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澤弘義先生前往天安門廣場,他展開了一幅寫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並用中文大喊「法輪大法好!」數名公安衝過來將他塞進警車裡,還拔走他的眼鏡、手錶、和皮帶。公安將澤弘義帶至監獄後,扒掉他的法輪功上衣,多次毆打他,還沒收其所有的法輪功書藉以及資料。澤弘義先生從下午2 點被關在牢房裡,直到隔日清晨六點,既沒喝到水、也沒吃到食物。只要澤弘義睡著或是煉功,公安便會進來毆打他。公安也訊問他有關日本法輪功學員的消息。公安於1月2日押解澤弘義先生至上海搭飛機返回大阪,並強迫他多付一萬日圓的機票錢。
相關新聞報導:
法輪功學員遭中國遣送出境
Japan Times, 2002年1月6日
日本法輪功學員於北京進行抗議後遭遣送出境
ODJ(日本), 2002年1月4日
5.康妮.契普卡(Connie Chipkar):女,61歲,安大略維爾蘭的退休教師,居住於加拿大安大略省密西沙加。
2002年1月23日,康妮.契普卡女士前往天安門廣場表達自己對於中國法輪功學員所遭受日益嚴重的迫害之深沉關切;她並且因此籲請中國人民以良心相待。她褪去自己外套,露出她於歐洲各地皆穿戴於身上、寫有「法輪大法SOS緊急救援活動」的肩帶,並開始輕唱關於法輪功的歌曲。沒幾分鐘的功夫,一名公安抓住契普卡女士的臂膀要將她拖走。他硬是將她拖過整個廣場,粗暴的扯下她衣服上的肩帶,接著強硬地將她押上警車。
契普卡女士在派出所裡接受訊問達三小時。她不准與加拿大大使館聯繫,並被拘押於公安局裡過夜。第二天她便遭驅逐出境。
相關新聞報導:
支持者(團體)於中國被拘押以及被拘押的加拿大抗議者(團體),
美聯社,2002年1月23日星期三
6.賈瑞德.普爾曼(Jared Pearman):男,居住於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
2002年2月14日,賈瑞德.普爾曼先生抵達天安門廣場,嘗試要拉起寫著「法輪大法、真、善、忍」等字樣的橫幅。他被四、五名公安撂倒、勒住、並施以拳打腳踢。
普爾曼先生以為自己遭人綁架,心底害怕自己有生命危險,便試著逃跑,但最後卻被武裝警衛追趕上。他們將他揍倒,用力踹他的頭,並肆意踢他的臉部、背部以及腹部。接著有兩名武警撐著普爾曼先生的手臂將他抬起,讓其他人毆打其臉部及頭部。他們脫掉他的鞋子,再用自己的靴子重踹他的腳,好讓他不能再逃跑。之後,再度將他摔倒在地,而當一名公安用膝蓋壓普爾曼先生的臉並扭他手臂時,另一名資深公安不斷地踢他雙腿中間,使他疼痛不堪。
7.寇特.普爾曼(Court Pearman):男,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居民。
2002年2月14日,寇特普爾曼先生前往天安門廣場。雖然他什麼也沒做,但他卻發現自己遭到公安、武警以及警車尾隨包圍。他跑上廣場,一遍又一遍用中文大喊「法輪大法好」,直到被人扭倒在地。他被踹了幾下之後被丟進警車裡,接著有一名公安用膝蓋擠壓普爾曼先生的頭部。他被帶往一間拘留所接受訊問;無論是打電話或與自己國家大使館聯絡的請求皆遭到駁斥。
