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吉林省吉林市迎來了今年最大的一場雪,氣溫驟降至零下26℃。市檢察院大樓內,正緊張有序地進行著公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助理審判員李承禧涉嫌貪污巨額執行款大案的準備工作。
早在2003年9月,李承禧就已東窗事發。他這次被揪出,純屬「拔出蘿蔔帶出泥」--省高院在查處另一起案件時,「無意中」發現了2001年已經退休的李承禧竟然涉嫌貪污。省高院對此高度重視,迅速將此案移交檢察部門立案查處,並指定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吉林市豐滿區檢察院承擔案件的主要偵查任務。「剛開始時,涉案金額只有100萬,繼續往下查,發現複雜程度遠遠超出想像,最後的統計金額把大家嚇了一大跳。」豐滿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本報記者說。
案情觸目驚心:從1995年到2002年,李承禧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共貪污執行款5316.12萬元,索取賄賂36.84萬元。
司機出身的高院法官
在吉林省高級法院執行局,48歲的李承禧是一個經歷相當特殊的人。
在進入司法系統之前,他曾在老家敦化做了13年的司機。那時的他,已經有了善於鑽營的名聲。1984年4月,他被突然調到敦化市法院當法警。此前他僅念過5年小學,沒有任何法律教育背景。
但這並不妨礙李承禧的前程。憑著「頭腦靈光」,他很快得到連續升遷,1987年升任法院辦公室副主任,3年後升任主任。
1991年4月,李承禧抓住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機會,從敦化市法院直接上調吉林省高級法院。有知情人告訴本報記者,李承禧利用工作關係,和省高院及省上個別領導混得很熟。
更令人驚奇的是,來到長春沒幾個月,李承禧便成為省高院的正科級助理審判員。1994年10月,他被調到高院「關鍵」的執行庭擔任執行法官。
執行庭是法院工作任務十分繁重的部門,「執行難」是許多法官不得不面臨的苦惱。但李承禧志不在此,幾乎是一上崗,他就打起了一筆筆執行款的主意。
漫長的貪污過程
從1994年到2002年的8年間,李承禧一刻不停地往自己口袋裡裝錢,而且,他似乎也不屑於玩些更為隱蔽的「裝錢」手段。
1999年,李承禧承辦湖北東風汽車財務公司申請執行珠海市東大房產開發公司、中國工商銀行通化市分行委託借款糾紛案,案件執行標的達數千萬元。
次年2月,他從通化市工行劃出300萬元至吉林省高級法院。可10天時間不到,這筆款子就從高院賬上消失了。「李承禧虛構了一個事由,把這筆巨款轉到他私人在吉林市開設的征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位檢察官說。
半年後的9月23日,李承禧又從通化市工行劃出300萬元,這次他連高院的賬戶也懶得繞,直接將錢匯入他借用的珠海市華章物業公司的賬戶。
這300萬元中的100萬元被轉到了李承禧私人在海口市開辦的「海南國利實業有限公司」,用於興建三亞市的度假村;另100萬元甩給了情婦炒股;最後的100萬元被他以現金提走,當作他的「零花錢」。
其後,他又以吉林省高院的名義,委託拍賣公司拍賣被查封的珠海東大公司的兩處房產。拍賣房款中的314萬元,被他分三次匯入吉林省高院機關服務中心。
同樣,這筆錢在吉林省高院的賬上沒留多久,2002年1月18日,剛剛退休的李承禧仍然能通過有關人員,順利地把這筆錢匯入他借用的珠海成基房產開發公司的賬戶。
李承禧貪污的最大一筆執行款發生在1999年至2001年間,實際金額達1185.4萬元。此時的他,對於如何轉移執行款已經駕輕就熟,一手導演的連串資金轉移更是令人眼花繚亂。
這個案子是中國工商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申請執行珠海市金昌珠寶首飾有限公司的欠款。2001年6月,李承禧將執行來的1328.8萬元匯入吉林省高院的賬戶。
這筆錢在高院的賬上也只是過了趟路。李承禧向高院聲稱「要向通化工行退執行款」,很容易就在2001年6月5日將其中的1300萬元匯至通化市工行。
可通化市工行還沒來得及高興,行長李劍鋒就接到李承禧的電話,李承禧稱「這筆錢是拍賣珠海東大房產的款項」,讓他們先不要將款入賬。7天後,李承禧編造了一個虛假理由,指令工行將這筆巨款匯到他借用的珠海市成基房產開發公司的賬戶。
隨後,這家珠海公司就按照李承禧的要求,在2002年1月和4月,分兩次將這筆款連同在東大案件中貪污的執行款150萬元,共計1450萬元,轉到李承禧本人設在吉林市昌邑區綠色食品辦公室的賬戶。
李承禧的手段
其實,只要申請執行方和被執行方相互通個氣,李承禧的伎倆就穿幫了。但這對李承禧根本不是問題。他用威脅等手段,強行阻止申請執行方和被執行方接觸,自己則左欺右騙---對申請執行方說「錢沒執行」,對被執行方則說「錢已經還了」。
1998年,李承禧承辦工行吉林市分行申請執行南通西田化妝品有限公司、上海西田超級娛樂宮和農行如東縣支行借款糾紛案。工行吉林市分行有關負責人曾隨李承禧到江蘇如東去執行案件,但到了當地,這位負責人傻眼了,李承禧根本不讓他與如東農行方面有任何接觸。「你別看我們是一家市級工行,可句句話都得聽他的。他要是一發火,我們的款子不就更沒戲了!?」工行吉林市分行法律事務部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他們背地裏還是找過如東支行的,沒想到他們更不敢得罪李承禧,「你們和法官談吧,我們不和你們直接接觸。」丟下一句話就挂了電話。
執行款流進私人腰包,那對申請執行方總要有個交待吧。但這難不倒李承禧。除了拖延和欺騙外,他最常用的一種手段是,用法院裁定的方式將低價實物強行高價充抵執行款。
李承禧在承辦湖北東風汽車財務公司一案中,曾將珠海東大房產拍賣款中的314萬元全部塞進自己腰包,可拍賣款項東風公司已經知悉,如何將款項交給他們呢?
