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員進行這樣的財產申報有法可依。1978年,美國政府頒布了《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1989年,又修訂為《道德改革法》。這一法律是美國財產申報制度的藍本。它規定: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上任後還須按月申報。同時,財產申報不只限於申報者本人,還必須包括其配偶或受撫養的子女的有關情況。除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員外,各受理申報的機關均須將財產申報資料公開,供大眾查閱複印,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必須公之於眾的財產主要包括:申報人在一定的範圍內獲取的收益,簽訂的受益協議,接受的饋贈、款待和謝禮,以及個人的債權債務、買賣交易、社會兼職等。如上年度所獲價值超過100美元的紅利、利息、租金和資本利潤,以及從事貿易、商業、投資或產品收益獲得的超過1000美元的資產利益;上年度從任何人處獲得累計100美元以上的謝禮,除親屬外的任何方面累計價值達250美元以上的食宿、交通運輸或款待方面的饋贈,以及除此之外累計價值達100美元以上的饋贈等。
財產申報不是兒戲。法律規定:對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者,各單位可對當事人直接進行處罰。司法部也可對當事人提出民事訴訟,法院將酌情判處1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對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司法部可提出刑事訴訟,判處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或5年監禁。
廉政署負責監管財產申報
根據《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而設立的廉政署,是美國政府中的實權機構,它由總統直接領導,向總統和國會匯報工作。廉政署的主要職責就是管理政府各級官員的財產申報事務和監督政府官員的道德行為。一旦發現誰有違法收入,廉政署立即處理。正是由於政府直接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雙管齊下,美國政府官員不敢輕易以身試法,絕大多數官員都會老老實實申報自己的財產。
1989年,美國眾議院議長詹姆士.賴特提出辭職。原來,有關部門發現他曾經69次違反國會對議員財產收入的法規。他曾超規定賺取講課費,他的妻子貝蒂則曾超額收取別人贈送的禮品等。賴特成為過去200年來美國第一位因此被迫辭職的眾議院議長。
利用財產申報全力打擊腐敗
財產申報制度成為美國政府打擊腐敗的得力武器。通過審查官員的財產狀況,可以及時發現所謂的"利益衝突"。美國法律規定:禁止政府官員參與可能導致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實質性衝突的事務。比如,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認為,在國防部任職的官員,只要擁有每年與國防部做1萬美元以上生意的公司的股票,就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在批准官員任命前,委員會都要求採取適當的措施,比如出售股票,鏟除這一可能產生腐敗的苗頭。
雖然美國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制定得比較完善,但還是有人知法犯法。最近,美國出了兩起引人注目的官司,都是政府官員對非法所得隱瞞或欺騙,最終被送上法庭,甚至鋃鐺入獄。
今年8月30日,美國一個聯邦大陪審團正式起訴亞特蘭大前市長比爾.坎貝爾。這位曾因成功舉辦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而名噪一時的黑人市長,被控在其8年任期內犯有受賄、逃稅和其他貪污腐敗罪。其中最"生動"的一幕是,當一個承包商向坎貝爾提出要為市政府電腦系統全面升級時,坎貝爾當場就問:"我在其中可以得到什麼好處?"經過幕後交易,當年市政府電腦系統升級項目總額為100萬美元,坎貝爾從中獲取至少15萬美元的賄賂。調查組還指出,坎貝爾曾以交換合同的條件要求承包商為自己的私人住宅添置物件、裝潢維修。對於一筆筆見不得光的收入,坎貝爾要麼隱瞞,要麼虛報。他雖然在2002年安全離任,但後來還是東窗事發。這一案件目前正在審理中。
今年6月21日,美國康涅狄格州州長約翰.羅蘭宣布辭職。這位現年47歲的共和黨人10年前當選州長,曾是美國歷史上最年輕的州長,被視為共和黨的"明日之星"。但他現在卻因腐敗醜聞面臨聯邦調查和州議會彈劾。聯邦檢察官說,羅蘭在任康州州長期間,曾接受免費度假、翻修自己的鄉間住宅,以及其他好處,共計價值10.7萬美元。12月23日,羅蘭向聯邦法官認罪。他說:"我沒有報告接收的禮品,欺騙了國稅局;沒有遵守法律,提供誠實服務,欺騙了康州人民。顯然,我的錯誤一直在發生,我對此負全部責任。"
附:"財產公開"在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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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向社會公布財產狀況是世界大部分國家成功實行多年的政治制度。我國香港、澳門及臺灣的行政官員及其競選人也都向社會公布個人的財產狀況"。比如:
1、瑞典--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權查閱官員直到首相的財產與納稅狀況,1776年瑞典就開放了政府記錄,供民眾查詢;
2、英國--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淨化選舉,防止腐敗法》。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
3、美國--1978年,美國政府頒布了《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1989年,又修訂為《道德改革法》。這一法律是美國財產申報制度的藍本。
4、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官員的利益申報資料;
5、阿根廷--政府官員的財產公布系統;
6、墨西哥--2002年6月17日,墨西哥《信息公開法》通過後的第7天,1萬名國家公務員因未按政府規定在國家審計局指定的網站上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受到墨西哥政府對他們做出的停薪停職15天的處理。
7、韓國--1993年5月27日韓國國會通過了"公職人員財產登記制度",規定必須向社會公布財產;
8、臺灣--要求"財產公布"項目至少包括房屋、土地、證券、儲蓄。 "臺灣軍人亦應比照辦理" ;
9、20世紀七八十年代,泰國、墨西哥、新加坡、韓國、俄羅斯、奈及利亞等國也都不約而同地實施了財產申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