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賣官案調查

發表:2005-04-0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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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龍江省綏化市市委書記馬德,在任職期間大肆賣官,將綏化政壇改造成一個龐大複雜的「官市」--以官位為商品的市場。

「馬德官市」中,向上連接著韓桂芝、田鳳山等幾位即將走上法庭的省部級高官;平行連接著王慎義、趙洪彥等數位已經或即將被判刑的地廳級官員;向下聯接著李剛、呂岱等數十位縣處級小「馬德」,他們大都已在獄中服刑,或被採取了法律強制措施或受到行政處 分。

「馬德官市」中,幾乎每一個位置都毀滅了一個家庭,甚至牽涉出家屬的犯罪嫌疑,如馬德之妻田雅芝,李剛之妻焦紅霞。

「馬德官市」的外圍,還連接著一批和官員們關係密切的商人,如苗勝國、肖海鵬、申佰臣。

「馬德官市」在人數上呈一座金字塔形狀。越向上一層,賄金數目越大,其標的物也越權柄重大。

馬德案不僅在於將貪賄之習層層下遞,更在於由個案而成慣例而成規則,清者欲獨善其身而不可得;最終對一地的政經風氣產生摧毀性的破壞力。

此前的媒體報導、相關通報,隱約勾勒出了這個「馬德官市」的輪廓,而本刊在與馬德案的辦案人員、相關知情人廣泛接觸採訪後,掌握了大量內幕材料,得以使這起被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一起賣官案的細節浮出水面。

馬德「官市」

直至馬德走上法庭,一個以馬德為中轉,以權力買賣為核心,以權錢交易為形式,間雜以「權力代理人」、「權力中介人」參與的賣官市場的面貌,最終逐步得到還原

2005年3月22日上午9點30分,原黑龍江省綏化市市委書記馬德站在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被告席上,他被控應對多起受賄行為負責。根據檢方的指控,有多名當地官員向這位昔日綏化的最高權力者行賄,以求謀得官階的晉升。事後表明,這些人大多如願以償。

可供查閱的資料表明,馬德這種被民間稱為「賣官」的行為,所涉及到的人數之廣,金額之巨,情節之複雜,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

(圖片:被告人馬德在法庭上 )

當日上午9點30分,「身著一件深棕色夾克衫,下穿深色西褲,體態微胖」的馬德,走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大門。他先向眾人深深鞠了一躬。一些熟悉馬德的人士對這個舉動表示吃驚,在他們的印象中,以前的馬德「作風粗暴,經常開口罵人,動輒令當地縣處級官員難以下臺。」

2002年4月之前的馬德,還處於權位的巔峰期,對未來有諸多憧憬--媒體報導說,他一度揚言,自己早就該當副省長了。

不收錢,馬德的「政權」沒法鞏固

從本刊目前調查的結果看,馬德以權力換取金錢的交易,始於其擔任牡丹江市副市長時,盛於其任綏化市市委書記期間。

1988年,馬德任職牡丹江市副市長,但1991年在人大差額選舉中落選,而後轉任省電子工業局副局長。1992年11月,馬德再次出任牡丹江市副市長,並主管該市經濟工作。一個曾經落選的副市長,很快官復原職,此種人事安排在當時頗受猜測。

1996年,馬德升任綏化行署專員,任職期間政績乏善可陳,當時的省委組織部長韓桂芝也對馬德冷眼看待,認為他水平不高,這為馬德的仕途蒙上一層陰影。馬德一度曾被派往中央黨校學習,當地政壇甚至傳出他將被調離的風聲。

事實上,馬德兩任牡丹江市副市長,以及後來順利擔任綏化市委書記,都被認為是人事安排上的異數。

一則報導披露,馬德真正的轉機始於1998年。當年松花江遭遇特大洪水,韓桂芝在陪同武警總隊一名領導視察時,不慎滑倒,摔斷手骨。在哈爾濱療傷未果,由妹妹照顧轉院至上海。馬德得知消息後,親赴上海,攜帶巨款送至韓桂芝病房。韓在推脫未果的情況下,將錢轉給其妹,由韓桂芝的妹妹存在了銀行。此後,韓、馬兩人關係得到改善。

2000年,馬德如願升任綏化市市委書記,此後由以錢換權轉為以權換錢。一位對馬德有較深瞭解的知情人向本刊披露,馬德任牡丹江市副市長之後,隨著職務提高,接觸面日漸廣泛。一些人開始尋找機會接近馬德。起初,逢年過節請客送禮,並未提出具體要求,只希望建立「朋友」關係。據田雅芝回憶,馬德有一段時間晚上回家不敢開燈--「燈一亮,上門送禮的人就排著隊了」。

開始他們不開門或者乾脆躲出去。後來有人勸說:「你們不食人間煙火怎麼地?送上門來的再不要,人家會以為你們不信任他。這不把人都推到別人那去了嗎?你看人家每天又吃又喝又按摩的……你們這樣不成光桿司令,工作怎麼幹?能幹長嗎?」

「後來馬德就和我說,以後再來人送東西,送錢,你就先收下吧。」田雅芝在交待案情時如此回憶說,「不收,等於把人推出去,馬德的『政權』沒法鞏固。」

這是馬德數目最大的一筆受賄款

馬德與妻子田雅芝的心態轉變,也可以另一段官場曲折作註腳。

1997年,綏化正達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經理申佰臣,聽說綏化市房產處有一個工程,於是通過各種關係認識了馬德的司機,進而認識馬德。在一次飯局中,申佰臣將「攬活」的想法告訴了馬德,馬德答應,「給問問」。飯後,申佰臣將4萬元交給馬德。