普爾曼先生知道自己是被非法拘捕,於是爬著防火梯逃出拘留所。警衛在拘留所後方抓到他並毒打他。有兩人分別抓住他的兩隻腳,一人抓住他兩隻臂膀,另一人則毆打他臉部;他們並狠狠的踢了他。回拘留所的沿路上,一直到進了電梯、回到偵訊室為止,他們不斷的毆打他,並威脅要殺了他,拿走了他的皮帶,對他進行恫嚇將近一小時。然後他與其他學員被留置於一間房裡。普爾曼先生被公安押解至飛機上要遣送出境時,全身衣服破破爛爛,嚇壞了其他乘客。
Court Pearman向記者詳談了在北京和平請願的經過,以及遭受警察嚴重暴行的情景。他左眼眶拳傷清晰可見,襯衣上的紐扣被撕扯掉,褲子被劃破,身上還帶著被打傷時的泥土。當記者問及他的傷勢時,他揭開了上衣,後背呈現出大片瘀血。在場的旅客們走上前圍觀,都露出了驚詫的神情,紛紛詢問在北京發生的事情。
8.亞伯特.羅曼(Albert Roman):男,25歲,金融財務顧問,美國加州洛杉磯市居民。
2002年2月14日,亞伯特.羅曼先生前往天安門廣場。他想讓中國人民瞭解法輪功是一種和平的心靈修煉方式,並不應該遭受被迫害的命運。羅曼先生在天安門廣場上以中文高喊「法輪大法好」。不到幾秒鐘的時間,一名公安衝過來將他拉上警車,並開始勒住他脖子毆打他。該名公安將他臉壓在座椅上,使他差點窒息。該公安接著毆打其頸後、肋骨以及腰側。警車到達拘留所後,連駕駛也加入毆打他的行列。他拉扯羅曼先生的頭髮與夾克,在將他丟出車外時甚至扯掉羅曼先生的頭髮。
羅曼先生被帶至一間房間接受公安訊問。在他告訴偵訊人員中國憲法賦予上訪以及表達信仰的自由時,那名公安竟無恥的回答說:「我們才不遵守憲法。」
9.安德列.胡博(Andre Hubert):男,德國樂拉赫(Lorach)居民。
2002年2月14日,安德列.胡博來到天安門廣場,在廣場上他和其他德國學員展開寫有「法輪大法」字樣的橫幅並且高喊「法輪大法好」。不到10 秒的時間,他就被公安粗暴的撲倒在地,接著將他拖入一輛警車。有些公安坐在他身上,將他的臉壓在地板上,其他人則對他施以拳打腳踢。警車抵達天安門附近的一個拘留所時,司機也加入毆打他的行列,用手肘猛擊他的頭和脖子。然後胡博先生被拉出車外拖進拘留所裡,過程中他的鞋被拽落,皮帶被扯斷。
胡博先生與其他西方學員被帶至機場附近一間拘留「賓館」裡,並一一接受非法訊問。胡博先生堅持要見德國大使館的官員,若請求不准他便不回答任何問題。警方以長期拘禁對他加以恫嚇,並將他與其他五名拒絕回答問題者帶至北京郊區去。
在拘留所裡警方不斷地恫嚇胡博先生及其他五人,要脅要將他們判處五年徒刑。這些西方法輪功學員在拘押期間所遭受的不人道待遇,說明瞭國際法與聯合國法律在中國根本起不了約束作用。這六名學員被迫接受體檢,警方扒光他們的衣服,極盡羞辱的能事。他們所有的私人物品也被非法侵佔。胡博先生與其他兩名來自瑞典與日本的同修被關在一間不到15平方公尺的牢房裡,裡頭總共關了十個人。房裡沒有床,在木頭地板上只有八個可供睡覺的空位;房間盡頭有一個洗臉池,但只供應冷水。地板上有一個坑充當廁所使用;房裡儘是排泄物的臭味,四處環境骯髒至極。由於只有八個空位可睡,這十名被拘留者只能側著身睡。其他囚犯還跟胡博先生說,這間監獄已經是環境最理想的了。
胡博先生與其他同修在這所監獄裡被關了兩天。他們被迫端正地坐在床板上,整天面向廁所的方向「坐板」。他們不准到戶外去透透風。
2月18日,胡博先生從監獄被帶至北京機場,遣返回歐洲。
相關新聞報導:
AFP:<三名瑞典籍法輪功抗議者離開中國>,200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