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1-10 00:25:43作者:
江湖上的老幫菜對著冒著青煙的槍口吐了一口氣,然後對著滿地的屍體的說:我不是要得到什麼,我只是要證明,這是我的地盤,是我的我就一定要搶回來。
凡看過黑幫電影的人對這樣的鏡頭都不算陌生。
看電影的話畢竟我們是隻身事外的,只是當做戲來看的,然,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現實中以後,你的感覺恐怕不單單只是身臨其境這麼簡單了。
前一些日子,城管和當地民兵為了爭取地盤,大打出手,共有兩百多人參加了這次火拚,那場面,決對不是電影裡面幾個群眾演員可以比擬的,是真刀真槍來干的。知道這件事,並不是在新聞上看到的,而是因為發生在我生活的城市。
城管和當地民兵為何打呢?原來是為了爭奪街道的管理權,說白了,也就是爭奪對街邊小商小販的「收費權」,因為當事雙方都有後臺,都不肯讓步,所以最後只能通過「江湖規矩」來解決了。
打過以後,就由各方更深層次的「老大」找個酒樓,弄兩杯茶開始談判,比如醫療費,安家費等各種費用都會拿到桌面上來談,各方老大也為難呀,都有這麼多的小弟要吃飯,最後雖說是以後井水不犯河水,但各方的小弟們還是誰也不服誰。
如果「城管」和「民兵」只是電影裡面黑幫「小馬仔」的名稱,倒也沒什麼,因為小馬仔本身就是做這個的,問題就是他們不是,他們是納稅人養著的吃皇糧的人。也就是屬於國家人員。所以當有人問:他們和小馬仔的區別在哪?。我想,也實在不會有人回答出答案的。
只是不知道這次的火拚有沒有湧現出幾個「小馬哥」式的人物,如果是的話就太好了,小馬哥不單單是我等星斗市民的偶像,更是執法人員的偶像,都在紛紛效防小馬哥。
這件事如果真是所謂的黑道火拚的話,肯定會有人座牢的吧,但就因為這幫人打著執法者的旗號,所以最後啥事也不會有。其實這件事,除了他們之間的名稱不一樣外,其它的,和黑道火拚沒有一點點區別的。用刀郎的話說就是:披著羊皮的狼。
每當提到街頭的小商小販時,各城市的執法者都是頭疼啊,覺得管理不了,是個又幸苦又累的差事,但通過這次為了爭取收費資格而火拚的事,就會發現,其實管理小商小販一點也不幸苦,相反還是很有「油水」的。
城管全稱為「城市管理」,主要是管理城市容貌的,而民兵,多為城市村莊裡面管理治安的人,本來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怎麼會扯到一起呢,根本原因為就是「錢」,還有就是沒有法律意識,而他們應該是屬於執法者一類的,如果執法者都沒有法律意識的話,還有法律存在嗎?普通老百姓該去哪裡找法律呢?
晚上的時候,經常喜歡在街邊吃一些燒烤,也會問他們說:城管不管你們嗎?你們這是屬於亂擺賣啊。他們會說:管,怎麼不管,只是我們已經交了錢了,所以他們才不管的,有時他們非要交差的話,就拿我們已經準備好的空鐵皮當做烤箱給他們就沒事了。我又問:不交錢不行嗎?他們說:不交錢不行的,不交錢的話他們就會來真的。
原來這就叫做「保護費」啊。
亂擺買是違法,如果你們要管,就依法行事,假如你們覺得這些人因為找不到工作,所以在街邊賺點小錢的話,為什麼還要收保護費呢?所以可見,「違不違法」在執法者眼裡並不重要,只要你肯「交錢」就行了。
有一次去朋友家裡,他家住在「城市村莊」附近,經過的時候,看見一幫民兵在打一個人,說是偷了東西了,都快要打死了,是圍觀的群眾看不下去了,紛紛表示抗議,他們才停下來,民兵有打人的權力嗎?就算這人真的偷,恐怕也要先送到派出所吧。
有一位朋友曾說:法律?你別開玩笑了,執法者眼裡都沒有法律,你講那門子法律呀,執法者的話就是法律,你能把他們怎麼樣?。
往小了說是這樣的,往大了說又何嘗不是呢,凡事不是合不合法,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你交了「保護費」沒有的問題,最終發現,現在用這一套「公式」推算所有的事情,都合適。是喜是悲?
並且這些收「保護費」的人還頂著執法者的光壞!