真正讓申佰臣和馬德家拉近距離,源於馬德在黨校學習時期。一位曾經接近田雅芝的人告訴本刊,馬德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時,曾有一年被安排到中央黨校學習,只有田雅芝在家。此時綏化政壇風傳馬德將被調走,於是馬家門前立刻冷清下來。整整一年中,只有申佰臣還經常上門探望,並幫助解決了很多生活上的問題。

後來,綏化撤地改市,馬德非但未離開綏化,反而升任市委書記。馬德家立刻門庭若市。田雅芝曾說,馬德成為市委書記後,之所以大量索賄、賣官,部分原因也是看透了屬下這群人。

而申佰臣在此期間的情感投資得到了回報,馬德最後將申佰臣認為「乾兒子」,申由此備受關照。

1998年年末,綏化要建廣播電視大廈工程,馬德讓地區建委主任曲英奎「重點考慮」申佰臣,申如願以償。工程中標後,申佰臣對田雅芝表示,這個工程算兩人一起干。2001年初工程完畢,申佰臣分給田雅芝200萬元。

這是馬德受賄數目最大的一筆款。而申佰臣在這次交易中獲得的利潤,目前仍是一個謎。

一張30萬元的存摺,密碼為馬德家的電話

馬德賣官有大致價碼,記者在採訪中發現,30萬元是馬德賣官的一個常見價格。

綏化市青岡縣縣委副書記蘇吉祿,1991年起擔任副處級幹部,此後十年直到2001年才升為正處。從2000年冬至2001年5月,蘇吉祿兩次向馬德行賄,每次各2萬元。2001年10月,他終於被提為縣政協主席(兼任)。

第二年初,在綏化市一次會議散場時,蘇吉祿對馬德說:「馬書記,快過春節了,過幾天我去看你。我現在提正處了,您沒少幫忙。」馬德當時回答:「你去看我呀,沒30萬別去。」蘇吉祿此後只好準備了30萬元上門。

但馬德賣官的要價,亦根據親疏遠近而區分。

綏化海倫市(縣級)委副書記王學武,與馬德的關係較為疏遠。

馬德成為綏化市委書記後,王學武幾次找到馬德想調整為正職。馬一直未置可否。2000年7月,王又以匯報工作為名到馬德的辦公室,請他考慮幫忙調動工作,馬德沒有說話,王學武將一張以田雅芝的名字登記的30萬元存摺放在桌上,密碼為馬德家的電話,說:「我就這個能力了。」馬德看了看存摺說:「你把這玩意拿走。」王學武說就放這吧,轉身告退,存摺立刻被馬德扔了出來。

當年年底,馬德生病住院。王學武把存摺裡的錢取出,又加了20萬元,這回放在一個盒子中。到了病房,王學武對馬德說:「馬書記,這是一點意思。」然後把這隻把裝有50萬元的盒子放在床下,稍坐告退。

3個月後,王學武被提拔為青岡縣縣長(正縣級)。

當地官員只好對市委書記和市長「等距離交往」

綏化市市委書記馬德,與該市市長王慎義之間關係緊張,在當地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據熟知綏化的人士介紹,馬德覺得王慎義「權力慾很重,總想取而代之。」而王慎義則認為馬德不干實事,自己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總是受到他的牽制。王曾在獄中寫給律師15封信,自述其心路歷程,其中大罵馬德,稱其為「政治流氓」。

據調查瞭解,兩人不睦主要源於馬德對人事權的控制。即便在王慎義主管的市政府,要想進行人事調整也必須得到馬德的同意。此外,王慎義表達能力比較強,而馬德卻不善言辭,因此在對上級領導匯報工作時,王的風頭經常蓋過馬,由此引起馬德不滿。據當地政府人士稱,在綏化本地會議上,馬甚至不願給王發言的機會。

據熟悉王慎義的人介紹,王剛調任綏化不久時,對馬德大權獨攬的局面不適應,感嘆「工作不好幹」。在既要立足,又要能幹出立竿見影的政績的情況下,王慎義只有從市政建設入手,因此,王在擔任綏化市市長期間,基本上專注於市政工程。從馬、王二人後來的起訴書對比(2005年3月23日王慎義因涉嫌受賄 188.9 萬餘元在京受審),馬德被控主要由於「賣官」,王慎義則更多被控給多項工程減免稅費以收取他人送來的錢物。

後來,綏化準備興建一家賓館。主管城建的王慎義讓一個工程隊進駐工地,準備開工,馬德也想讓自己的人承攬這個工程,最後迫使王的工程隊無法開工,兩人的矛盾由此完全公開。

由於馬王兩人不和,當地官員辦事只好「各拜廟門」,進行「等距離交往」--在馬德和王慎義的起訴書中,有一個相同的名字--張忠義。張是原綏化市市政工程處處長,後任綏化市政管理局局長。他分別向馬德和王慎義送了10萬元和13萬元人民幣。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馬德曾接受張忠義的請託,在職務安排上提供幫助。而王慎義則接受其請託,為其負責的工程項目簽批了市政府貸款。

