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爾濱市某繁華路段,一位身上背著不少葫蘆絲、長笛等藝術品的中年婦女躺在地上,連連向幾位穿「綜合執法」制服的人員求情,可城管執法人員還是不依不饒。隨幾聲「啪啪」的響聲之後,幾位城管執法人員才擠出人群揚長而去。人們發現,那婦女背著的藝術品已經被踩碎。那婦女邊揀碎片邊淒慘地哭訴:「為什麼踹碎我的東西呀?」(9月3日 新華社)
據介紹,這位中年婦女來自湖南省卲陽市,以賣這些小藝術品為生,每天只能賺10到20塊錢,與她同往的四五個姐妹在哈爾濱市合租了一間小房子。又據記者目擊,面對城管執法人員如此野蠻的「執法」行為,圍觀的市民們無不義憤填膺。是啊,要知道,這些初來乍到的外來小販們,其本身就不懂得這個城市的「行為規矩」,並且她們販賣的這些小工藝品,更不會影響環境市容什麼的呀。
退一萬步說,即便這位女小販的行為,有違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那也只能按照說服教育或暫扣物品等文明方式來處理。可讓人氣憤的是,這些執法人員卻完全採取的是「流氓式執法」——不顧這婦女的苦苦哀求,而將其商品當街砸碎!須知,這些小商品被砸之後,她就因此失去了謀生的本錢,或者將會經過很長時間才能填補上這筆「人為的損失」。正如她所哭訴的那樣:「現在‘飯碗’被砸了,我該如何是好呢?」
見過城管執法隊員驅趕攤販,見過城管執法隊員辱罵毆打攤販,也見過城管執法隊員沒收攤販的物品,但像哈爾濱市這幾位城管執法隊員當場砸碎攤販值錢物品的,似乎至今沒見到過。我們可以想像當時的那個場面:在攤販的哀求聲中,一陣稀哩嘩啦的脆響,值錢的物品成為碎片,然後執法隊員踩著碎片揚長而去——這是在執法麼?
可以說,幾位「綜合執法」隊員的行為,純屬「流氓式執法」無疑,雖然他們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流氓。因而我就以為,如此令人髮指的「流氓式執法」,比遭遇真流氓更可怕。因為這些人打的是「執法」旗號,則幹起罪惡勾當來就顯得理直氣壯。更重要的還在於,當百姓遭遇真流氓時,尚有依靠執法部門討回公道的希望和可能,而遭遇「流氓式執法」時,就只能因為無處申冤而自認倒霉。總之,但凡染上執法色彩的流氓行為,足可致弱者於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