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12-20 23:45:00作者:
華府一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中國數月前提出制定「統一法」的構想,遭到華府的強烈反對與警告,中國評估硬幹對美中關擊太大,決定退一步,改提「負面表列」的「反分裂法」,美方雖不歡迎,卻也不再有強烈反對動作,只強調解內容後再說,因此北京才展開行動。
這位人士說,統一法與反分裂法不同的地方在於,前者規定「你不統一就要受本法制裁」,後者規定「你搞分裂就要受本法制裁」。
這位人士指出,由於美國也反對臺灣搞分裂,因此基本上對反分裂法是持雖不成,卻也沒有強烈反對的態度,只要內容不逼迫臺灣統一,美國最後可能採對臺灣舉行公投的模式,使法案最後徒具象征性意義。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