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和中共一起掀起的對法輪功和其修煉者的全面鎮壓與迫害,不僅具足了以往暴政所共有的殘暴、血腥,更製造出了無數彌天大謊,更精緻,更隱蔽,更狡猾,更無恥。使得整個中國人民遭至空前的劫難,將整個中華民族陷入了道德沉淪泥潭之中。在已經持續了長達六年零七個月的迫害中,中共所控制的全國數千家電臺、電視臺、報紙、雜誌等宣傳工具,不折不扣的充當了迫害者的喉舌。編織、刊載、轉載、播出了數以億計的文章、廣播節目、電視新聞、宣傳製品、電影、電視劇、小品、戲劇......而作為中共中央機關報的《人民日報》,在其中起到了其它所謂的「媒體」無法替代的作用。
一、《人民日報》是江氏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宣傳「旗幟」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勾結中共政權體系,在全國範圍開始了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鎮壓行動。這一場在同一天,同一個時刻,在全中國範圍統一行動的鎮壓,顯然是精心安排好的。那麼中共是怎樣策劃的呢?
1999 年4月23日,天津警察在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的指使下,在公眾場合對合法前往反映意見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毆打,並衝到家裡拘捕了四十五名煉功群體的輔導員。隨之,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的來到中南海,向中共中央反映這一事件,並要求政府妥為解決。當天晚上,江澤民在給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個人信件《關於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問題》(絕密)信中稱:「我們所以抓住法輪功這件事不放,是因為這裡面反映的情況。。。。。涉及我們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問題」。江氏極端變態的妒忌將一億修煉法輪功的民眾當做了威脅到中共生存的最大敵人。隨後在中共內部一系列機密、絕密文件和相關的密謀都是以江氏這一論調為基礎的。
1999年4月27日關於印發《江澤民同志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同志的信》的通知(絕密)
1999 年5月8日, 江給中共中央政治局、書記處、中央軍委諸高層領導人批示(6), 「要求黨員、幹部主動、自覺地同法輪功組織脫離關係,把這項工作作為檢驗單位工作的條件。」提出對法輪功的集體活動「要嚴加訓誡,責令其立即停止活動,各級公安、安全部門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特別要注意收集和掌握苗頭性、內幕性、動態性和趨向性信息,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不提供煉功場所,不提供交通工具,不提供印刷通訊設備。」要求各級單位「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引自《追查國際報告》
1999年5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法輪功有關問題的通知》(機密)
1999年5月11日發出《關於印發有關法輪功兩個材料的通知》
1999 年6月10日,在江的直接指令下,中共中央專門成立了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作為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由政法委書記羅干主持,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擁有廣泛的絕對權力,凌駕於政府、司法等一切國家機構之上,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之後,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都相繼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執行機構「610」辦公室,前者由各級黨委主要成員組成,後者隸屬於當地的政法委。在處理法輪功上,「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操縱,嚴密控制各級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和新聞媒體。按照江澤民的意圖、命令和需要,積極開展各種鎮壓活動。 《追查國際報告》
1999年6月13日又有一份相關密件傳到海外來──《關於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用後銷毀)鎮壓的各種準備在緊鑼密鼓的密謀之際,1999年6月14日(即「610辦公室」成立後4天)由《新華社》發稿的「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接待部分法輪功上訪人員談話要點」(兩辦談話)中,否認關於鎮壓的傳言,稱:「對各種正常的煉功健身活動,各級政府從未禁止過;人們既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種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意見都是正常的,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反映」,要求法輪功學員不要聽信謠言。
7月13日,中共借《人民日報》再次發表社論,「安撫」修煉群眾說:煉功不迷信、健身不違法。就在同期,1999年6月28日到鎮壓開始前一天的7月19日,中共喉舌《人民日報》卻連續發表五篇評論員文章,火藥味兒甚濃的「一論二論三論四論五論 ══ 崇尚科學破除迷信」,為即將開始的鎮壓做輿論準備。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1999年6月21日)崇尚科學破除迷信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1999年6月28日)二論崇尚科學破除迷信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1999年7月05日)三論崇尚科學破除迷信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1999年7月13日)四論崇尚科學破除迷信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1999年7月19日)五論崇尚科學破除迷信
