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濫用職權貪巨款,費盡心機坑國家!
其一,張義利用該局已報廢過的下屬企業太信煤礦名義,把只有2000多人的小井,拼計謊報為16000多人,騙取國家破產費2.6億多元,且帳目混亂,部分資金去向不明…….。
其二,礦務局所屬企業年年謊報超產,年上交國家利潤4000多萬元,張義為中飽私囊,把全局職工工資不發,改為月月發獎金,張義年年從中多佔15萬多元。
其三,礦務局下屬企業一個水泥廠,帳面投資1.3億元,三年中年年效益好,但張義故意拖債不還,造成法院對該廠依法評估拍賣為3800萬元,差額近1億元,且帳目混亂,資金去向不明……。
其四,礦務局1998年公傷死亡17人,1999年公傷死亡15人,張義弄虛作假,二年僅報公傷死亡2人,以此騙取國家安全獎金100萬元,張義個人侵佔6萬元。
其五,2001年該局參加職工勞鑒2000多人,每名職工交費55元,收費不給收據,直接貪污125000元。
其六,2002年春節國家下撥該局救濟款60萬元,而張義少發多報,從中貪污款額。經帳目公開對照,便可真像大白。
二,歷盡艱辛告貪官,飽受摧殘尋「青天」!
我7 年來為狀告貪官,我逐級訪告,並先後72次來京找中央首長們反映,白天我東奔西走找首長們反映情況,晚上去火車站或道路上撿破爛賣錢,後向首長發信件,7 年來,我先後以書面形式發信件2000多封,多次引起中央首長們重視,曾得到何勇,張寶明,楊偉民等首長們多次地批函督辦,但因某些領導腐敗,地方層層保護,不但沒有結果,反而以此給我和全家帶來災難…….。
幾年來,我家被當地貪官長年監控不說,三年被政府關押,押送20多次,行政處罰勞動教養兩次,期為兩年零六個月,拘留2次,送精神病院2次。幾年來,我乞討受餓,受人追殺,家破人殘,丈夫工殘無人管,6歲可憐的小女兒被強搶送到福利院嚇病無人憐,每天跟呆痴孩子在一起,門牙磕掉無人問,至今9歲不讓上學,失去前程。更可憐我全家幾年來未吃上一頓團圓飯,幾年來過春節沒吃上過一頓餃子。
吉林遼源訪民李桂榮的小女兒被關在福利院,門牙磕掉無人問,至今9歲不讓上學
令我痛心難忘的是2001年12月29日,張義得知我由北京返回遼源,當即派人(不在編的警察)20多人,衝進火車站,首先搶跑我6歲的小女兒後,就對我拳打腳踢,大打出手。然後給揹帶手銬送進了張義之弟張傑管轄下的遼源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多次對我毒打,坐老虎凳,並搶走了我的全部上訪證據材料,身份證等重要依據恢掉,折磨得我連續昏迷10多天之多。等我醒來,竟被關押在張義管轄下的醫院,他們把我衣服全部脫光,一絲無挂,用六,七名不在編的男警務人員輪流看管,令我受盡了屈辱和折磨,18天我滴水未進,狠心的張義為致我死地,竟又準備派人再次把我送進精神病院,直到我奄奄一息。我大女兒才把我搶回家,借款給我搶救治療。
又一次更令我有生難忘的是2004年6月9號,當時我身背中央五位首長的督辦信,準備返回遼源,在天安門前遇到張義指使其弟張傑,濫用職權派出追殺我的五名公安人員,查明我姓名身份後,不由分說,將我強行拉到天安門分局,就在天安門分局裡對我拳打腳踢,手上背銬將我打昏在地後強行將我拾上警車,等11號我醒來時,已把我關押在吉林省勞教所,當時我已被打得全身傷殘,不能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行,見此情況他們得意地哈哈大笑,並對我無數次污言辱罵,對此,張義,張傑二人文進而串通,勾結勞教所惡徒,於15 號給我用酷刑把我抬上刑床(死人床)。
我被張義指使其弟張傑,濫用職權派出追殺我的五名公安人員打得全身傷殘,不能行走。
當時是李大隊長帶10多人強行把我按倒在用鐵片編成的床上,然後用手銬把我兩手吊鎖在床上,再用皮帶扣鎖上我的雙腳後,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動一下,就會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後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後,見我昏死過去才把我放了下來。
因我被折磨得不能行走,先後有一個多月時間,白天派三,四人從四樓拖拉到三樓,晚上再從三樓拖拉到四樓,此期間,我每天倒在水泥地上昏睡15個小時,為瞭解恨和殺人滅口,狠心的張義,張傑兄弟又串通勞教所,於7月11日又一次把抬上了「死人床」,並用通有大電流的電針扎我下腿1個多小時,害得我大汗淋漓,口吐白沫帶血,惡徒們怕事情敗露,從不讓家人看視,我大女兒在大學考試期間去勞教所看望7次,後6次不讓見,我大女兒都痛哭而返,大女兒時刻怕失去母親,過多的壓抑,現已作病,腦痙攣疼痛難忍,兩眼流淚……。
7月13日看我快被折磨死了才把我送進了勞改醫院搶救,在勞改醫院兩次下病危通知後, 7月22日夜晚2點多鐘我正在搶救,手腳都打靜點。鼻子吸氧,身穿患者服,帶著導尿管,勞教所逼我大女兒用醫院的褥單把僅有一息的我抬出,來推拖他們的罪責,途中經多次搶救後,才把我接到了遼源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治療。三天後,因家中無錢交治療費,我女兒無奈,只好眼含熱淚把我接回家中土法搶救治療至今。
我因告貪官,丈夫因公致殘生活不能自理,未給任何工傷待遇,小女兒被搶送在福利院,她姐姐去看她,她問她姐姐,我媽多咱能打贏完官司,我再過一個年就四個年了……。
至今3年多,9歲多不讓上學,失去憲法賦予的權利及義務,哭了7天7夜沒有人照管,我本人7年多沒給發一分錢工資,進而又慘遭迫害和摧殘,造成廢人。連我撿破爛保命的權力也被惡徒剝奪!
試問蒼天:天理何在?國法何存?!我到底有何罪?!!我該如何去生存?!!!滴滴血,聲聲淚,我該向誰去訴說!!!
(圖片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