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9-20 18:54:00作者:
(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最新一期的《亞洲週刊》稱,在加拿大的賴昌星將被遣返的預兆越來越明顯。
該雜誌稱,長達六年的中國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局的聆訊中,法官駁回了賴昌星的釋放申請,理由是賴屢次犯規,同時有潛逃的風險,因此要求繼續拘押賴昌星,直到他提出有說服力的新理由。也就是說,最近,賴昌星不可能駕駛他的紅色保時捷四處兜風,或在食肆酒樓狂飲高歌,而必須呆在牢房中默默度日。在8月3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稱駁回賴昌星難民申請的上訴。
另外,傳媒也發現,在去年5月,賴昌星妻子已經向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並要求取得子女的撫養費及分家產等。申請在今年6月21日獲批准,並在31日內無反對下生效。
法官判曾明娜獲得目前居住房屋的產權,子女的撫養費則擱置審理。因為賴昌星的三名子女已成年,現年分別為19歲、21歲及23歲。
加國的傳媒稱,賴昌星已經作好被遣返的思想準備,目前是要讓妻小能夠留在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