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執政為民的「公僕帽」。他們肩上扛的是「馬列主義」的大旗,嘴上喊的是「三個代表」,講起話來都是滔滔不絕的「執政為民」;作起報告更是「群眾利益至高無上」,把下基層標榜為「體察民情聯繫群眾:把扶貧幫困說成 「領導帶頭慷慨解囊」;把送溫暖說成「領導的一點兒心意」,把看望老幹部說成「忙裡偷閑也拜訪」,把學雷鋒說成「領導帶頭樹新風」等等。總之,給群眾留下的都是完美無缺、而且具有時代風采的「人民公僕」的形象,並時常博得群眾的讚譽和信賴。遠的不說,就以落馬不久的原山西省翼城縣縣委書記武保安為例,在他當上縣委書記以後,在全縣大小會上聲嘶力竭的大侃:「我一定要把翼城的經濟搞上去,讓財政打個翻身仗,不負全縣人民的希望!」,那真是為民的口號喊得震天響,然而暗地裡瘋狂斂財到了極點。上任不到半年的時間,就賣官29次,受賄500多萬元,同時還被查出近千萬元的不明財產。武保安「犯事兒」以後,記者在當地採訪時,還有不少不明真相的群眾、包括官員說武保安是為群眾干實事的好幹部、好公僕。
二是反腐倡廉的「清官帽」。熱衷於搞腐敗的官員,千方百計把自己打扮成「拒腐蝕、永不沾」的「清官」。他們時常用偽裝的假象蒙住群眾的眼睛,用謊言妙語堵住群眾的嘴巴。這是許多貪官慣用的政治騙術和卑鄙手段。他們在台上喊的是執政為民的「口號」,私下信奉的是陞官發財的 「迷信」;在台上是人民群眾的「好公僕」,在台下是人面獸心的「大老虎」;他們表面上總是「冠冕堂皇」,在陰暗角落裡卻是「手段骯髒」;在明處是英雄,在暗處是「蛀蟲」。從成克傑、胡長清、李嘉庭、程維高、韓桂芝等一些落馬的高官,再到一些鋃鐺入獄的地(市)委書記、廳(局)長和縣委書記,他們執政期間頭上都戴著一頂「清官帽」。把「清官帽」當成了他們貪贓枉法、禍國殃民的「保護傘」。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自上而下的大小貪官們,之所以都拚命追求和搶戴「清官帽」,主要是迎合了當今群眾痛恨腐敗、擁戴清官、呼喚正義和公平的普遍心理而已。
三是為官一任的「政績帽」。有些貪官在位期間,千方百計為自己「樹碑立傳」,大搞「政績工程」,打造「形象工程」。因為「政」是最有「說服力」的,也是決定幹部「升遷」的重要「砝碼」。貪官們都把「政績」作為包裝自己的「護身符」。好多「政績工程」儘管是「勞民傷財」,但卻成了貪官往上爬的階梯。這方面的實例舉不勝舉,司空見慣。這些貪官們的所謂「大手筆」,給國家造成了多少人為的災難!一邊官員大搞「政績工程」,一邊群眾勒緊褲帶過著苦日子,這種執政為己、違背民意的「敗家子」的腐敗行為早已被廣大群眾深惡痛絕。但在現實中,我們也應當承認,有些貪官在位期間,確實也為群眾辦了一些好事和善事,正是由於這些所謂顯赫的「政績」和耀眼的「榮譽」,往往掩蓋了貪官們搞腐敗的種種劣跡和醜惡嘴臉,也愚弄和矇蔽了廣大群眾。有些貪官一旦「犯事兒」,群眾感到「驚詫」;一旦「落馬」,群眾方知是「壞人」。
不過按照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貪官們所追求、搶戴的三頂「流行帽」,遲早不過是被割掉的「烏紗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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