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1-27 21:02:25作者:悅陽
認識Jerry是在一年前,當時是去報導一場叫做「讓英語不再是我們永遠的痛」的演講會,主講人就是英語奇才Jerry Dai。說起來也許你不相信,原本是工作原因,想著拍個新聞照片就走人,而Jerry在台上充滿活力、激情四射的演講在開場的10分鐘就引起我極大的共鳴和興趣。結果我不僅聽完了整個演講,在回家的路上竟然還滿腦子想著一定要把自己的英語按照Jerry的辦法提高提高。
能將一場如何學好純正英語的演講變得如此生動精彩,想必這個80年代生的小夥子背後一定有很多自己的故事。當天在後臺我就跟Jerry說要作他的專訪。可是慚愧啊慚愧,這採訪一拖就是一年。今個暖冬的第一場大雪後,我們終於約定了採訪時間,有機會認識了一個舞台下和教室外的Jerry。
坐在對面的Jerry雖然身著正裝,帶了副斯文的眼鏡,卻絲毫掩飾不了爍爍發光的眼神裡透出的一種「新鮮氣質」。怎麼說呢,那是一種靈氣。採訪當然是用中文進行的(如果用英文估計我聽懂的也就80%)。Jerry的國語、英語、甚至連他自己一說都笑得不行的東北土話都說得相當「正宗」。這真是一個語言天才!我想。
我不是一個語言天才
「我其實不是一個語言天才。」Jerry坐下來說的第一句話就把我的想法給否決了。
Jerry來加拿大才六年多,年少成長的一大段日子都在中國,接受的是典型的中國式教育。所學的英語大部分只是死記硬背的單詞和應試技巧。到了這個陌生的國度,他自己講的英語別人聽不懂,而別人的話他也是一知半解,他感覺好像突然與外界有了隔閡。
儘管在出國前有著雄心壯志,Jerry卻因為不能與人溝通,渾身縱有使不完的力氣也無濟於事。於是,他下定決心苦攻英語。「語言根本不是靠天賦的!」Jerry又說,「學英語的過程其實是一個自我挑戰的艱辛歷程。」
當初他並不知從何入手。為了練英語,他想方設法去找當地人聊天,試來試去結果是碰一鼻子灰。他總是先在腦子裡用中文想好要說的話,再找到相應的英文單詞,然後用所學的語法去套出要講的英文句子。如此下來,說出去的句子結結巴巴,常常他還沒說完,對方早把話搶了過去,語速飛快地又丟過來一大堆話。這樣的話他當然聽不明白,而「Pardon」多了也不是辦法,結果對方早已失去了交談的興趣,而他自己也信心盡失。
但他不是輕易放棄的人。Jerry想,不如試試退回來「閉門造車」練英語。自從有了這種「頓悟」,他開始把自己當作一個牙牙學語的孩子,完全用耳朵去感受純正的發音,去捕捉一個個單詞的開音合音、唇音齒音,去熟悉一個個句子的抑揚頓挫。
Jerry說,在開始的大半年裡,他發痴似地尋找英語中每一個準確的發音部位,然後一遍遍地模仿。有時為了一個單詞的準確發音,要練上一千多遍。他說,這真是個很痛苦的過程。
這期間,他做了很多旁人認為是「crazy」的事情,比如:刻意只看英文電視報紙,不交中國朋友,把電腦裝成英文系統,甚至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大聲跟電視主持人練發音等。Jerry說,這樣做了一段時間的確有了成效,而不只有他可以做到這些事情,任何人都可以,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Only if you really want to!」
「有沒有說你像CBC(加拿大出生的中國人)?」我忍不住問到。因為除了語言,Jerry身上似乎還有著那種當地年輕人特有的隨性和叛逆。「有,還有人說我更像ABC(美國出生的中國人),大概是因為我的口音吧,也許還有身高,嘿嘿......」說到自己的口音,Jerry的英語也可能是因為跟著練習發音的是美國電視頻道,所以他的英語有美國口音。
我是很懶的一個人
「你想不到吧,我是一個被公認的懶人!而且我創造英語潛能學習法很大意義上還跟我的懶惰有關。」Jerry眨眨眼說,「你想啊,我媽當初叫我坐在書桌邊每天背單詞,看語法書,沒多久我恐怕就會被悶死。」捷徑通常都是懶人發明的,雖然在琢磨如何創造這個捷徑時可能會花加倍的力氣,一旦找到了正確捷徑,之後就省力了。
對於Jerry來說,他一開始是逼自己一遍遍重複一個單詞、一個句子,首先想要達到的目的是要它的發音跟本地人一樣沒有任何「外鄉」口音,而不是要記住這個單詞的意思。聽上去好像不怎麼符合邏輯,可卻很管用。當你發現自己的發音跟當地西人一樣時,就會產生對英語的興趣。其實,沒有人天生對語言感興趣,學語言都需要有足夠的動力和有一個培養興趣的過程。而在加拿大生存本身就應該這裡很多華人學好英語的動力。
