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需要加強「有效管理」,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黃偉峰就明確指出乃因中共官方媒體以扭曲、不實的報導方式,沒有辦法讓大陸民眾瞭解臺灣真正的民意,新華社與人民日報以偏頗的報導手法迎合中共政權的需求,已經喪失新聞客觀中立的專業立場。陸委會還舉出實際例子,如「反分裂法制訂的訊息傳到島內,民眾對以法律形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表示歡迎」,「326:台獨的大騙局」等等。「島內」本身就是中共一貫矮化臺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伎倆;而根據幾項調查都顯示,臺灣有八、九成民眾反對反分裂法,說「歡迎」是造謠。
但是陸委會的這項行動竟被境外一些親共政客和媒體說成是打壓新聞自由,實在令人噴飯。因為連中共自己都不好意思這樣說呢。新華社與人民日報只是表示遺憾,乃至驚訝、憤慨,但是他們無法據理反駁,唯有新華社解釋說他們「以專業角度,對臺灣各方面進行客觀公正的報導」。這個「專業」指的是甚麼?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本人非常領教中共的新聞專業精神,在此可以舉出八大條。
一,對自己報喜不報憂。中共建政後最開明的黨總書記胡耀邦都公開聲言中共媒體是黨的喉舌,要求他們對缺點與成績的報導必須二八開,也就是缺點只能講兩成,成績則八成。
二,對臺灣報憂不報喜。二八開倒轉為八二開,甚至九一開,乃至全盤妖魔化。對「境外敵對勢力」亦然。中共不妨舉出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如何稱讚國民黨,在民進黨執政時又如何稱讚民進黨的,有嗎?
三,封鎖干擾境外媒體。不是根據商業原則開放境外媒體進口,而須政治審查;除了若乾親共的華文媒體網站,其他均被封殺,電臺則被干擾。最近更壓迫歐洲通訊衛星公司解約,使新唐人電視無法向中國民眾播送節目。將香港電視臺與其他外國電視臺的敏感新聞轉播廣告或插播其他圖片乃至完全失去圖形等等。
四,逮捕驅逐境外記者。多名外國記者和臺灣、香港的記者因發表對中共不利的消息而被逮捕或驅逐,最常用的罪名是「泄露國家機密」或「從事與本人身份不符合的活動」。臺灣從來沒有驅逐中共記者,到底誰在破壞新聞自由?
五,駐外記者間諜身份。中國不少駐外記者就有中國間諜的身份,因此怎麼可能有客觀公正的報導?1999年北約誤炸中國駐貝爾格萊德大使館,三名中國記者被炸死。人們不禁要問,這三個人怎麼會在大使館裡?過組織生活,還是匯報蒐集的情報資料?
六,駐外記者身兼打手。國家有「難」而周圍沒有「愛國僑胞」可供驅使時,記者就以打手面目直接圍攻當事人。例如勞改基金會主席吳弘達在紐約記者會披露中共販賣人體器官事件時,法輪功學員在日內瓦揭露中共踐踏人權殘害法輪功學員時,中共官方媒體記者就赤膊上陣咆哮。當然,在自己國家領導人出國訪問的記者會上,這些記者又會假惺惺提問,配合宣傳政策或替領導人解圍。
七,國內記者必須聽話。中宣部常常發出禁止報導的禁區,違反的機構與個人或封閉,或整頓、或逮捕、或開除,例子罄竹難書,因此常被國際新聞機構排名上榜。最近,連批評中國沒有新聞自由的北京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焦國標也被開除教職,打擊範圍進一步擴大。
八,不要惹毛頂頭上司。為了吸引讀者,擴大銷量,可以揭若干陰暗面,但不可揭本單位、本地區而有損本領導的面子和利益。南方都市報違反這個專業標準,因為揭發「非典」病源等事件,幾個頭頭自然禍從天降,被廣東省當局判刑。
中共界定如此的專業水準,的確是他們引以自豪的,當然業內也會不斷出現「打擦邊球」的行為試圖突破。但是像陸委會這一招由政府公然出面進行揭露,引起中共那樣大的反彈就可以可以理解了。但這也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如何防止到中國採訪的臺灣記者被中共威逼利誘、統戰分化,特別是也被訓練成中共記者那樣的專業水準而為之效力,對整個臺灣則是更大的難題了。
(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