1999年7月22日,中共民政部通令取締法輪功,鎮壓全面正式公開登場。當天,《人民日報》刊出了誣蔑法輪功創始人的《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長篇批判文章;這顯然早已編造好的謊言和誣陷,專等此時拋出籠了。
7 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提高認識 看清危害把握政策維護穩定」,將江氏給政治局的信的原文幾乎照搬過來:「這是一場嚴肅的思想政治鬥爭,關係到我們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關係到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根本思想基礎,關係到我們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重複著 「地球爆炸」,「末日來臨」,「消災避難」等等一切誣蔑法輪功之詞。文章中充斥著大批判式的口號。作為中共宣傳工具旗幟的《人民日報》的這篇社論以及隨後的密密麻麻的一系列社論評論文章,成為全國媒體統一口徑的「通知」。
《人民日報》1999年7月26日發文「堅持從嚴治黨--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7月27日發文「提高認識認清危害--再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7月29日發文「掌握政策 團結大多數--三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7月30日發文「進一步認清鬥爭的實質--四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8月3日發文「進一步揭露「法輪功」組織的本質和危害--五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8月5日發文「進一步批判法輪功的歪理邪說--六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8月8日發文「發揮理論優勢 推進鬥爭發展--七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8月11日發文「營造文明科學的社會環境--八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1999年8月16日發文「保持大局穩定 推進改革發展--九論抓緊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
《人民日報》又以人民日報記者名義(沒有署名)發表系列文章,揭批『法輪功』本質和危害述評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之六、之七、之八。還有《人民日報》7月27日署名岳言發表文章:「警惕和辨別粗俗形式的唯心主義══析『法輪功』歪理邪說的實質」。還以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的名義(未署名)發表文章: 「荒誕的邪說險惡的用心--論『法輪功』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反政府的實質」1999年8月18日「社會的毒瘤人民的禍害----論『法輪功』的嚴重危害」1999年8月20日「反面的教材現實的課題---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引起的思考」1999年8月23日。。。。。。
在《人民日報》如此頻繁如此上躥下跳的大動作之後,全國輿論突然眾口一詞, 2000多家報紙、1000多家雜誌、數百家電臺與電視臺,一起全力開動,把全國人民置於旨在用謊言煽動仇恨法輪功的疾風暴雨之中。
二、中共用《人民日報》社論取代法律
鎮壓開始三個多月之後的99年10月,中共邪首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到「法輪功就是×教」;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以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文章。儘管這篇文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當迫害者為了遮人耳目而把對少部分法輪功學員的監禁走一遍法律程序過場時,人民日報上的罪名竟然成了中共製下的法律審判的依據。三天之後,99年10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居然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提到要「堅決依法取締邪教組織,嚴厲懲治邪教組織的各種犯罪活動。」藉此,把人民日報的「預告」變成了法律條文。
江澤民放話定調在先,《人民日報》詳解緊跟,人大常委的「立法」執行在後。在江與中共暴政之下,中國政府、國家憲法和全中國人民都被任意耍弄著。
三、黑社會式的強制發行 使對法輪功的謊言強制流行
在世界報業協會發表的全球日報發行量排行榜中,《人民日報》以日發行186萬份排名第十八。在中國,由於人民日報是眾所周知的黨報,即中共喉舌,中國各級各部門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將訂閱該報當做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不管你的經濟如何緊張,每年都必須訂閱這個價格不菲的黨報,強制訂閱、強制收費,給了人民日報生存空間。
每年第四季度,各級黨和政府都要對所屬地區和單位分配指標,強行攤派,要求各級領導把黨報征訂提高到對江核心的態度高度,當成「政治任務」。沒有完成《人民日報》訂報指標的,不准訂其它報刊,同時列為幹部年終考評。攤派多的可以陞官發財。有的地方,個體工商戶未訂報,來年營業執照不予辦理年審。
四、人民日報在迫害法輪功中犯的罪行
據統計,只在鎮壓之初的一個月時間內,人民日報累計發表誹謗法輪功的文章347篇,平均一天11篇之多。
《人民日報》採用了斷章取義,偷換概念,移花接木,偷梁換柱,張冠李戴,公然篡改,憑空捏造等所有能夠使用的欺騙伎倆,採取了鋪天蓋地的千萬的重複著各種謊言的洗腦策略來詆毀法輪功;同時夾雜著刻意鋪墊的煽情手段來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讓我們來看看下面的幾例,就可以看出其手法之惡
