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9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邦業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所得贓款贓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王邦業因不服判決,已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在邵陽市第二看守所內,記者採訪了王邦業,瞭解到他的墮落軌跡。
面對記者,王邦業悔恨地說:「不能講哥們義氣,要硬一點……」難道真的如他所說,是哥們義氣讓他走到了今天這一步嗎?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察一室主任蔣承仲告訴記者:「王邦業有這麼一個特點,他在擔任總經理期間,想得更多的是怎麼斂財,怎麼利用手中的權力達到斂財的目的。」在邵陽市檢察院,記者仔細翻閱了王邦業那堆積如山的案卷,從中可以看出他當年是如何受賄的。
他在任職的五年時間裏斂財方法主要有三招:一是頻繁調動中層領導幹部,賣官收錢;二是插手每一項基建工程收受禮金;三是收受客戶回扣。據介紹,從2004年末到2005年初,邵陽市紀委收到群眾的大量舉報信,稱湘運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王邦業存在貪污受賄行為,且受賄數額巨大。湘運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某領導介紹說:「當時舉報他的群眾不少,我聽說在市紀委,反映他的材料就有好大一摞。」
邵陽市紀委將王邦業貪污受賄的情況通報到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反貪局立即成立專案組,著手對王邦業進行秘密監控和外圍調查,在掌握了王邦業貪污受賄的大量證據之後,於2005年3月1日將其刑事拘留。邵陽市檢察院反貪局偵察一室主任蔣承仲告訴記者:「我們通過外圍調查,發現他在2000年初到2005 年2月5年時間內,積累了非法資產350餘萬元。」
他到底是用什麼方法及手段聚斂到這麼多的非法資產呢?蔣承仲介紹說:「王邦業視錢如命,什麼錢都收,上到幾十萬,下到一千塊、兩千塊。」作為國有企業的湘運邵陽總公司下設32個分公司及外設機構,在王邦業擔任總經理以前,企業職工就有六七千多人,其中還包括下崗和離崗人員。但是在王邦業上任以後,通過他簽字而進入湘運邵陽各公司的員工達3000多人。
對此,王邦業解釋說:「那是有些領導打招呼,我沒辦法……」一方面企業職工頻頻離崗待業,另一方面王邦業簽單大肆進員。這難道只是單純的照顧領導及朋友的關係嗎?蔣承仲分析:「利用進人這個機會可以從被進對象的手上撈取到一定的資金,誰送了錢,就弄誰進來,上不上班他不管。」
為了斂財,王邦業還對中層幹部進行頻繁調動和移挪,有些人為了得到一個比較好的位子,主動給他送錢。蔣承仲說:「為了當上湘運邵陽總公司的總經理助理,好多人給他送錢。王邦業對他們不好安排的時候,最後達到一個什麼局面呢?湘運邵陽總公司的總經理助理達十四人之多。」一個企業要這麼多助理嗎?他們主要是幹什麼事呢?湘運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黨委劉書記說:「14個總經理助理中有的已經坐牢了,被判刑的有兩個,還有的在原職不動。」
「買官賣官」當時在湘運邵陽總公司十分盛行。職工給分公司領導送錢;分公司領導給總公司領導送錢,甚至發展到了送人民幣不行,就送美金,送金器。2003 年8月,武崗縣客運分公司黨委書記段長松為了調回洞口縣,找到了王邦業的妻子,提出想升任洞口縣客運分公司經理一職,並送上了3萬元現金作為感謝。王邦業對此也記得很清楚:「當時我不在家……」據悉,他的14個總經理助理中,只有3個是符合正規人事程序的,其餘11個都是王邦業私自簽字認定的。以段長松送 3萬元就能當洞口分公司經理的情況來計算,11個總經理助理就是33萬元。
