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1-15 21:15:14作者:
臺北市長馬英九就市長特別費醜聞公開道歉
臺北市長馬英九就市長特別費醜聞公開道歉,他表示在卸任臺北市長前發生此事,令他感到羞愧。
他在星期三(11月15日)率領臺北市政府幕僚公開道歉,辦公室主任鄭安國巳就此事向馬英九請辭。
臺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星期二晚表示今次事件是由於前承辦科員用他人的大額發票,以代替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等行為。
馬英九說他事先不知情,但因為事件發生在市長室,因此他仍有責任。他表示臺北市府會全面檢討和配合檢調追查。
馬英九於今日(15日)召開記者會正式道歉, 他承認市長特別費報銷有瑕疵,讓他感到羞愧,但不論如何難過,應該要"實話實說,有錯認錯,認錯改錯"。他自我評估可以不用下臺。
王金平未有評論責任
立法院長王金平被問到國民黨會否因特別費案陷入危機時表示馬英九是守法的人,此事是行政疏忽。但他未有評論馬否要為此事負上責任。
有關的承辦人員余文,今天上午已到市調處接受訊問調查。
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向臺灣媒體表示,有關特別費的呈報核銷程序,因獲市長授權,所以沒有呈報給馬過目而直接向會計單位呈報, 鄭安國也已向馬英九提出辭呈,以示負責。
秘書長李述德在14日的記者會指出,市長特別費其中一半需要單據、發票核銷的部分,每個月約有一至兩萬台幣用於購買水果、報紙等,購買後都會有 "零碎"的小額發票。
但由於承辦員為了方便,以較大額發票取代 "零碎" 發票核銷特別費,時間長達3年6個月,總計核銷總金額約80萬(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