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12-18 22:15:00作者:
起初他們以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罪」拘押趙岩時,我因無機密可泄而沒有說話;後來他們又以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罪」抓捕師濤時,我疑惑怎麼有這麼多機密讓普通新聞工作者泄露,但我還是沒有說話;之後他們以法院的名義準備非法秘密審判清水君,我還是靜觀其變沒有說話;再後來的12月13日,他們公然粗暴地闖入張祖樺君、劉曉波君、余傑君家中,以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之名抓人搜查時,我覺得不能不說話了!因為照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那麼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一切說話的人都可能被以各種莫須有的罪名關押,到時我就是想說也來不及了。為了捍衛人最基本的說話權利,為了捍衛人與動物的基本區分---思想和語言,趁自己還沒被關押,趁發聲的喉嚨還沒有如張志新般被割斷,我得趕緊說話!
其實理性思考與責任擔當如張祖樺、劉曉波、余傑三君,對中國社會而言不僅不是危害,反而是極為寶貴的財富。在這個多災多難的國度,所缺的正是理性與擔當。張劉余三君在揭示時弊時,立足於理性建構,主張和平、公開、依法地抗爭,竭力引導社會向著良性發展軌道運行,力求以儘可能小的損失來贏得社會平穩轉軌,這一切不正是中國急需的良藥嗎?如果這樣的理念與行事都會危害國家,那這是個怎樣的國家?是誰的國家?
記得哈維爾對後極權社會有過精闢的註解:這個靠恐懼與謊言支撐的社會,它的最深層的根源是合法性的缺失。極權社會的建立多是以暴力革命為前提、基礎,從建立之初就沒有走過合法化的程序。而作為一個現代社會的合法政府必需具備三要件:其一,符合自然法則,中國傳統叫天道,因為人類社會發展不過是自然運行的一個環節,人類自身是自然運行的產物也必將依從自然運行的規律,從自身的協調到與自然的協調,即體制與政制的建立也應該遵循冥冥之中的天定規則,人不可背離,否則必遭「天譴」;其二、合符民意,應該說民意是自然規則在社會領域的直接反映,民意也是社會發展規律的宣示。民意是一個政府合法與否的直接考量器。所以建立隨時表達民意的機制,確立定期通過民意抉擇對政府合法性進行追認的程序,是人類有史以來幾千年血淚凝結出的文明共識,是不該違背的;其三、依法履行合法化的程序。按照文明社會的規則,一個政府建立時必需依法履行相應手續。在政黨政治的今天,首先必需是合法的黨,即在民政部依法註冊登記的黨,才有參與社會政治,接受公民通過選舉之後授權管理國家的權力。如果一個連合法手續都沒履行的黨,怎麼有合法管理國家的資格?而後極權社會的政府通常是在歷史的特殊時期,通過暴力手味岬昧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