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開始試行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紀委,近日下達了《關於國家公務員申報經濟來源、資產公布的若干意見》文件,規定中央委員、省部級幹部今年十月一日前試行;地廳級幹部,明年七月一日前試行。
據悉,明年中共六中全會將對財產申報制度進行審議,再送全國人大,列入《公務員法》草案,待通過。
作為「示範」,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內部公布了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國務委員本人資產情況,並附有說明:
(一)不包括配偶、子女;
(二)不包括國家分配的住房、原幹部福利房;
(三)不包括有價物品(如字畫)。
這次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的個人財產申報,是今年四月中旬進行的。資產來源、資產值,是截止三月底的申報數,資產來源包括薪酬、稿酬、國債券。
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申報的個人財產
以下是今年5月14日,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申報的資產情況。
胡錦濤:5萬5千元;
吳邦國:10萬元;
溫家寶:4萬8千元;
賈慶林:22萬6千元;
曾慶紅:7萬6千元;
黃菊:19萬元;
吳官正:12萬6千元;
李長春:14萬8千元;
羅干:2萬8千元;
吳儀:12萬4千元;
王樂泉:15萬元;
回良玉:18萬元;
王兆國:18萬5千元;
劉淇:8萬6千元;
劉雲山:6萬元;
張立昌:10萬元;
張德江:15萬5千元;
陳良宇:28萬元;
周永康:12萬元;
俞正聲:14萬元;
賀國強:16萬5千元;
郭伯雄:6萬元;
曹剛川:8萬8千元;
曾培炎:23萬元;
王剛:8萬元;
唐家漩:7萬元;
華建敏:25萬4千元;
陳至立:21萬5千元。
部分高官的「福利房」
以下是部分已申報資產的政治局常委、委員、國務委員調京後,在原任職
期獲分配福利房的情況:
吳邦國:上海襄陽路別墅一幢;
賈慶林:廈門別墅一幢;
黃菊:上海襄陽路別墅一幢、青浦別墅一幢;
曾慶紅:上海青浦別墅一幢;
李長春:大連、珠海各有別墅一幢;
王兆國:廈門、珠海各有別墅一幢;
回良玉:無錫太湖別墅一幢;
賀國強:廈門、重慶各有別墅一幢(近期已被迫上交);
華建敏:上海衡山路別墅一幢、青浦別墅一幢;
陳至立:上海宛平路公寓一層、青浦別墅一幢。
編後議:
老子說:「良賈深藏若虛」,中共官員真的做到了。「良賈」就是精明的商人。「若虛」,就是把自己的財產藏得非常巧妙,就像個無產階級一樣。
今天這些「無產階級」革命家,到底有多少座房產登記在親屬名下,有多少外匯在子女那裡開辦公司,有多少古董字畫和金銀珠寶鎖在保險櫃裡,有多少存款化名存在外國,這都無需申報。
也就是說,不管他本人是不是「良賈」,反正從制度上已經保障他們人人都能「良賈深藏若虛」,因為除了本人的工資稿費和幾張國債券之外,別的一概無需申報也!
誰說中共是制度上的腐敗?這分明是從制度上保證「清廉」!
(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