據知情人透露,在對張忠義的安排上,馬德和王慎義也一度發生矛盾。王不同意馬把市政工程處改為市政管理局,因為綏化是小市,並沒有太多市政管理的任務;而馬德則希望把張忠義安排成局長。後來張還是當了局長。

當地人士推測,也正是這種等距離交往,使王、馬兩人都各自抓住了對方的一些把柄。因此當馬德被雙規之後,第一個就舉報了王慎義。馬說,「我進來,王慎義不進來,太不合理」。不久,王慎義在北京住院期間被「雙規」。

從一個行賄者轉變為一個中介人

隨著馬德經營的「綏化官市」日漸成形,一些穿針引線的掮客出現了。

在馬德的起訴書中,牡丹江製藥廠廠長苗勝國是最早向馬德行賄的人。早在1992年11月至1996年11月,馬德擔任牡丹江市副市長期間,苗勝國就曾因牡丹江製藥廠向銀行貸款,以及向省糧食局借生產原料等事項得到馬德的幫助,苗為此送給馬德5000美元和10萬人民幣,由此和馬德建立了非同一般的關係。

由於這種關係,苗勝國漸漸從一個行賄者轉變為一個中介人。

1998 年,哈爾濱金事達集團董事長肖海鵬從國外考察回來,準備在綏化青岡縣開辦一個畜牧場。肖找到苗勝國,苗於是讓肖海鵬準備30萬元,一起驅車趕到肇東縣看望正在開會的馬德,由苗將錢交給馬德。當天下午,馬德就和苗、肖二人驅車到青岡縣,將肖海鵬介紹給縣領導,之後,肖的草原羊場順利開張。

後來肖海鵬又想將企業申報成省「龍頭企業」--可以在貸款、稅收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肖再托苗勝國幫忙。苗回話說,馬德的兒子要在北京買房,錢不夠。肖海鵬湊了60萬元,按照馬德的妻子田雅芝提供的北京儲蓄賬號匯了過去。

圍繞著馬德為核心的權力場,類似這樣由行賄而熟識,進而轉變為中介人的例子屢見不鮮。

據瞭解,綏化明水縣縣長呂岱深知官場中「早鋪線」的訣竅,1998年就開始向當時僅為綏化地委二把手的馬德送錢,數目不高,每次2000元,共三次。2000年初馬德就任市委書記後,呂岱以發獎金的名義向馬德行賄4萬元,當年升任明水縣縣委書記。

呂岱共向馬德行賄14.6萬元。呂岱行賄的資金是向其義弟、明水縣亞麻公司董事長王衛豐借的。呂岱還介紹王衛豐向馬德行賄20萬元,事由是為王衛豐的公司貸款開綠燈。

2000多萬元巨款,存在兒子名下

在馬德受賄案中,馬的妻子田雅芝是個重要角色。她不但參與了多起受賄,最終被認定個人受賄374.6萬元,而且在2002年3月她和馬德二人被「雙規」之前,一直是馬德行賄的代理人和財產保管人。

田在法院系統工作,被「雙規」之前的職務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熟悉田雅芝的人形容她:身高大約160厘米,人很瘦,身體不大好,有甲狀腺突出的病,言談舉止素質不高,官太太氣重,勢利眼。

田雅芝經常對外放出「馬德花銷大」,「兒子在北京準備買房」之類的話,馬德得到的賄賂,一般都交給她,至於她單獨收到的賄賂,則會向馬德說一聲,之後存起來。

據綏化人說,馬德夫婦感情不好,「經常幹仗」。2004年3月,她的判決書下達後--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她說:「我都判無期了,那馬德不得死嗎?」此後,她沒有上訴。

據瞭解,在感情上聯繫馬德和田雅芝的,主要是他們的兒子。

馬德的兒子,曾是牡丹江市的文科「探花」,1999年大學畢業後留校工作,目前在北京海淀區中關村一家諮詢公司工作。

從1998年開始,田雅芝讓兒子在北京的銀行開戶,之後不定期匯款,或是由馬德和田雅芝赴京時帶現金過去。有時馬德在京開會,官員追來送錢,馬德也就轉手交給兒子。2002年春馬德案發,該賬戶裡共發現人民幣1763萬元,美元31.9萬元,港幣12.78萬元。

就在馬德案發前不久,田雅芝交給兒子一張名為「宋偉」的假身份證,照片也是他的,讓他回北京之後用假身份證另開一個戶頭,將所有的錢款轉存。此時,馬德身邊已有多人被抓或在逃,因此,田雅芝可能嗅出了風聲不對,也可能是覺得如此巨款存在兒子的名下不安全,安排兒子將巨款轉移。

馬德之子回到北京之後,按照母親的指示著手辦理此事。由於定期存款轉存,每一筆最高為9萬元,所以花了100多次才轉存完畢,而當檢察官打開賬戶時,每9萬元一筆密密麻麻列印下來,整整用了5個存摺才列印完畢。

馬德之子知道父母的正常經濟狀況,曾經試探著問過,田雅芝總是說:「你別管。」

馬德夫婦都出身農村,生活極其節儉--檢察機關搜查其住處時,發現300多個信封,都是下屬送錢時用來裝錢的,由於這些信封沒被丟棄,結果成了辦案人員的追查線索。案發時,馬德家中有貂皮大衣10餘件,皮鞋500多雙,各種禮品不計其數。據參加收繳的檢察官說,還有大量高檔食品補品,都已經發臭腐爛,馬德夫婦也沒享用,而有一部分還被田雅芝拿到單位轉賣給了同事。

