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法官辦案 以幫忙為由強姦當事人

發表:2005-08-01 21:3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甘肅安西縣人民法院法官李某借辦案的便利條件,竟以幫忙為由強姦了一名當事人。7月22日,這一法官審「法官」的案件由玉門市法院在肅州區法院不公開審理。

據瞭解,2004年下半年,李某所在法庭接到一起民事案件,見到當事人崇某(女)李某便產生邪念。辦案過程中,李某以「可以幫忙」為由,尋找各種藉口與該當事人接觸,當年 11月1日晚9時許,李某將崇某騙至酒泉市肅州區公園路某旅社客房內,不顧崇某極力反抗,對其實施了強姦。案發後,崇某向肅州區公安局報案,該局於11月 3日將李某刑事拘留。李某矢口否認其犯罪事實,經警方反覆勘查現場,又經甘肅省公安廳DNA檢驗,在一系列證據面前,李某最終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2005年7月2日,此案由玉門市檢察院向肅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月22日,肅州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蘭州晨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