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58歲的前中國建設銀行董事長上週據稱因「個人原因」辭職。張的繼任者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儘管外界猜測紛紛,但官方未對張的辭職原因做出更多解釋。
3月21日出版的《財經》雜誌報導,該刊通過調查獲悉,早在張恩照辭職前三個月的2004年12月9日,他已在美國遭到起訴。在一起牽涉到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理軟體系統進口項目的合同糾紛案中,美國著名金融IT服務供應商Fidelity National Financial(FNF)及旗下子公司Fidelity Information Service(FIS)成為主要被告,張恩照被列為第三主要被告。
該刊獲得的相關司法文件顯示,在此案中,原告控告FNF和FIS合同違約,違反了誠信和公平交易原則,其向張恩照的行賄行為,違反了美國1977年《海外腐敗行為法》(FCPA);而張恩照等人的行為則構成蓄意干預合同實施。
起訴書指控FIS向張恩照行賄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上,並將該項賄金通過註冊於開曼島的Prosten公司轉賬。
《財經》獲悉,這家同樣被列為被告的公司系目前在香港創業板交易的上市公司Prosten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為「長達科技」。
起訴FNF及張恩照等的原告名為Grace &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下稱G&D),系一家中國註冊公司。該公司曾於2001年協助FIS向中國建設銀行銷售銀行管理系統軟體,並已簽署部分合約,涉資巨額美元。原告因未從FIS獲得承諾中的佣金,故提起訴訟。
據起訴書控,2002年5月AIS(FIS前身)款待張恩照的一次加州高爾夫之旅,引致前者毀約,原告巨額損失。起訴書指控在此行中,張恩照等與當時陪同的AIS國際部總裁威爾遜共同商定,簽署了建行與AIS之間的新合同。據稱,作為回報,AIS向張本人支付了100萬美元。這筆費用以諮詢費的形式付出,通過Prosten轉賬支付。
《財經》報導說,FNF等被告已就此案向法庭做出書面回覆,否認絕大多數指控,但承認確有2002年5月邀請張恩照會面的加州高爾夫之行。此案目前尚未進入開庭審理階段。
張恩照於2002年1月接替王雪冰出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
此案原告G&D系一家台資背景的中國公司,其股東為註冊於開曼群島的富龍國際公司。
新出版的《財經》雜誌以《張恩照美國被訴》為主標題,以長達十頁的篇幅報導了此次美國訟案風波的詳情及其關背景。採寫該組報導團隊陣容強大,由《財經》北京記者王豐、凌華薇、深圳記者吳小亮、上海記者曹海麗、美國特約記者盧佳敏及實習研究員康理誠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