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娛樂信報》5月13日報導,南京市政府日前出臺的《2005年廉政工作意見》中首次明確規定,幹部婚姻變化情況要向組織報告。據規定,黨員幹部和機關公職人員個人婚姻出現變化時要及時向組織報告,不能以為這是「私事」、「隱私」、「個人生活小事」就隱瞞不報。
在向組織報告時還不能口頭打一聲招呼就作罷,必須是書面報告,對自己婚姻變化的基本理由、基本情況要說清楚。如果婚姻變化是幹部個人因生活作風引起的,組織上將視情況干預。
可是,有關的規定如果連中央領導也未定遵守,則有關規定恐怕難以服眾。據中新社4月28日報導,身兼全國政協主席的賈慶林在宴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和他率領的訪問團成員時,連戰身邊站著夫人方□,但東道主的賈慶林身邊卻不見其夫人林幼芳。按道理,這種宴請的場合,主人帶同夫人一起出席也屬應有的禮儀;所以林幼芳缺席宴請連戰的場合,不少中國觀察家都有不同的解讀。
中國官場一直傳聞賈慶林跟林幼芳「已經離婚」,但賈慶林並無公開他現時的婚姻狀況。
外界不少分析認為,賈慶林傳出「離婚」傳聞,跟「廈門遠華案」有關。廈門遠華案於1999年案遭揭發,是中國自1949年以來最大的貪污走私案,涉案資金確定為700億人民幣左右,牽涉多達250名以上的地方、省甚至是中央級別的官員。他們被指控在1994年到1999年期間,收受數百萬美元的賄賂,使價值數億美元包括汽車、燃油、原材料、重型機器和奢侈品的貨物通過廈門港口走私到中國。
巧合的是,1994至1996年,賈慶林是福建省委書記和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因此,賈慶林被指受到頗大的政治壓力。
更加巧合的是,賈慶林的太太林幼芳,就是賈在福建任職時的中國外貿集團福建省總公司的黨委書記。外界普遍質疑,林幼芳的工作跟外貿關係密切,不可能不知道遠華案的情況,甚至有傳言稱林曾任遠華的董事。所以,在2000年時,就曾傳出賈慶林跟林幼芳離婚的消息。外界普遍認為,此時傳出他們離婚的傳言,就是表明賈慶林要跟林幼芳「劃清界線」。
不過,林幼芳曾在2000年1月公開否認了有關她的丈夫已經同她離婚的報導。她說:「我結婚四十年,我們的關係很好,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當時,她還澄清指出,她「從來沒有聽說過那家在香港註冊的華遠公司」。因為涉及走私的集團是福建廈門的「遠華集團」而非「香港註冊的華遠公司」;有不少評論都認為林幼芳的解釋未能解除外界對她的指控。
賈慶林的政治危機,最後在他的昔日同事,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聲援下得以舒緩,江澤民在1999年9月18日刻意「考察北京城市建設工作」,和當時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同時出席公開活動。外界普遍認為,這是江澤民挺賈的一個政治動作。
2005年4月,加拿大聯邦上訴庭推翻了遠華案主嫌賴昌星的難民申請上訴案。有專家稱:賴昌星有望2006年3月被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