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怎麼回事?9月6日,本報記者趕赴廈門採訪,在其他正面渠道無法求證的情況下,記者又到福建晉江,採訪了賴文峰的母親和姐姐賴麗玲。賴麗玲對記者講述了那輛紅色保時捷車的歸屬情況。
「保時捷」給了遠華足球隊
記者(以下簡稱「記」):能否談談你所知道的關於那輛紅色保時捷車的歸屬情況?
賴麗玲(以下簡稱「賴」):那輛紅色的保時捷跟楊鈺瑩一點關係都沒有。公司(指遠華公司編者)沒有散的時候每個人都知道,那輛車根本不是我弟弟的。那輛車當時是公司買的,買來就給了遠華足球隊的人用。足球隊的人當時就把它當作一輛用來玩的車。
記:當時那輛車在車管所上牌照的時候,車主寫的是誰的名字?
賴:這個我不知道。這個車怎麼買來的、挂什麼牌我真的不知道。這輛車跟我們家的人都扯不上關係,怎麼會跟楊鈺瑩有關係?後來足球隊散了的時候,車也就留在廈門了。
記:楊鈺瑩會開車嗎?
賴:楊鈺瑩不會開車的。(問楊鈺瑩經紀人)楊鈺瑩現在會開車嗎?
經紀人(以下簡稱「經」):楊鈺瑩現在會開車了。
記:她什麼時候考的駕照?
經:是2000年考的駕照。現在技術還不夠熟練,上街都開得小心翼翼的。
記:楊鈺瑩那個時候到你們家坐什麼車?
賴:那會兒都是我們家裡的車開到機場去接她。我沒有見過她開車。
記:你怎麼知道那輛車是公司的呢?
賴:這件事情公司誰都知道。我丈夫在公司做事,但我跟公司沒有關係,只是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裡。那輛紅色保時捷車當時就停在公司樓下,經常都能看得見的。
隨後,記者通過各種關係找到了寫「拍賣」消息的記者,問她如何得到「保時捷」是賴文峰送給楊鈺瑩的消息,這位記者表示不願公開談論。
否認「三年合同婚姻」
另外,賴文峰的母親和賴麗玲一致否認了「三年合同婚姻」的傳聞。
賴母:「三年合同婚姻」根本就沒有那件事情。跟我小孩談戀愛的時候,兩個人感情很好。我們雙方家長都同意的。楊鈺瑩的父親也到我們這裡來,跟我丈夫都談得很好。
記:你什麼時候第一次見到楊鈺瑩的?
賴母:我是1995年見到她的。楊鈺瑩和我兒子是1994年認識的。當時他們都很年輕,賴文峰比楊鈺瑩還小兩歲。她到我們家,那些鄰居都來看,都說她人緣很好,還說她不像那些唱歌的,就跟我們老百姓一樣。「三年合同婚姻」的事情都是造謠,我想還楊鈺瑩一個公道。1997年初我們到江西楊鈺瑩家去提親,依照的是很傳統的習俗,還帶著布匹、衣服、糖果這些彩禮。楊鈺瑩的家長也按照當地風俗來迎接我們,用雞蛋、麵條之類的東西。
記:作為賴文峰的姐姐,你印象中的楊鈺瑩是什麼樣的人?
賴:她這個人很簡單,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人。在我印象裡面,她從來不願意去那些娛樂場所玩,就喜歡待在家裡,要不就出去到田間地頭走走。有時遇見農民領著奶牛過,她還特別喜歡拿著盆下去擠新鮮牛奶。她整天關心的就是什麼吃了能美容。
記:她跟你感情好嗎?
賴:我們感情很好的,我兒子都叫她舅媽了。楊鈺瑩跟我弟弟談戀愛的時候,我覺得她對愛情充滿了幻想。她總是很幸福地跟我說,我弟弟跟她很相愛。同樣是女人,我們又同齡,我很明白她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