2000多萬元巨款,馬德全家花費不多,有一些被馬德拿去放了高利貸,由於可以變相給他送錢,最終出現了借貸者爭著向馬德貸款的局面。

田雅芝共給兒子匯了2000多萬元,他只花了一筆,買了一輛80多萬元的「沃爾沃」轎車和兩臺三星背投電視機。

本案的缺口首先是從馬德之子打開的。辦案人員原本估計只是百萬元級的案子,馬德之子堅持了大約一週後崩潰,在全部交待時,他痛哭了很久,將手裡的紙巾砸在桌上,喊著說:「哪裡是幾百萬,是兩千多萬!我說了就是要父母的命啊。」

而當田雅芝被雙規後,說到兒子時,也經常痛哭不止,甚至趴在地上給辦案人員磕頭,乞求放過兒子。

當地官場生存的基本手段

馬德剛就任綏化市委書記時,「這個書記好錢」的說法在政壇蔓延。有人通過錢「辦成事」的例證出現後,旋即為眾人效仿,成為當地政壇共同遵守的「明規則」。

隨著送錢的人越來越多,數額越來越大,價碼水漲船高。送錢,不再是「辦事」的必要條件,更演化為在當地官場生存的基本手段。

根據知情人的講述,2000年下半年,綏化市委和省委陸續到肇東市(綏化轄內縣級市)考核一位副市長--這位副市長和馬德的關係據說「非常特殊」,肇東市委副書記高波在對考核小組談話時,說了一些對這位副市長不利的話。馬德知道後揚言要「收拾」高波。

高波非常緊張,用盒子裝了10萬元送給馬德,此後,又多次共送去29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辦案檢察官曾問高波:「你給馬德送這麼多錢,起作用了嗎?」高波回答說:「也許起作用了,不然我的位置可能保不住。」

這場風波中,高波的同事,肇東市市長吳連方也說了「王某不適合當領導」類似的話,不久被「拿下」,掛起兩年多沒安排工作--而早在1999年,吳連方還有過因公事向馬德送錢的記錄。直到馬德出事之後,吳連方才被重新任命為肇東市人大主任。

綏化市北林區區委書記呂冠今,在區、市事權劃分時,與馬德產生了一些矛盾,從1999年開始,呂逢年過節都會帶錢去「問候」馬德,但最後還是被調任為綏化市市長助理,由 「一把手」轉任為「虛職」。

根據呂事後的講述,之所以給馬德送錢,就是怕馬德在工作中給自己穿小鞋,受排擠,同時也因為別人送,自己不送日子不好過。

在檢方的起訴書中,馬德被控受賄17起,金額共6031857元。其中有12起涉及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

根據參加庭審的人士的表述,馬德在法庭上幾乎承認了檢方的所有指控,除了對個別的證人證言有所異議--這些證言多是曾向馬德行賄的人做出的,在證言中他們強調自己的行賄行為是迫於馬德的壓力。而馬德則並不認同這一點,他承認「受賄」,但否認「索賄」。 

據悉,馬德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其牽涉的官員高達265名,其中包括綏化市下轄十個縣市的半數處級以上幹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餘人。

當年黑龍江省最年輕的幹部

馬德被「雙規」之後,回憶起:送他去海林縣任副縣長時,當時的省委領導要求他:廉潔自律,群眾的酒一瓶不能收,煙一盒不能要。當時,他做到了這一點

1950年,馬德出生於黑龍江省克東縣農村。

和近年落馬的其他貪官,如成克傑、胡長清、馬向東酷似,馬德也出身貧寒,經歷過艱苦環境的掙扎,在奮鬥中崛起。與此同時,和貧窮與生俱來的節儉,甚至是吝嗇,曾長期伴隨著馬德。

馬德出身於一個大家庭,家裡貧窮,小時候連鞋子都穿不起。有一次,光腳去放牛的馬德一腳踢到鐮刀上,差點斷了一個腳趾。直到今天,這個腳趾都是彎曲的。

1961年至1968年,馬德分別在克東縣第三中學和第一中學讀書。在高中時,馬德擔任班長和學生會委員。這也許是馬德「從政」的開始,或者說熱身。

高中時恰逢文革開始,馬德的貧農出身成為重要的政治資本。作為一個學生幹部,馬德加入了造反派,是克東一中「紅色造反團」負責人。

當時馬德引以自豪的,是他主持班級期間,班級被評為全校模範班。而馬德本人也因此出席了縣學習毛主席著作積極份子代表會。

1968年馬德高中畢業,他留在克東縣,進入公安機關軍管會工作,擔任過審判員。後來他又回到了家鄉公社工作。這段時間共兩年半,初出茅廬的馬德每月拿36元工資,就當時的整體生活水平而言,這是一個非常高的起點。

1970年,馬德20歲時被推薦為第一屆工農兵大學生,上的是千里之外的復旦大學中文系。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調閱了馬德親手填寫的1970年復旦大學新生登記表。從中可以對馬德的早年經歷略知一二。