例一:2000年3月,人民日報記者以「採訪」的名義在重要位置刊登三千多字的長文,披露新近發生的幾宗「法輪功」殺人害命案例。在這些所謂的案例中,人民日報大肆誣蔑法輪功可謂登峰造極。「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營林處幹部、三十九歲的『法輪功』練習者鄒剛持刀將處長呂慶生砍死,將處裡的周亞潔等三名同事砍成重傷。鄒交待稱,他自一九九五年八月開始練習『法輪功』,去年十一月以來產生幻覺,。。。。。『你們單位的呂慶生和周亞潔是你的剋星,只有殺死他們,你才能解脫。』於是鄒剛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市場買了一把菜刀,於二十三日行凶殺人。」
那麼,事實真相是怎樣的呢?在中國大陸新聞從業人員和公安人員中畢竟還存有善良之人。部分記者和公安人員參與了對事實的調查。據《黑龍江內參》第2期(總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調查』: 「對自稱『法輪功』練習者鄒剛犯罪情況的調查」一文。記者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瞭解。發現鄒剛根本就沒有煉過「法輪功」。
結果從六個方面的調查得以證實:
1、鄒剛的前妻只承認他信佛,曾看過佛教的書籍,即使在家練過一些功,也不是「法輪功」的動作,他練的不是「法輪功」。
2、公安人員找真正練過「法輪功」的學員鑒別,鄒剛根本就不會法輪功的動作。
3、搜查鄒剛的住處時,沒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製品。鄒說他曾把「法輪功」的書籍拿給一名同事看過。公安人員找來多本「法輪功」書籍讓他的這個同事指認,他這個同事說,鄒不曾給他看過這些『法輪功』書籍,而是佛教書籍。
4、記者與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及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宣傳科核實,也沒有發現鄒剛煉過「法輪功」。
5、鄒剛個人曾幾次講:「法輪功和我信的佛教是兩回事,……」
6、鄒剛叫不准法輪功師父的名字,一直把李洪志老師名字中的「洪」字錯寫成「宏」。
就是這樣的一件惡性殺人案栽贓給法輪功後,被《人民日報》在顯著位置刊登,流經大江南北,並被各地方報紙轉載,成為毒害人民群眾的惡源。
例二:2005年12月13日,原中央音樂學員學生王博公開向全世界揭露:自己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惡黨欺騙、洗腦及利用的經歷。
王博一家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瀕臨破碎的家庭又重換新顏。1999年,18歲的她考上了中央音樂學院。那一年法輪大法開始遭受迫害,王博一家因堅持信仰、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而分別失去了人身自由。2000年底,王博說明法輪功真像,被非法勞教,2001年初被石家莊勞教所送至北京新安勞教所,遭受連續不讓睡覺和酷刑。之後被劫持在所謂的「河北省會法制教育中心」強制洗腦。一個少女的善良和誠實被惡黨人員濫用。
2002年4月8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謊談」節目播出一曲關於王博一家的騙劇,中共新華社等媒體還編造謊言宣傳欺騙。在王博復學讀書的三年,610派了一個專職女警「陪讀」,左右不離的監視管制。《人民日報》扮演了一個極其卑鄙的角色。《人民日報》長篇累牘地「報導了」王博在被要挾、欺騙的強制洗腦下,被迫做出的「放棄修煉」的過程,被《人民日報》「報導」成「和風細雨」的「幫教下醒悟的過程」,以此為說教,欺騙人民,掩飾鎮壓的殘酷,無人性的摧殘折磨。
下面是王博自述自己是如何被中共惡黨人員欺騙、洗腦和利用的經歷(節選)
「………尤其這裡要提的是,新華社在《人民日報》上一篇參考,那裡面的話是完全篡改的,根本就不是我說的話,從我嘴裡不會說出那麼仇恨的話,不會說出那些煽風點火的話。當時我和我父親看了這份報紙後就非常生氣,我們沒有想過中國最大的報紙上怎麼會出現這樣的,就是篡改了的、根本就和事實不符的言論,而且他有幾篇話起點就是在誣陷我,而且真的是我覺得他們其實就是在有意這樣做,他希望我斷掉從新走上修煉的路。」
人民日報就是這樣編造謊言,扼殺人的靈魂的。一位逃亡海外的前人民日報社長就曾指出:人民日報只有日期是真實的。
2001 年新年,江氏集團迫不及待的拋出「自焚偽案」。《人民日報》 (2001年01月31日第一版)發表新華社記者長篇文章《邪教『法輪功』又一滔天罪行─-『法輪功』痴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這枚中共迫害法輪功,誣蔑、栽贓法輪功的重磅炸彈,經《人民日報》大旗一揮,全國各個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站、雜誌、大學校刊及各種小冊子全部立即轉載,形成了中國大地上空的滾滾黑雲,霎時間,濁浪翻騰,全中國所有的省市自治區各級政府各級組織幾乎無一例外的都逼迫全中國人民接受鋪天蓋地的精神洗腦,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民眾中確實被煽動起來了巨大的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和引導人們向善的法輪大法的無端仇恨,使得鎮壓法輪功行動得以進一步升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人數也立即急劇上升。
控制媒體,封鎖消息是中共在鎮壓中的手段之一。原《人民日報》社論負責人吳國光認為,中共不僅仍然牢牢把握著媒體,而且通過複雜精緻的措施瞞天過海,使得生活在虛幻中的中國人對自己看到的東西堅信不疑。
海外媒體上面的一篇報導,對類似《人民日報》這樣的宣傳工具是怎樣毒害欺騙民眾,有比較深刻的揭示,現摘錄如下:一位曾經不知道法輪功是什麼的人-風清楊先生這樣描述自己的心裏過程:
朋友問我:你為什麼仇視法輪功?我說:沒有的事!我和法輪功無冤無仇,為什麼會仇視法輪功。但當時我心裏一激靈,我仇視法輪功嗎?我們單位沒有公開練習法輪功的,所以大家很少提到法輪功,我也從來沒有公開批評過法輪功,何來仇視?但朋友不客氣地指出:從你平時言談舉止、甚至表情都可以看出,你仇視法輪功。
我吃了一驚。想了想後向朋友坦白:不錯,我仇視法輪功,雖然我從來不表現出來。但我自己知道我心裏仇視法輪功,而且還不自覺地把他們和世界上最邪惡的組織聯繫在了一起!
