中方疲於應付,付出了不該付出的沈重代價。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陳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