馬德兄弟姐妹共八人,但在親屬登記表中,他只填寫了父親、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的信息。在另外一欄中,馬德填寫了自己的兩個叔叔和一個姐夫的情況。以上六人,馬德都仔細註明其全都是革干(革命幹部)、工人、貧農等好成分,政治面貌都是黨員或團員。這是當時政治環境下的普遍行為,還是馬德特別細心,現在無從查考。

當時的班主任,復旦大學中文系退休教師高天如說,這一屆中文系學生共73人,因為是文革中大學恢復招生的第一屆學生,都是各地層層推薦上來的,能上大學非常不易。當時的工農兵大學生的學歷要求是初中,馬德作為高中生,基礎算是不錯的。

高天如對《中國新聞週刊》回憶道:「那時候的馬德幾乎沒有什麼特點可言。他學習成績並不差,也不拔尖,最多當過學習小組長。」

工農兵大學生的學制為三年,而由於1970年是第一屆,招生工作開始得晚,學生報到時間已經是1970年的12月。高介紹說,當時強調政治可靠,學社會這本書。兩年多的時間裏,到各地學工學農實習的時間佔了一大半,真正在復旦讀書的時間不過一年。

除了少數成績出類拔萃的可以留校,這一屆學生畢業之後都回到原籍,由當地分配。馬德回黑龍江之後,再也沒和母校聯繫過。

回想當年的馬德,只有「沉默」二字可以形容,高天如說。

馬德的「沉默」,是跟隨他一生的特點。哈爾濱一些媒體記者說,作為綏化市市委書記的馬德,在公眾場合中總是不苟言笑,而且不喜歡在鏡頭中拋頭露面。這些和面對下屬時經常破口大罵的「粗人」形象對比,反差甚大。

馬德早年的從政道路可謂一帆風順。32歲時當海林縣副縣長,34歲當縣長,35歲成為海林縣縣委書記,37歲出任牡丹江市副市長。幾乎在每一個崗位上,他都是當時整個黑龍江省最年輕的幹部。

說馬德沒有政績,也許是不公正的。他在海林縣四年,把海林改造成了一個先進縣。那時候的馬德非常知足,當了縣委書記之後,他說:「我們家的祖墳上真是冒青煙了。」

據說馬德在被「雙規」之後,還回憶起,送他去海林縣任副縣長時,當時的省委領導要求他:廉潔自律,群眾的酒一瓶不能收,煙一盒不能要。一位接近紀檢部門的人表示,當時他確實做到了這一點。

而擔任牡丹江市副市長後,馬德的人生就此發生了根本變化。 -本刊記者/朱雨晨 孫展發自黑龍江

綏化政界的「生態危機」

韓桂芝之於馬德,馬德之於李剛,其上行下效之惡果,使當地的政經風氣被摧毀性地破壞。

2000年,50歲的馬德開始擔任綏化市委書記,屬下綏棱縣縣長李剛41歲。

按照李剛辯護律師劉顯恆的說法,李剛在綏化官場屬於鳳毛麟角的人物,相貌堂堂,口才文筆俱佳,也是綏化的後備幹部之一。因此李剛一直自視甚高,甚至到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還曾在法庭外對妻子焦紅霞說:「要是不出這個事,我李剛一定做到封疆大吏。」

按照後來李剛夫婦的供述,是焦紅霞首先提出:「你是市裡的後備幹部,現在馬書記是一把手,主管人事,對你今後的進步很重要。應該和他搞好關係,不行也給送點錢。」

最後兩人決定,從家裡的積蓄拿出30萬元。2000年3月13日,焦以「馬芳」的名字將錢存入銀行。李剛以匯報工作為名來到馬德家,將存摺放在一個信封中,密碼寫在信封背後留下。

選定這個方式,是因為夫婦二人商量之後認為:「送少了不起作用」,「給現金太扎眼,所以送存摺」。

一年後李剛升任綏棱縣委書記。

此後還有兩次,都是2002年春節前。一次是因為馬德即將赴京開會,「花銷大」;另一次是因為春節將至,分別是1萬美元和2萬人民幣。

事實上,對馬德的行賄,並不是李剛向上級行賄的開始。

早在1998年春節前,時任慶安縣縣委副書記的李剛,就曾向當時的綏化地委書記趙洪彥(當時綏化尚未改市,為綏化地區,趙洪彥任地委書記,馬德任行署專員)行賄10萬元人民幣。半年後,李剛被提拔為綏棱縣長。

不過,李剛的「投資」很快獲得了「回報」。李氏夫婦被捕前,被抄沒、扣押的錢款達579.9萬元,共有31本存款單或存摺。

一位紀委官員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曾說:「李剛送了30萬,兩年內受益500多萬,收益率高達1500%。天下哪裡有這麼高利潤的行當!」

貪官梯隊

在265名向馬德行賄的官員中,李剛的特殊之處,在於他有「小馬德」之稱。

在一些方面,李剛的作法和語言,和馬德幾乎如出一轍。

馬德脾氣很大,好喝酒,作風粗暴。屬下陪他,如果不喝酒,他開口就罵。一向和他比較親密的呂岱,都曾被馬指著罵道:「你這種縣委書記,我十分鐘就拿下一個。」

李剛也在綏棱說一不二,他曾對一位部下說過:「你的立場不對,我用你也行,不用你也行」。這位部下先後向李剛送去8.5萬元。

2002年春節前,縣機構改革時,李剛對新近提拔的縣教育界副局長蘇會新說:「你這是碰著我這一代明君了,大膽啟用年輕幹部,要不你也不一定能當局長。」蘇馬上給李剛送了1萬元。

