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8 21:34:00作者:
北京消息:中國政府將通過針對上訪請願者的更嚴厲的法規,把為了引起官員注意而採取的激烈行為列為攻擊行為。
據法新社引述新華社星期五說,有待通過的這項法規禁止10種行為,包括上訪請願者為了引起官員注意而威脅自殺自殘、在政府建築及公共場所非法聚集,製造騷亂;闖入政府設施、堵塞交通、傷害或恐嚇政府官員;以及編造事實、散佈謠言等擾亂公共治安的行為。
法新社說,每逢北京要召開重要會議,就有成千上萬來自各地的人湧進北京尋求公正。然而目前他們正越來越多地訴諸激烈行為,原因是投訴沒人理睬。一些被邊緣化和被地方政府視為麻煩的公民,經常申訴他們被毆打、威嚇、拘留和強制遣返。請願者說,他們沒有其它選擇,只有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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