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庭長期以來為非英語人士提供翻譯,因為一些法庭術語對於整日說英文的人來說都感覺陌生。但隨著移民人數的大量增加,美國為數眾多的法庭,如大辛辛那提和北肯塔基州(Greater Cincinnati and Northern Kentucky)的許多法庭不得不花大量費用應付這一人流。
巴特勒地區第三法庭(Butler County Area III Court)每週一和週三辦理「非英語人士案件」,許多時候,一天超過100多件。費爾菲爾德市法院(Fairfield Municipal Court)審理的移民有關案件從2001年的12件增加到2006年的335件。北肯塔基州的布尼(Boone)和坎貝爾郡(Campbell)法庭翻譯的人數自2003年以來翻了一番。2006年克萊蒙郡(Clermont County)的市區法庭翻譯的人數是2004年的5倍。漢密爾頓郡(Hamilton County)對翻譯的需求量更是從2000年的1,444人增加到2005年的6,000多人。
俄亥俄州的市區法院和肯塔基的區級法院處理的交通案件和輕度犯罪的案件中對翻譯的需求量最大,特別是西班牙語。俄亥俄州去年審理的25,000個案件中,約80%的案件需翻譯,大部分是西班牙語。
面對全國對非法移民及所需費用的激烈爭論中,法庭雇佣越來越多的翻譯對非英語人士不利。但法官認為,根據美國法律和原則,翻譯是必需的。費爾菲爾德市法院的坎貝爾(Joyce Campbell)表示:「當人們站在我面前時,無論是否會說英語,是合法還是非法移民,我都力圖公正無私的對待。」 不過,雖然坎貝爾不問移民身份,她會問是否是美國公民,並會警告說:非美國公民即使犯了輕罪也會面臨被驅逐的後果。
最近對非法移民的驅逐勢頭比以往強健。特別在巴特勒縣,警察局長瓊斯(Rick Jones)對非法移民採取強硬立場。不過,即使這樣,瓊斯認為應為非英語人士在法庭上提供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