李剛最終被認定受賄119筆,絕大部分發生在年底至春節之間,數目一般都在3萬元以內,數千元的春節「紅包」極其常見。

這些錢涉及綏棱縣內科、鄉一級幹部多達131人,分布在縣機關各部門、企業以及基層鄉鎮機關等100多個單位中,而且絕大部分是李剛2001年擔任綏棱縣一把手之後所得。其名義大都也是「感謝關照」、「要求進步」。

李剛賣官的名目之多,範圍之廣,可與馬德比肩。檢察機關曾分析李剛的牟利方式,為八種:「一是副職晉升正職的幹部;二是新提拔的副局級(副科級) 幹部;三是平級調整到重點部門的幹部;四是保官不動的幹部;五是推薦副處級以上的幹部;六是受到表彰、獎勵的幹部;七是在鄉鎮工作回縣城任職的幹部;第八是發生在賀婚、探病、祝壽、拜年、弔唁等理由中,他利用本人有病、父親去世之機大肆收受他人禮金及下屬部門和企業給其的各種沒有明文規定的獎勵。」

這些方式,亦出現在馬德及其他涉案屬下。

除在黨政系統賣官,李剛的錢財來源還有所謂的「感謝」、「支持」、「關照」。中學副校長想當校長;為了子女的工作;為瞭解決「幹部遺留問題」;為了能在有勞保的單位退休;家屬因病、上學,生活窘困而懇請補助;為了「文明單位」等稱號評比……

韓桂芝之於馬德,趙洪彥、馬德之於李剛,其上行下效之惡果,不僅在於將貪賄之風層層下遞,更在於由個案而成慣例,而成規則,清者欲獨善其身而不可得。

雖然李號稱「小馬德」,但李剛和焦紅霞的辯護律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馬德和李剛的關係其實有些緊張。按照李剛的能力,早就應該進市委了,可一直到案發還只是一個正處(級)。他給馬德送錢,只是為了主管人事的馬德不卡他一下。」

李剛曾經為自己的受賄辯解說:「我不收是不行的。這幫人不是好人,我不收的話,他們會聯手整我。」

與李剛異曲同工的還有王慎義。王在獄中拒絕了律師對其作罪輕辯護的建議,堅持要作無罪辯護。王認為,自己犯錯誤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客觀原因,馬德作為市委書記,黨委班子的班長,是王的頂頭上司,馬德買官賣官收受賄賂的情況如此,王本人在這種環境中,難免受到影響。

影響還來自省裡的韓桂芝、田鳳山,上樑不正下樑歪。

另一方面,動輒數十萬的賄款,於官員薪水亦是天文數字。他們也須得尋求資金來源,甚至為「投資」追求更大回報。

如果深究「投資」的最終來源,有如下幾種。

第一是財政。李剛和馬德接受的禮金都有來自財政部分的。

第二是商界。商人們在逢年過節時也會主動向官員送禮。另一方面,馬德除了賣官,還利用工程發包,將權力直接投入市場抽錢。起訴書認定的馬德最大一筆受賄200萬元,即來自建築工程。

第三是官員及家屬經商。在綏化,公務員兼有商業實體非常普遍,自己或者是親屬打理,這成了下級官員行賄買官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肇東市市委副書記向馬德多次行賄,來源就是妻子經營的經濟實體。

第四是向親友或商人借款,甚至有借高利貸送禮的現象出現。王學武為謀求青岡縣縣長一職,花掉了50萬。其中大部分來自商界,向馬德行賄前,王找到蘭西縣亞麻商人田亞斌說:「市裡要動幹部,你給我拿點錢。」田問多少?王回答說20萬。田就給了20萬。

此外,王學武說:「我就任海倫市委副書記後,逢年過節就有個人或市直部門送錢。我一直放在辦公室裡。」第一次行賄的時候,王學武動用了自己的2萬元私房錢。第二次又添了20萬,也來自這個小金庫。

由此引發的形成的貪賄「傳銷鏈」,網羅了綏化眾多官員。據較早前報導,馬德案涉案官員265人,處級以上幹部50餘人,幾佔綏化該級別官員一半。而官員群體,尤其是主政官員的墮落,於一個地方的破壞力也可在綏棱見其一斑。

2002年,李剛被拿下的時候,綏棱縣上報年人均收入2800元,新班子上任後數據縮水到了1300元,直到今年才達到1900元。此外,2002年綏棱縣的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也被分別下調了45.8%和29.8%。

據當地政府一位人士稱,馬德「落馬」後,綏化官場一度出現人人自危的景象。這種情緒甚至波及外地。綏化官員到省城或京城辦事,當地官員必然將門敞開,以求避嫌。從馬德落馬至今,當地處級幹部幾乎再無人獲得晉升。

而當地老幹部則對目前的局面憂心忡忡,「在印象中,即便是三年困難時期的綏化也沒有現在這麼難過。再不設法改變,影響不堪設想。」

集權而成的「官市」

論及馬德「官市」的形成,當地一些離休幹部多會提及2000年綏化地區「撤地建市」。據說,這成為綏化政壇風氣驟變的「分水嶺」。

2000年,原有的綏化地區行署被裁撤,建立了地級綏化市。而原有的縣級綏化市則相應被改為北林區。

一些老幹部稱,綏化撤地改市本來並不符合標準,無論是工業產值還是經濟實力,綏化地區都達不到設市的條件。但是在馬德卻是其中積極的推動者,因為地區行署是省的派出機構,能夠管轄的人、事、財權範圍有限,一旦由地改市,則市一級可完全掌控當地的人、財、物。