李承禧從314萬元中掏出150萬元,購買了奔馳、寶馬轎車各一輛,並送到東風財務公司。「這幾臺車值314萬元,」李承禧出示一紙裁定,將兩輛車強行抵給他們。待李承禧東窗事發後,有關部門對這兩輛車進行鑑定,價值僅82.58萬元。
執行工行通化市中心支行一案時,李承禧將1300萬元直接匯入自己掌握的賬戶。然後,他將自己購買和他人抵債的4輛轎車送到工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強行抵掉445萬元的執行款物。事後鑑定,4輛車價值總共不過114.6萬元。
在吉林市工行申請執行案中,李承禧於2000年2月到9月從如東農行執行回1483.59萬元,匯入吉林省高院。為了把這筆款弄出來,李承禧對通化工行負責人說,「我可以幫你們吸收存款。」然後他向省高院編造理由,將此款中的1249.59元以及應該歸還其他案件申請人的執行款200萬元,全部轉至通化市工行。
吸收到這麼大一筆「存款」,工行負責人樂了。可沒多久,李承禧又將這筆錢轉至他控制的一個賬戶,其中除400萬元被他付給吉林市工行外,餘款921.69萬元全部被他侵吞。
辦案期間,李承禧同樣給吉林市工行送了6輛後來鑑定價值僅161.69萬元的小汽車,頂充近千萬元的執行款。不僅如此,「車送過來後,連手續也沒辦,我們追著他要手續,他甩了一句『回頭給』,幾年了也沒給。」吉林市工行一位部門負責人忿忿地說。
洗錢
李承禧案發後的一天下午,吉林市昌邑區農業局局長馬富清才從檢察院得知,吉林農業生態科技園--當時區裡最大的招商引資項目--老闆竟然是省高院的執行法官,而這個「李老闆」投的錢,全是貪來的執行款。
更要命的是,局裡為了讓這位財大氣粗的李老闆資金運作方便,在農業局綠色食品辦公室為他設立了個人賬戶。但這直接方便了李承禧轉賬洗錢。檢察機關調查發現,高達1450萬元的巨額貪污款被他通過這一賬戶「漂白」。
這實際上隱藏著李承禧更為長遠的「抱負」。此前,李承禧已經在海南註冊了「國利實業有限公司」,同時又在吉林市以他兒子李振宇為法定代表人,註冊了一家 「征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承禧註冊這兩家空殼公司的目的除轉移贓款外,還希望用這些原始資本做生意,獲得長遠發展。
完成這些準備工作後,李承禧以「國利實業有限公司」老總的身份前來昌邑區投資農業生態科技園,國利公司的子公司「吉林市征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為「承建方」。
除了通過自己的公司和賬戶轉移錢款外,李承禧利用自己辦案時結識的關係,多次借用他人和企業的賬戶來為自己「洗錢」。
本報記者粗略統計,珠海成基房地產公司、德惠市興業建築工程公司第一工程處等十多個單位和個人的賬戶,都成為李承禧轉移執行款的「中轉站」。
「經濟來往中借用賬戶的現象很普遍,借賬戶轉一下賬,回頭給你留點手續費,一切就OK了。」吉林市一位政法幹部說。
擔任執行法官的8年裡,李承禧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法院的權威,多次違法辦案。
早在1995年,李承禧就私自非法承辦長春市寬城區教育局欠款糾紛案,從中貪污2.9萬元。
1998年李承禧在承辦吉林經濟技術國際合作公司申請執行香港東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時,將執行款300萬元匯入農行長春市綠園辦事處。隨後,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當年8月14日,李承禧用一張已經作廢的吉林省高院協助劃款通知書,將此款劃入被其控制的賬戶。
失控的管理,缺乏監督的執法權,這一切使得李承禧略施小計就能週旋於申請執行方和被執行方中間,用謊言與威脅獲得了巨大的尋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