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經過是,今年8月中旬經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莊頭村村民的邀清,我擬計畫為其提供其800畝左右土地被當地村官與鎮官相勾結強買侵害他們的合法權益的法律事務,於是該村民就多次將其申訴材料及相關證據用傳真及電子郵件發送到北京侯文卓(仁之泉)維權工作室,作為仁之泉的法律顧問,我經審查後就為其草擬一份《行政復議申請書》交給該村民,並計畫親自從北京到廣東佛山順德與該村民面談委託代理合同問題,以便下一步走相關的法律程式。
我於2005年9月9日晚九時從廣西合浦縣乘車到廣東佛山火車站路邊的治安崗時,我就用我的手機(號碼是13517898996)打電話給佛山市順德區莊頭村的村民,要求他們開車來接送我。我大概在那裡等候了十多分鐘,就被廣東省佛山市的公安人員強行帶上他們的豐田車。他們將我拉了一段路程後,轉交給廣東省公安廳的公安人員。這些人員大概有七八個人,開了兩臺七座的中巴車,又將我帶到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附近的九龍潭旅遊開發區的招待所內,接著他們對我全身及所有行旅進行搜查,然後邊拍錄像邊問話。他們主要調查的內容是我們是否參與廣東番禺大石村的村民民主選舉與政府部門的暴力衝突事件,卻對侯文卓和我關注的佛山南海三山的政府部門強行霸佔農民的土地導致暴力衝突問題以及我專程計畫為順德農民土地問題申訴的法律事務不太感興趣。我說他們的消息也太不靈通了吧,廣東番禺大石村委的民主選舉問題根本與我們無關,他們怎麼追蹤我呢?他們說,凡是跟北京侯文卓一齊工作的人都要追蹤。他們擔心侯文卓這次是派我專程秘密潛入番禺的。他們把番禺的民主選舉遭到地方政府的壓制稱為農民鬧事。我說侯文卓女士哪有時間過問番禺的事呢?她近期的主要工作都放在聯合國人權官員來中國訪問的事了。
也許我對此應該表示感謝,因為相比起農民在扣押中的待遇,我的待遇真的好多了。廣東省公安廳他們扣壓我的時候沒有對我施暴,在談話過程中我可以自由喝茶,還送了兩次速食給我吃。
在這件事上,廣東省公安廳的公安人員始終沒有向我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在問話的筆錄上也不敢簽上詢問人名字和詢問地點。
他們對我連續審訊了十多個小時,根本沒能從我身上搜到一點有「價值」的東西,他們也顯得很疲勞和無奈,但無論如何他們不希望我留下來繼續在廣東省幫助農民維權。
他們儘管禮貌,但是,在擁有強權的情況下,還是非常地強硬地要求我必須馬上離開廣東,甚至於不辭辛勞幫我買了機票。我猜出他們的心思,為了避免找更多的麻煩,就同意他們的意見,同意購買機票以便於立即乘飛機離開廣州回北京,他們還借給我三百元錢作購機費用(相信他們不敢再向我要回那三百元錢了)。
他們把我帶來的所有有關廣東省佛山市的南海及順德農民的申訴資料及相關證據材料全部收繳,還把我帶的優盤的相關資料全部刪除,另外還拿走我的一份全國知名律師、記者、學者、專家的通信錄。然後,他們積極幫助我購買機票專程開車送我到機場,直到我進入候機室後,他們才舒了口氣撤離。
我當天即九月十日晚在候機室約等了兩個多鐘頭,也沒有等到當班返回北京的班機,後來我乾脆退掉機票於當晚十時左右打的士重新回到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莊頭村的黃順仔家中(電話:0757-26658393、23310815、13928292352)。在此後的兩三天時間內,我著重與該村的農民代表黃順仔探討如何通過法律途徑幫助農民維權的問題上,我隨後幫助他們完成了一份《行政訴狀》書,計畫經村民簽字後送交當地法院立案。
九月十三日一早,莊頭村的村民就陸續發現有許多佰生人騎著摩托車和開著小轎車在該村游動,村民黃順仔開車與幾個村民到政府部門辦理他們上述土地被侵佔的申訴事務時,就被當地公安三臺小車前後夾圍擋住去路將該車全身搜過遍。當地公安在我居住的村民黃順仔的家裡周圍到處佈滿了便衣,把整幢大樓圍過水泄不通。直到當晚夜裡,當地公安糾集的警察和便衣越來越多,大概有幾十個之多。此時當地村民發現很不對徑,還以為是來抓捕村民黃順仔的。後來我乾脆向村公開身份,表明來意及我們所做的工作,特別是村民明白本律師是冒著生命危險提著腦袋來幫助他們維權的後他們個個義憤填膺,表現出強勁的凝聚力,他們強烈譴責當地公安的不法行為。他們積聚越來越多,大概也有幾百人。他們也控訴當地政府部門在強佔他們生存的土地時也曾被當地公安人員及利益關係者組織的社會的爛仔歐打的遭遇,他們決心保護我的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犯。在他們的拚命幫助下,我順利地逃離了他們的監視與控制。但最終能否平安返回北京繼續過平常人的生活,還能幫助那些弱勢群眾做點什麼嗎就很難說了。
本律師認為,他們的行為完全是非法的和見不得陽光的,和非法地綁架並沒有實質的區別,這是侵害了我們國家所努力提倡的法治和人權的精神。警方不將人民繳納的血汗不用於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民的財產生命上,卻動用龐大的國家機器對付一個手無寸鐵只憑三寸不爛之舌即使是在莊嚴的人民法庭上也只是個賠掙點血汗錢度命的律師實在是令人恐懼與不安。
本人是經過中華人共和國國家嚴格的司法考試及政治審查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授予律師資格並經司法部批准發給律師執業證書的法律工作者,依法執業是國家法律賦予律師的基本權利。廣東省公安廳,作為一個國家公權力的機關,必須一切站在人民利益來考慮,一邊的必須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而且,必須尊重和真實地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而且有義務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接受律師的法律監督。這些都是一個法治國家起碼的要求,和實現正常的法律秩序基本前提。但是,我們看到的是,在廣東省,公權力隨意侵害律師的權利,甚至隨意剝奪律師的人身自由。可以想像,當前,農民和其他弱勢群體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日益嚴重,現在,連作為律師自身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律師又如何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剝奪律師的行業的權力,就是把千千萬萬的弱勢群體置於一個無人敢幫助,無人敢代言的悲慘境地,是對於普通公民力圖維護自己的財產權和人權的粗暴的侮辱和野蠻的踐踏。
作為一個律師,憑良心說,我們絕對不願看到中國社會發生動亂,但我們也不會甘願容忍地方腐敗官員藉助公權力隨意為所欲為。有人說,我們以法律的名譽把自己扮上救世主,到處去製造社會不穩定,但請你們仔細看看是誰在制在社會不穩定?你們只要看看地方政府官員是怎樣搶奪農民的土地的就應當明確是誰在不斷製造社會不穩定?地方黑惡勢力掌握國家機器,顛倒黑白,自己不斷地製造社會矛盾,逼迫農民,律師為他們傳播法律知識,指導他們走法律道路維權,卻往往被黑惡勢力冠之以煽動農民造反。總之,他們既想強佔農民的財產,又不願看到有人幫助農民與他們作對,至於法律嘛,他們有權,要想怎樣定就怎樣定,只要他們需要。由此我們可以想像,律師都不能不敢幫助那些弱勢群體,還有誰能幫助你們?這就是我們做律師的悲哀和無奈,也是中國千千萬萬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勢群體的悲哀和無奈。
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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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