「地改市」成功後,馬德開始將原有縣級綏化市(現為北林區)的盈利企業,實權單位進行了「拔毛式上收」。「就連火葬場、保健院這樣的單位都不放過,就是因為這些單位每年還能有些盈利。」一位老幹部對記者說。

企業和單位的上收,不僅僅是權力集中的過程,也是人事洗牌的過程。據當地老幹部稱,這也由此成為馬德收禮的一個小高潮。

一位離休老幹部也正是在這個時候開始聽到在綏化政界工作的子女議論起買官賣官的事情。出於擔心,他提醒子女千萬不要參與其中,但卻換來「別管這事」的回覆。

「地改市」成功的同時,馬德順利升任首任綏化市委書記。這樣,整個綏化市人事權就牢牢掌控在馬德手中。據當地政府人士稱,在人事任免、推薦過程中,名義上需要通過市委常委會,但往往就是馬德一錘定音。「在綏化,除了體委,任何位置變動都要經過馬德拍板同意。」

在這些過程中,馬德將權錢轉化的效用發揮到了極致。據此前紀檢部門的通報,馬德受賄及禮金物品折合人民幣2385萬元。有人統計馬德任市委書記期間,平均每個月受賄108萬元,每天收受3.56萬元。

公務私辦

在一個完全被扭曲的官場當中,錢不但是換取權力的籌碼,也成為一切行為的潤滑劑。在綏化政壇,不但一度「私事」需要「私辦」,即便是辦「公事」也需要遵循私下解決這條路徑。

在對馬德的起訴中,有一條頗為特別:「1999年9月,(馬德)在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期間,在綏化地區所屬肇東市增撥拖欠養老金數額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肇東市市長吳連方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

解決拖欠養老金本是一市之長分內應該解決的公事,但是在馬德治下的綏化,公事卻很難得以公辦。據知情人講述,吳連方解釋這次行賄的原因是,有一年,國務院給各省一筆社會保險費,肇東市向上報數時報少了,錢就撥得少。當時綏化地區還有1000萬元的機動數,這筆錢掌握在馬德手中。吳和市政府的幾位相關負責人商議之後去找馬德,馬德最終同意給肇東市追加300萬元。為了感謝馬德,吳等人研究後從社會保險局籌了5萬元人民幣給馬德送到家中。

2000年「五一」節前,馬德去肇東,住在賓館裡。第二天早上馬德因為賓館的花卷做得小,發了一頓脾氣。吳連方一看形勢不好,就從家中拿了一筆錢給馬德送去,馬德這才作罷。即便如此,吳連方還是因此被馬德「挂」了兩年。

蘭西縣縣長周南方曾經送給馬德10萬元。據周南方解釋的送錢理由說,蘭西縣是貧困縣,職工從1993年開始就不開支(無法發全額工資)。儘管蘭西縣領導班子的人都「拚命干」,但是一下子也轉變不了。這樣馬德就大會小會都是「點」,弄得週一度都想辭職不幹了。後來有人經人勸導,「給馬德送點禮,讓他轉變一下對蘭西的印象和態度。」

本刊記者在調查中獲知,很多給馬德送錢的官員事後曾表示,送錢其實沒有任何要求,只希望「有個順心的工作環境」。一些部門還專門從公款中劃撥一部分款項用於給上級領導的「獎金」。

這一做法,甚至為與馬德一直不和的市長王慎義所遵守。2001年和2002年春節前,王慎義分別以獎金的名義分別送給馬德2萬元和5萬元。據王慎義的說法,這兩筆錢的來源是綏化市財政局。「每年財政局到過春節時都準備一筆錢,送給為綏化做貢獻的上級領導和對綏化有支持的有關部門。」王還解釋說,這個做法是 「一直沿襲下來的」,由他來決定把錢交給誰。至於目的,王慎義解釋為:「感謝領導幫助綏化做了貢獻。再說這錢也不是給他的,而是讓馬德安排上級領導的。」

此外,王慎義還曾於出國考察之後,給馬德送去一塊歐米茄手錶和一瓶香水。

據王自己說,幾次向上送錢,是財政的公款,為了綏化的工程項目貸款。總共行賄有幾十萬以上,有一部分是以綏化市的名義送的,一部分是以個人的名義送的。前者為政績,後者為個人前途--「年齡不小了升也升不上去」。

「破壞性試驗」

馬德從上任依始就進行賣官,幾乎到了綏化政壇盡人皆知的地步。但其落馬卻是因為從牡丹江製藥廠廠長苗勝國的供述當中偶然牽連出來的。

2000年4月5日,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到東海龍宮洗浴廣場執行公務,遭遇對方工作人員襲警。 檢方在審查該案時陸續牽出原黑龍江省農行副行長丁志國和為貸款向其行賄的苗勝國。由此牽出居中協調的馬德。

