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想問下何先生你三番四次說你沒有嫖妓,可否解釋當日正如公安所講,那晚在房間找到25歲的安徽女子,究竟和你什麼關係?究竟是否婚外情?公安局亦說你亦公認之前你和那女人發生過關係,那你們究竟是什麼關係?第二個問題就是你被公安部門扣押收容教育,因為你有民主黨的名字在背後,所以你才有此遭遇?
何偉途:我剛才說過我不想再提此事,但我都會作個簡單回應,這女子我是認識的,我認識了她幾個月,是一個普通的朋友,我和她毫無關係,毫無性關係。我不認同東莞公安局的指摘。至於我是否揹負民主黨這招牌,所以坐168日,我相信大家見仁見智,各人的看法已經心知肚明。因為在我入收容教育所的時候,有一個年紀較大的收容所警察,即民警,他初時見到我,他說為何你罰得那麼重,我在這做了十幾年,但我從來沒見過港澳臺的人犯嫖娼罪,是判超過一個月。為何我是168日,是半年,我相信留一個空間給大家考慮,我亦都很難決定,因為我不是他。
記:何先生,我想請問你可否明確地說,是內地公安誣告了你,誣蔑了你呢?
何:這個問題有點難答,我不承認他們指控的罪狀,但很可悲,我的口供全部認了,我在一個很不合理,很沒法律程序的情況之下,被利誘之下,我全認了所有罪狀,甚至乎錄影、懺悔書我全部都寫了,那你叫我怎麼去不認呢?我自己都不知道怎說,但是在現時今日這麼自由開放的香港底下,我讀出我自己心底的聲明,我沒有嫖妓。但是如果在東莞,在中國大陸東莞市裡面,那個法律程序,我是全簽字認罪。
記:何先生,公安公開照片作為證據,其實裡面有些說你嫖妓的證據,有女性內衣褲在床上,你如何解釋?你的朋友為何會在夜晚在你的房間內?
女子到來未知巧合或安排
何:內衣褲的解釋,我不想解釋,你叫他解釋,我沒必要和他爭拗,他做的事要我解釋,去解釋他做的事。至於這女性為何這麼晚上來呢?我不知是巧合還是安排,其實那天我和我一些朋友,一些私人生意的來往,去到卡拉OK那裡,其實我很早走,我大概十一、二點就走了,我亦都沒告訴當時的女性聽或任何人聽我走,我自己因為疲倦走了,我很早走,我回去我連手提電話都關了,因為我以往是一個較為熟睡的人,普通的門鐘吵不醒我。但很可惜,我睡到三、四點時,我床頭的電話響了,電話響了之後,是一個男性的聲音,說廣東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