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6-03 02:12:00作者:
鄧小平上臺後軍隊裁減,裁下來的幹部轉業到地方。我單位就來了一位,還給安上了個黨委書記的頭銜。書記是個閑差事,是個人就行。他初中文化程度,雖也不能說他四六不懂,但確是個渾人。
那年單位分房,僧多粥少,人心浮動,職工都不幹活兒了。怎麼辦?挨個做工作吧。所長做,書記更得做。「要相信黨相信組織,黨的陽光會照到每一個角落……」,這位書記對誰都是這套話。房子明擺著不夠分,照什麼照?怎麼照?
過了幾天,分房方案下來了。其中有一條「在本單位服務兩年」才有分房的資格。這一下書記傻眼了,他來單位才剛好半年。這一條對他的打擊太大了,氣得他連班都不上了。
這不是渾人嘛,還能沒有你書記的房子嗎?真把所長給氣壞了。不理他!就這樣這位書記在家裡憋悶了一個星期。但是總這樣下去算啥事兒啊,所長只得去做書記的工作,向他交了底。書記這才又高興來上班了。
書記上班來,繼續做職工的思想工作。「要相信黨相信組織,黨的陽光會照到每一個角落……」,還是老一套。
職工老王真不行乎,一句話差點兒把書記的鼻子嗆歪:「黨的陽光照到你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