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籌備實施軍銜制過程中擬制了哪幾套方案?
3.首次軍銜制為何於1965年戛然而止?
1955年解放軍實行了軍銜制、薪金製和義務兵役制,史稱「三大制度」,其中,軍銜制度最受關注。
1952年和1955年進行的幹部評級與評銜工作,是實施軍銜制的兩個重要「鋪墊」
中國成立不久,解放軍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1950年9月,朱德在總幹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盡量爭取在明年的服裝上把階級標明出來。」1952年4月,根據總幹部部指示,全軍幹部評級工作全面展開,於當年基本結束,正式建立了軍幹部的等級制度。1952年我軍評定的幹部級別,從軍委主席到副排級共計9等21級。這為實施軍銜制度創造了有利條件。如楊成武、許世友等評為正兵團級,張震、廖漢生等評為副兵團級,萬毅、梁必業等評為準兵團級等等。
緊接著,便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1953年 1月9日,中央軍委發布《關於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話,擬於今年7月份全軍實行軍銜制度」,要求全軍有組織有計畫地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草擬授銜條例及實施規程,進行軍銜鑑定,研究制定軍銜肩章、標章、識別符號及服裝樣式,制定編製軍銜等。後來中央軍委決定,將評銜工作延遲到軍隊組織編製確定、兵役法頒布實行後再實施。
同年2月17日,中央軍委決定成立軍銜實施委員會,由代總參謀長聶榮臻、第三副總參謀長黃克誠、第四副總參謀長張宗遜、總政治部副主任肖華等11人組成,聶榮臻為主任,黃克誠、肖華為副主任。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的《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指出,鑒於1952年評定幹部級別的標準是:「以德才資衡量幹部現職」,與授銜條件一致,故評定軍銜應以幹部的級別為主要依據並參照編製軍銜的規定,進行全面衡量。由於當時總幹部部蘇聯顧問建議,根據蘇聯的經驗,在首次授銜時,軍銜應盡量壓低。這樣,對正兵團以下各級軍官規定的評定軍銜標準就相對較低。經過幾個月的工作,至1955年國慶節前,全軍軍官的評銜工作基本完成。
軍銜等級設置從最初擬制到正式實施曾有幾套鮮為人知的方案
軍銜等級設置是軍銜制的核心內容。1952年冬,解放軍有關部門開始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具體事宜時,即將軍銜等級擬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1952年 11月26日,總幹部部在給毛澤東並中央軍委的報告中說,對於軍銜等級的設置,總幹部部和蘇聯顧問的共同意見是設6等20級,即:
元帥三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將官四級:上將、准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級: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少尉;軍士四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二級:上等兵、列兵。
這一軍銜等級系列,與蘇聯當時實行的軍銜制基本一致,只是多了一級「准上將」,而蘇聯的大將與軍兵種元帥同級。其它各級基本都一一對應。但總幹部部認為 「少將與上校之間擬有必要增加『准將』一級」,主要是解決師級幹部軍銜,蘇聯顧問對此持有異議。蘇軍沒有准將軍銜,少將之下是上校,蘇軍的副師長通常為上校。如果我軍設准將,副師這一級一般可授准將,在兩軍交往中會對蘇軍不利。可見,總幹部部主要是從我軍實際情況出發,而蘇聯顧問考慮更多的是兩軍軍銜設置完全對等(至少不能高於蘇軍)。由於對這一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總幹部部呈請軍委裁定。
195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較1952年11月總幹部部與蘇聯顧問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級,即在少將與上校之間增設 「大校」,這樣,即符合我軍實際,又考慮了蘇聯顧問的意見。新方案共設6等21級,將原上將、准上將分別改稱「大將」、「上將」,將官依次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增設大校一級,依次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將原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依次改稱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仍用原名。准尉以下等級不變。
195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公布的《軍官服役條例》和有關評定士兵軍銜的文件規定,軍銜設6等19級,較1953年條例草案減少兵種元帥、准尉兩級,大元帥與國家元帥銜稱均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其餘未變。確定的軍銜等級設置如下:
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這樣,終於形成這次軍銜制的軍銜等級設置格局。但在實際授予軍銜時,情況又有些變化:一是大元帥銜未授。大元帥是專為最高統帥設置的。當時,毛澤東身為黨的主席、國家主席和軍委主席,理應被授予大元帥銜。但由於此銜一直空缺。
軍銜制從195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全軍官兵從1955年9月至1956年初陸續授銜
經過幾年的準備工作,解放軍於1955年秋正式實行軍銜制度。9月27日下午5時,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及勛章典禮。全國人大常委會典禮局局長宣布典禮開始,軍樂隊奏國歌。
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朱德等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將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的命令狀一一授予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這10位元勛。
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隆重舉行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官軍銜典禮,國務院秘書長習仲勛宣讀了國務院總理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官軍銜的命令,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把授予大將、上將、中將、少將軍銜的命令狀一一授予在京的將官。
次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舉行授予校官軍銜典禮,國防部部長彭德懷元帥授予部分在京校官軍銜。此後不久,人民解放軍各地區駐軍領導機關在11月至 1956年初陸續舉行授銜典禮。劉伯承、賀龍、聶榮臻、葉劍英等元帥及其他高級將領,分別在北京、南京、成都、蘭州、瀋陽、廣州、武漢等地,授予各地駐軍將官軍銜,並代表國防部長彭德懷元帥授予校官和尉官軍銜。
從1955年10月1日起,人民解放軍陸、海、空三軍官兵開始佩戴軍銜肩章、領章和軍兵種勤務符號,並穿著「五五式」軍銜服裝。這次授銜,高級將領授銜情況是:元帥10人,大將10人,上將55人,1956年和 1958年又各補授1人;中將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補授1人;少將802人,1956年以後補授4人;1961年以後由大校晉升少將 554人。少將累計1360人。至1965年,共授少將以上將帥1614名。
與授銜同時進行的還有一件令世人矚目的大事,這就是給革命戰爭時期的有功之臣頒授勛章、獎章。這是第一次在全軍範圍內大規模地統一授勛、授獎。勛章、獎章按不同的革命戰爭時期分為「八一」、「獨立自由」和「解放」三種。
首次軍銜制為何僅實行了十年就被取消了
1964年11月,中央辦公會議討論同意軍銜薪金改革小組提出的《關於取消軍銜制度的意見》。《意見》認為軍銜制度存在許多不利因素,建議取消。決定從1965年6月1日起生效,從此結束了我軍首次實行了10年的軍銜制歷史。
關於這次軍銜制取消的原因,以往的提法都是歸結為受「左」的思想的影響。如早在1958年的軍委擴大會議上,不少將領就認為軍銜制是教條主義的東西,不符合我軍的實際。上世紀60年代初開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軍銜制被視為資產階級的建軍原則和法規,而遭到非議。
由於軍銜制是上世紀50年代中蘇關係「蜜月」時期從蘇聯學來的,中蘇關係惡化後,軍銜制又被扣上一頂「修正主義」軍事制度的帽子。現在看來,當時對軍銜制錯誤的認識和偏見只是造成軍銜制被取消的外因,而軍銜制度本身的不完善,軍銜功能被抑制、弱化,則是這次軍銜制被取消的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