一位了接近紀檢機關的人士說,馬德賣官比較狡猾,他選擇的賣官對象一般都是進入組織視野的人,大都有能力,本人條件也不錯。而對於不在組織視野中的官員,交上來的其實不是買官錢,而是保官錢,保證自己在「馬德官市」的來回洗牌中的立錐之地。這樣上級很難從幹部任免當中看出異樣。

據一位曾經接觸過馬德的人士轉述,被「雙規」後,馬德曾對紀檢體制進行過反思,「下面縣裡的主要領導要有問題的話,紀委也得通過我,我這把傘不倒,就不能讓我下邊的幹部挨晒。」結果,當2002年4月馬德這個「傘」倒下之後,人們震驚地發現,傘下居然有如此之多難以晒到太陽的地方。

馬德認為,現在將一部分人公開確定為後備幹部進行培養的方法,給買官賣官留有很大空間。因為這樣做無非是公開宣布大多數人升遷無望,因此把精力更加註重於撈錢。而那些被確定為後備幹部的人,一旦遇到愛錢的領導,為了能夠盡早任職,也會不惜代價送錢買官。

「現在選拔幹部,都是要感謝黨感謝組織,但落實到一個地方,書記就成了黨和組織的代表。因此感謝黨感謝組織就變成感謝書記,書記最終擁有人事決定權。」據說這是馬德的原話。

他說用人機制不變,誰來當書記都會有同樣的結果。他甚至提出要紀委部門進行「一次破壞性試驗」,從紀檢系統派出一名幹部去綏化當書記。馬德預測,如果不去管他,讓他放手幹一年,只會比自己收得更多。

至於紀檢機關,都是「管得著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著」。馬德說,與自己平級的紀檢機關根本對自己起不到監督作用。--本刊記者/朱雨晨 孫展發自黑龍江 胡玲(發自北京)

官職交易的機制反思

馬德賣官與皇帝賣官不同。首先,官職並不是他家的,他賣的是自己臨時代理的人事權。其次,收入完全歸己,而不是用來救災。再次,天下不是他馬家的天下,賣官的惡果也不用他馬家承擔。每個交易者都不是主人,都是臨時代理人,都在追求代理人的眼前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初期,劉少奇就說到一種現象:「有人把自己負責的地區和部門看作個人的資本和獨立王國。」50多年之後,這些「個人資本」和「獨立王國」的官爵已經在一些地方進入「市場」流通了。

不過,假設綏化市真成了馬德的獨立王國,他一定買官鬻爵嗎?其實未必。因為這樣做不合算,前人算過賬的。

清朝有納捐制度,一旦遇到戰亂或災荒,財政困難,朝廷就大開捐例,賣官應急。這時反對者就會替皇帝算賬,說這種生意不合算,人家花錢買官,一定要加倍撈回來,搜刮百姓,最後毀了江山社稷,吃虧的還是皇上。皇帝也認賬,但他另有理由:既不能聽憑百姓餓死或反叛蔓延,又不能搶劫富人,只好賣官應急。緩過勁來就不賣了。總之,在正常情況下,大家都認為賣官不合算。

馬德賣官與皇帝賣官不同。首先,官職並不是他家的,他賣的是自己臨時代理的人事權。其次,收入完全歸己,而不是用來救災。再次,天下不是他馬家的天下,賣官的惡果也不用他馬家承擔。

在這種對比中,我們可以看出一種比「家天下」更糟糕的賣官機制,即「官天下」的機制。

李剛向部下賣官,他在賣別人的東西。馬德向李剛賣官,也在賣別人的東西。韓桂芝向馬德賣官,賣的仍是別人的東西。至少在可以考證的四個環節的交易之中,每個交易者都不是主人,都是臨時代理人,都在追求代理人的眼前利益。

一個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官員,例如縣委書記李剛手下的鄉鎮黨委書記,距離真正的主人有多遠呢?

至少隔了十個環節。按照血緣關係計算,早已出五服了,不算親戚了。在這十個環節中,每個環節即使只攙雜十分之一的私貨,經過十次攙雜,主人還能得到什麼東西?實際上,代理人還可能插手選舉,在每個環節攙一點私貨。如此這般鬧下來,一個代理人的短期行為盛行的社會,一個無人負責的「官天下」,就算髮育完全了。

在官天下的機制裡,人們只能指望官員憑藉超人的道德對抗利害趨勢。這種對抗肯定是有效的,但馬德認為效果有限,他甚至建議紀檢官員下去進行破壞性試驗,看看他們能否頂住買官和送禮潮流。

如果我們不把馬德看作天生的惡棍,我們就沒有理由漠視失足者的慘痛經驗。

從公共物品的角度看,稅收與服務,官職與選票,本質上都是一種交易。交易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報還一報的對應機制,吃虧者不能反擊,背德者不遭報應。

這種報應關係密切的機制,我們可以在村級海選中看到一個雛形。在那裡,即使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在出現賄選的時候,賣官錢進的也是民眾的腰包。在這種機制裡,人們無須指望超人的道德,只要當事人知道維護自己的利益,不甘心一次再次地吃虧,大體公平的交易就會實現。

譬如,在賄選的情況下,選民發現自己選出來一個貪官,100元賣出的選票導致了200元新增的苛捐雜稅,他們就會汲取教訓,不再做這種虧本的買賣。主人買賣自己的東西,自然會選最好的貨色,爭取把自己的權力賣一個最高價。這就是公民招聘公僕的機制。


-文/吳思 (作者為《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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