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之五:「領導負主要責任」
毛澤東的文章裡有這樣的話:當地幹部和外來幹部有矛盾,當地幹部負主要責任;漢族幹部同少數民族幹部有矛盾,漢族幹部負主要責任;黨員幹部同非黨員幹部有矛盾,黨員幹部負主要責任。我對這個說法心悅誠服,因為給人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感覺。但經過長期觀察,共產黨信誓旦旦表示的「嚴以律己」、「有了事領導負責」等,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請看在所謂「肅貪」行動中,槍斃的大多數是某會計、某經理,可有幾個部級幹部、省級幹部判重刑?即使有,也是副職。更多的情況是,一個犯錯誤幹部在此地、此部門作處理(撤職、免職之類),不久後他又在別地、別部門冒出來,而且官做得更大。「刑不上大官」、「出事找替罪羊」,是中共政權的實況!
這裡舉河北省的例子,作為印證。
河北省會石家莊周邊,包括平山西柏坡,曾是中共聶榮臻游擊老根據地。由於林彪的「四野」從東北打到海南島,其部下升遷迅速,而被稱為「常敗將軍」的聶榮臻部下窩在河北,幹部擠了疙瘩,心裏窩火,爭官心盛,河北便成為一塊又臭又硬的痞子政客大本營。林鐵、劉子厚、李雪峰、高楊等派系打鬥得厲害,但他們都以「左」取悅中央,正好「石家莊」的第一個字寫的了草一些就像「左」字,所以石家莊有了綽號「左家莊」!
江澤民上臺後動用其心腹紅人程維高任河北省第一把手,程維高又動用一個殺豬出身的張二辰當石家莊市長。程維高有江澤民當保護傘,飛揚跋扈,任人唯親,放手大貪。由於對立面的不懈揭發以及江澤民勢衰,終於打開缺口:常務副省長叢福奎、省會石家莊市長張二辰,均因貪污受賄判刑。接著是他的秘書李真事發,開始時程維高還沉得住氣,後來聽到李真被判處死刑,當時癱坐下來,面部脫形。
2003 年11月13日上午,「河北第一秘」,綽號河北「二書記」的李真,經最高法院核准,被採取注射的方式執行了死刑。李真頭腦聰穎,處事幹練,連年評優,又是河北省和國稅總局的雙料後備幹部;李真曾包攬河北省黨政幹部的人事大權,貪污受賄數字巨大。孤立而言,殺之不足惜。
在他的貪污受賄的罪行暴露後,大陸報刊連篇累牘加以報導,給人一種印象,好像中共「肅貪」秉公無私,清明政治就要到來了。
如果誰這樣看,未免幼稚了;他可以起名叫李真,我們可不能看待中共太天真!
一般說來,秘書是他(她)所服侍的首長的應聲蟲和保密員,謀士和打手,「跟包」和心腹。李真並不例外,但又不止於此。有一次,中央領導人要在西柏坡舉行紀念會,程維高等省領導幹部做為東道主和地方官,理應先行到達集會地才對。可是車子不來,已經耽誤了預定出發時間。有人埋怨未在場的李真準備不足,程維高也像要發火。就在這時,李真來了,他竟然當著各位領導的面,大喝一聲:「吵甚麼吵!」一下把場面控制了。可見李真有一般秘書的共性,更有超越一般秘書同老闆間關係的特殊性、神秘性。但在報導李真的犯罪過程時,很少或很輕描淡寫地涉及他同所服侍的大老闆----程維高之間的密切關係。這裡面的鬼只有愚人看不出來。
河北省的貪污受賄官吏以及他們的親屬,早就抱窩了,除了叢福奎、張二辰外,程的兒子、女兒、妻子的腰包都以驚人速度膨脹。其子程慕陽幾年間掠奪了國家「上億元的資產」。程維高妻女因經濟問題被逮捕,而程慕陽聞風後舉家逃到加拿大。
最近我讀了「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寫李真生平的書,作者是李真的同學和同事。其中披露了一些李真受審查過程中的細節。
李真在受審查期間,專案組負責人曾告訴他,只要主動交代,就會從輕處理。李真還真是「天真」。他頗受感動,一五一十寫出了他的罪行錄。事後專案組的人向記者披露,不少材料,若是李真不說,專案組是無從查出的。李真在量刑期間,也不是一下子就定為死刑的。有人嘲笑李真在宣判時思想準備不足,表現「熊包」,這是不公平的。我認為至少有「三不公」:第一、既然專案組有言在先,主動交代就減刑,為甚麼不兌現?須知中共的專案組是代表法律、國家、黨來說話的!第二、在李真同老闆的關係上,從法院到大陸媒體一直刻意掩飾,我們姑且不說「領導負主要責任」就是處死程維高,但二人的結局也不該有如此天壤之別:為吏的下地獄, 為官的進天堂----程維高只是降級和開除黨籍,根本沒有進入法律程序,他先回蘇州寓居,隨後不知去向,不管他在天下哪個角落,他的生活享受和百姓相比, 還是人間天堂。第三、李真若有一個好爸爸,像當朝常委或退休元老甚麼的,他就是貪污數字再大些,也死不了!
現在我們明白了,對這個秘書的不厭其煩的犯罪渲染,正是對領導者程維高的遮掩和庇護。目的是讓全國人民把對貪污受賄的痛恨情緒轉移到一個小蝦米身上,忘掉大魚,忘掉巨鯨江澤民之流,更忘掉邪惡魚塘----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