朋友問:為什麼?我想想,這還不好回答嗎?我說:因為--血淋淋的鏡頭,有病不治,邪教,自殺等等。朋友又問:我知道,你說的那些是中央電視臺的「為什麼」,我是問,你為什麼仇視法輪功?
我一時無法回答,朋友又問:你看過任何一本法輪功的書籍嗎?這次我又大吃一驚。我不但沒有看過任何一本法輪功的書籍,而且也只是聽說過其中有一本《轉法輪》,現在已經被禁止。我只看到過這本書的封面,從來沒有翻開過。
法輪功是什麼?我突然渾身冷颼颼。原來對這個自己不自覺仇恨了好幾年的法輪功,我其實一點也不清楚,但我卻仇視她。為什麼?這次是我自己問自己……。
自從幾年前七月的一天之後,報紙新聞電視收音機幾乎天天揭露法輪功。其實我知道的法輪功就是中央電視臺屏幕上《人民日報》報紙上的法輪功……我知道自己被中央電視臺和報紙「洗腦」了……。
《人民日報》及所有在此期間參與了欺騙造謠宣傳的其工作人員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嫌犯下了以下相關罪行:
反人類罪
群體滅絕罪
陰謀罪
跟蹤罪
故意傷害罪
恐嚇罪
協同謀殺罪
侮辱罪
煽動仇恨罪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報復陷害罪
傳授犯罪方法罪
偽證罪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打擊報復證人罪
窩藏、包庇罪
拒絕提供犯罪證據罪
濫用職權罪
玩忽職守罪
徇私枉法罪
強迫人員失蹤罪
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對人體或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他性質相同的不人道行為罪
誣告陷害罪
勒索罪
誹謗罪
詐騙罪
偽造文書罪
「追查國際」已對《人民日報》等中共輿論打手發出追查通告。通告中指出:《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中新網》、《人民網》、CCTV、《光明日報》等長期以來充當中共當局及江氏集團的輿論打手,一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幫凶角色,在非法鎮壓法輪功中發動全民洗腦的宣傳攻勢,詆毀誣陷,捏造罪名,編造謊言進行仇恨煽動,為殘酷迫害推波助瀾,無視新聞工作的起碼職業道德,喪失良知與道義,迎和當局扭曲人性的宣傳,粉飾施暴者、妖魔化受害者,成為人類有史以來最邪惡、血腥和殘暴鎮壓的重要殺人工具。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部分參與新聞造假、煽動仇恨的《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中新網》、《人民網》、CCTV、《光明日報》等輿論打手(無論用真名還是用筆名)列為重點追查對象(第四批名單)進行立案追查,將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作為法律依據呈送給國際法庭,對所有有關責任人尋求法律制裁。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與此同時,對於因受矇蔽或脅迫而參與輿論迫害的一切人員, 如果證實確已悔過,並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結束語
《人民日報》從1946年出現,至今已經伴著中共這個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邪教組織,為禍中國近60年,作為中共的忠實打手,在歷次的運動中欺騙百姓,迷惑百姓,是中共「誅心」的重要工具。而其最大的罪行即是對擁有上億人修煉的法輪大法的惡意詆毀和對全中國人民乃至國際輿論無以復加的欺騙宣傳。《人民日報》已經造下了萬劫不復的罪孽。
6年多的腥風血雨還在繼續,在這場迫害中世人見證了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不畏強暴的勇氣和精神,見證了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的信念在最艱難、最危機中帶給人類的希望。歷史會將這一切載入史冊。真相大顯之時,《人民日報》作為中共栽贓法輪功的喉舌也將同中共一樣,被歷史掃入垃圾堆。那些曾經助紂為虐的文字打手,也將難逃正義、法律的制裁。
善惡必報是天理。法輪大法修煉者包容天地的慈悲,期望救度一切世人,包括曾經有意無意間參與或支持了這場人類最邪惡的迫害的人。只要還有一點善心未泯,就要救度。現在中共即將解體,一切作惡的人被徹底淘汰的日子即將來臨。《人民日報》中的所有工作人員,如果不是壞透了的,千萬抓住這最後的機會來洗刷自己的罪責,退出中共,徹底與邪惡決裂,為自己,也為自己的摯友親朋,珍惜這最後最後的機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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