黑社會誰都討厭,但其實仔細想一想,自己又何嘗逃開了「黑社會」的範圍呢。只是現在的黑社會有「大和小,人多和人少,勢重和勢薄」的區別罷了!
凡看過黑幫電影的人對這樣的鏡頭都不算陌生。
看電影的話畢竟我們是隻身事外的,只是當做戲來看的,然,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現實中以後,你的感覺恐怕不單單只是身臨其境這麼簡單了。
前一些日子,城管和當地民兵為了爭取地盤,大打出手,共有兩百多人參加了這次火拚,那場面,決對不是電影裡面幾個群眾演員可以比擬的,是真刀真槍來干的。知道這件事,並不是在新聞上看到的,而是因為發生在我生活的城市。
城管和當地民兵為何打呢?原來是為了爭奪街道的管理權,說白了,也就是爭奪對街邊小商小販的「收費權」,因為當事雙方都有後臺,都不肯讓步,所以最後只能通過「江湖規矩」來解決了。
打過以後,就由各方更深層次的「老大」找個酒樓,弄兩杯茶開始談判,比如醫療費,安家費等各種費用都會拿到桌面上來談,各方老大也為難呀,都有這麼多的小弟要吃飯,最後雖說是以後井水不犯河水,但各方的小弟們還是誰也不服誰。
如果「城管」和「民兵」只是電影裡面黑幫「小馬仔」的名稱,倒也沒什麼,因為小馬仔本身就是做這個的,問題就是他們不是,他們是納稅人養著的吃皇糧的人。也就是屬於國家人員。所以當有人問:他們和小馬仔的區別在哪?。我想,也實在不會有人回答出答案的。
只是不知道這次的火拚有沒有湧現出幾個「小馬哥」式的人物,如果是的話就太好了,小馬哥不單單是我等星斗市民的偶像,更是執法人員的偶像,都在紛紛效防小馬哥。
這件事如果真是所謂的黑道火拚的話,肯定會有人座牢的吧,但就因為這幫人打著執法者的旗號,所以最後啥事也不會有。其實這件事,除了他們之間的名稱不一樣外,其它的,和黑道火拚沒有一點點區別的。用刀郎的話說就是:披著羊皮的狼。
每當提到街頭的小商小販時,各城市的執法者都是頭疼啊,覺得管理不了,是個又幸苦又累的差事,但通過這次為了爭取收費資格而火拚的事,就會發現,其實管理小商小販一點也不幸苦,相反還是很有「油水」的。
城管全稱為「城市管理」,主要是管理城市容貌的,而民兵,多為城市村莊裡面管理治安的人,本來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怎麼會扯到一起呢,根本原因為就是「錢」,還有就是沒有法律意識,而他們應該是屬於執法者一類的,如果執法者都沒有法律意識的話,還有法律存在嗎?普通老百姓該去哪裡找法律呢?
晚上的時候,經常喜歡在街邊吃一些燒烤,也會問他們說:城管不管你們嗎?你們這是屬於亂擺賣啊。他們會說:管,怎麼不管,只是我們已經交了錢了,所以他們才不管的,有時他們非要交差的話,就拿我們已經準備好的空鐵皮當做烤箱給他們就沒事了。我又問:不交錢不行嗎?他們說:不交錢不行的,不交錢的話他們就會來真的。
原來這就叫做「保護費」啊。
亂擺買是違法,如果你們要管,就依法行事,假如你們覺得這些人因為找不到工作,所以在街邊賺點小錢的話,為什麼還要收保護費呢?所以可見,「違不違法」在執法者眼裡並不重要,只要你肯「交錢」就行了。
有一次去朋友家裡,他家住在「城市村莊」附近,經過的時候,看見一幫民兵在打一個人,說是偷了東西了,都快要打死了,是圍觀的群眾看不下去了,紛紛表示抗議,他們才停下來,民兵有打人的權力嗎?就算這人真的偷,恐怕也要先送到派出所吧。
有一位朋友曾說:法律?你別開玩笑了,執法者眼裡都沒有法律,你講那門子法律呀,執法者的話就是法律,你能把他們怎麼樣?。
往小了說是這樣的,往大了說又何嘗不是呢,凡事不是合不合法,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你交了「保護費」沒有的問題,最終發現,現在用這一套「公式」推算所有的事情,都合適。是喜是悲?
並且這些收「保護費」的人還頂著執法者的光壞!
黑社會誰都討厭,但其實仔細想一想,自己又何嘗逃開了「黑社會」的範圍呢。只是現在的黑社會有「大和小,人多和人少,勢重和勢薄」的區別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