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特別國際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簡稱《悉尼國際法庭》)已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完成組建過程,並開始受理案件。《北京之春》澳紐特邀記者潘晴就此事,通過越洋電話採訪了《悉尼國際法庭》大法官袁紅冰。
記者問:你已經在多次接受記者採訪的過程中,談到了審判中國共產黨法庭的意義。今天,你是否能再簡要地向世界說明這個問題?
袁紅冰答:《悉尼國際法庭》的建立意味著,人類歷史上將第一次開始對仍然壟斷國家權力的獨裁者和獨裁集團的審判。因此,《悉尼國際法庭》是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其主要意義有如下幾項:
1,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各國獨裁集團利用專制國家權力虐殺和奴役其人民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已經成為世界範圍內人權災難的主要發源地。對仍然非法壟斷國家權力的獨裁者的反人類罪行進行的審判,會創製出一系列令獨裁者膽戰心驚的法律原則。這些法律原則的核心理念是,人權高於主權,任何人不得以國家主權的名義奴役、虐殺其人民;任何利用國家權力所犯下的反人類罪,都將受到法律的否定。
2, 中共暴政在過去的 56年間,利用專製法律和被他們絕對控制的中國刑事司法系統,把難以計數的渴望自由民主的中國人推上死刑的刑場,而更多正直善良的中國人則被關進勞改營。專制的法律和刑事司法系統成為獨裁者摧殘人權的工具。《悉尼國際法庭》的成立,乃是對專製法律和刑事司法系統的合法性的徹底否定。《悉尼國際法庭》不久就將開始的審判,是一個明確的宣言:獨裁者以專製法律的名義摧殘人權,本身就是嚴重的反人類罪行;執行專制刑事司法判決的行為也是嚴重的反人類罪行。
3, 56年間,中共暴政及其官員任意奴役、屠殺、殘害中國人民,他們從未想到自己也會受到正義的審判。而受到中共暴政各種形式摧殘的中國百姓,卻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悉尼國際法庭》將一改這種狀況。歷史將看到,凡是犯下反人類罪行的中共官員,都可能在《悉尼國際法庭》受到正當程序的公正審判,而那些中共暴政之下被侮辱與被迫害的人,那些被命運無情拋棄的人,只要他們還沒有喪失依法控訴暴政的勇氣,就定會在《悉尼國際法庭》得到打開正義之門的鑰匙。
記者問:有人關心這樣一個問題:審判中國共產黨的反人類罪行是不是意味著對全體中共黨員的審判?
袁紅冰答:絕對不是這樣的。中共56年專制犯下的反人類罪行必須受到公正審判。但是,中共對自己的普通黨員實行的也是獨裁統治。真正對反人類罪行負責的應當是兩類人──一類是中共官僚統治集團的成員,另一類是以非人性方式迫害人民的直接責任者。我們必須看到,歷史已經一再證明,在關鍵的時刻,常常是中共黨員做出反抗中共暴政的壯舉。相信未來也會有更多的中共官員加入到爭取民主自由,結束中共暴政的行列中來。《悉尼國際法庭》的審判活動和判決,都將符合現代法治精神和自由人性的原則。而絕對不會成為對中共普通黨員進行政治歧視的依據。在民主法治之下,任何意義上的政治歧視都將被嚴格禁止。同時還要說明,《悉尼國際法庭》受理案件的範圍,也包括中共暴政摧殘中共黨員所犯下的各種反人類罪行。
記者問:據說《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司法委員會》成立前後有一些阻力,組建《悉尼國際法庭》過程中阻力更大。有這麼回事嗎?
袁紅冰答:是這樣的。整個過程中,造謠生事者有之,挑撥離間者有之,故意為難者有之,趁火打劫者有之。人性的弱點和中共的破壞交織在一起,形成重重阻力。意志不堅定者開始猶豫觀望;心存疑慮者已然卻步退縮。但是,對中共暴政的大審判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經過最初的曲折之後,一定會浩浩蕩蕩,直入大海。至於我的態度,已經寫過短文「明志」。既然你今天問到,我就把此文再讀一遍:
明志
──寫於《審判中國共產黨特別國際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組建完成之際
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乃是一項大艱難。
我生平唯喜烈酒與艱難;向艱難之極致挑戰,恰是我英雄人格哲學的信念。
即便十三億中國人都退縮了,只有我一人在鐵鑄的黑暗中高踞於審判臺之上;
即便只有不屈之枯骨敢出庭聽審,只有雄烈之鬼魂敢出庭控訴;
即便只能以天地為法庭,以風雨為法袍,以巨岩為審臺,以雷電為法槌;
──即便如此,我也定然要拉開對中共暴政反人類罪行進行大審判的歷史序幕,以為死於中共暴政的八千萬同胞祭。
記者:謝謝你接受採訪!
《北京之春》特約記者:潘晴
20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