這種送錢之風也使得企業在人事管理上出現尷尬。蔣承仲說:「段長松在擔任分公司經理兩三年期間,就受賄十幾萬元,貪污一二十萬元,已受到查處。」邵陽市汽車東站拐角樓工程,作為邵陽市的一個陽光工程,當時被各大承建商爭相競搶。四星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曾建湘也是千方百計想接觸到王邦業。2001年10月,曾建湘為了得到這個工程,找機會一次性送給王邦業人民幣20萬元。但由於這個工程是市裡招投標的陽光工程,權衡之後王邦業決定不收這20萬元。
承仲說:「王邦業把這個錢拿到公司,說某某交了多少工程抵押金。然後又去告訴曾建湘,你那個錢我給你交到公司去了,算做你自己承包這個工程的抵押金。背後他還是收了11萬元錢。」2003年,洞口縣老車站候車廳改造過程中,基建商劉潤華為使工程款能及時全額到位,傷透了腦筋。他花4萬元人民幣兌了5000 美金,得知王邦業不在家,但他老婆在家,於是把5000美金送到王家裡去了。王邦業的妻子並不認識美元,問王邦業這是什麼。邦業說是美金,「你拿給我,我去退了」。王邦業拿了這5000美金後在自己口袋中放了幾天,回家後又交給了妻子,並要她存起來。「5000美金退不掉,我找他找不到,他到處走。」在記者面前,他這樣說。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在湘高速邵陽分公司購買8台大巴的過程中,先後3次收受浙江金華尼奧普蘭車輛有限公司董事長龐青年送的回扣人民幣41萬元。
蔣承仲介紹:「當時,他們考察的時候住在浙江金華國貿賓館,就是在那天晚上,王邦業在房間裡面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是對方公司總經理打過來的。他說,『王總,請你過來一下。』王邦業到了龐青年的房間,龐青年給了他一個沉甸甸的塑料袋,說是送給他的小禮物。王邦業回到他自己房間裡,發現「小禮品」是人民幣現金38萬元。第二天早上,王邦業把錢裝進密碼箱裡準備離開浙江金華,在國貿賓館的大廳裡,他看見同行參加考察的每個人的袋子與來的時候都不一樣,都是脹鼓鼓的,就放心了。」
他將這些錢在長沙存了20萬,剩下的拿回邵陽交給老婆處理。通過幾年的大肆斂財,王邦業的資產已經達到兩百多萬元。為了不讓別人發現他的非法財產,王邦業費盡心機,具有一定反偵察能力的他終於想出了一個好辦法。蔣承仲介紹:「他不敢以自己的名字、不敢以老婆的名字、不敢以小孩的名字往銀行裡存錢。他拿了他姨妹夫去世的父親的身份證存錢。身份證上是1914年出生的這個人,過世已經有十來年了,卻被王邦業拿了身份證往銀行裡存錢。」
成功開戶後,王邦業分別在邵陽市農業銀行清龍支行、長沙市工商銀行以及長沙市農業銀行,秘密開設了三個保管箱,存入的金額達兩百多萬元。王邦業說:「在哪方便就在哪存,有時候在哪打麻將方便就在哪存了。」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貪官,多次被評為勞動模範和優秀共產黨員。
蔣承仲說:「他一邊背後收錢,但是表面上,他把收到的一小部分錢交給公司的紀檢、財務,並且要求紀檢、財務登記好。公司裡的人就說,這個領導不錯,一年就退了幾萬元。一共幾年就退了60多萬元,當然是個好領導,所以年年被評為公司的廉政楷模,這太有諷刺意味了。」
王邦業在受賄時有 「三原則」。
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介紹:「一個是吃不了的不收。他覺得這個錢收了以後會有麻煩,或者引起社會上對他的不利因素,他不收;第二個是不可靠的他不收。他覺得這個人將來對他不利,他不收;第三個呢,辦不成事的他一般不收,即使收了,他也會交給單位紀檢部門。」
據瞭解,2000年1月至2005年2月,王邦業在擔任湘運邵陽總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期間,公司的總資產只有5個億左右,負債1.5個億,虧損將近8千萬,負債率達30%,公司已經到了即將崩潰的邊緣。但是他自己居然瘋狂斂財350多萬元。
王邦業之所以淪落到階下囚,主要原因是個「貪」字在作怪。也就是這個「貪」字,才使得他將權力集於一身,權力大了,求的人也就多了,加之企業內部原來就存在這種送錢買官的不良風氣,更使得他頭腦發暈。久而久之,企業內部無人敢進言,讓過於集中的權力更加失控,從而也使得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落到如此下場。
法制週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