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 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正隨著它的最後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
纏足現象始於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著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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