Jerry在日常生活中將聽到的、看到的單詞、句子信手拈來作為練習的材料,把練習的時間分散到每一個細小的生活環節中,比如洗菜時,躺在床上睡不著時,洗澡或上廁所,坐車時……,外向好動的他做不到安安靜靜集中較長一段時間學習。沒想到自成的「懶辦法」與專家推薦的最佳記憶法不約而同,高重複率鞏固記憶,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人在第一遍記東西時,一小時後會忘掉70%,第二次、三次之後,遺忘的頻率會大大降低,重複次數越多,遺忘得越少越慢。
在經歷了一年多痛苦的探索磨練,「懶人」Jerry的英語不僅讓他在加拿大的生活有了自己的一片天空,更讓在職業的發展上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他先後在加拿大一家大型人力資源公司擔任經理,然後又創辦起了自己的人力資源公司。
有一天,Jerry母親的一位朋友給他講了佛教中的修煉級別,說施比受有福。這讓Jerry得到啟發,他決心把自己的學習方法總結出來,傳授給為英語不好所痛苦的新移民。於是,他毅然辭去待遇優厚的工作,開始了Jerry英語學習法的講座和課程。
Jerry說,到目前為止,自己從事教授英語課正好一年,先後教授了900多名學生。看到學生的進步,他覺得自己的選擇沒有錯。維多利亞學院開設的Jerry英語學習班中,有一名女學生畢業後馬上找到了很少有華人能勝任的Telephone Marketing,全公司只有她一個華人,而她還成為最佳銷售業績員工之一。現在,在他的學生中,甚至還有韓國人、日本人和俄羅斯人。
Jerry在語言上的成功吸引了很多媒體前來報導,而風頭強勁的廣告宣傳也引來了傳言。有人出言懷疑他是商業炒作,說是他其實是「CBC」只不過假冒移民自學英語來推廣自己的課程。對此Jerry笑笑說,「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就當這是對我英語純正的一種肯定。話說回來,我的中文肯定還是比英文好,而且我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們也都在中國,如果說我真是CBC,估計我是不會有心得體會來研究出這樣的學習方法。」
我真的愛上了加拿大
Jerry除了在語言上成功融入了第一語言為英語的加拿大,他更在思想、性格和生活上漸漸完全融入了這個被他稱作「AMAZING」的國家。
Jerry為了能夠看懂加拿大最流行的冰球賽,花上了好幾個小時將枯燥的冰球賽比賽規則一一研究清楚,自此他愛上了這項運動,不僅看,自己還打冰球;為了適應不同地域的西餐,強迫自己連續三天吃同一種開始時感覺難以下嚥的伊朗菜,結果,他竟然漸漸習慣並喜歡上了它的風味……。他認為,雖然東西方文化可能有所不同,從根本上來說都是一樣地,比如對「愛」、「家庭」等的理解。
北美的生活可以是充滿樂趣的。Jerry喜歡車,也喜歡開(快)車。他說,自己很喜歡速度的感覺。以前因為工作原因,有時候要開4、5小時的車去跑客戶。除了渥太華(說來奇怪,加拿大的首都竟然沒有去過),他足跡遍佈安省的諸多區域。那個時候,他就邊開車邊享受大自然的風光。他還喜歡旅遊,說到這裡,他的眼睛開始發亮,神采開始飛揚。
在到各地的行程中,Jerry體會最深刻的就是,當地民眾對加拿大人的熱情友好。就因為這,很多美國人都特地穿加拿大的Sweater和帶有加拿大國旗的棒球帽。說道國旗,Jerry還想起了一次在尼羅河下游的旅行。朋友TOM當時相機被偷了,只背著兩個背囊旅行的他們覺得處境很危險,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情。在太陽下山時,Jerry把自己那塊圖案是加拿大國旗的頭巾繫在了船頭,當陽光照在國旗上時,那種油然而生的安全感,讓他更由衷地認為「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好的國家」。
因為自己喜歡旅遊,聖誕節,Jerry還給父母買了去古巴旅行的套餐,希望他們也可以像他一樣體會豐富多彩的人生。他說,我們生活在加拿大,要學會「DO SOMETHING!」and「ENJOY THE THINGS WE DO!」
跟Jerry作採訪,相當輕鬆,就像聊天,永遠不會有沒話題的時候,也常常因為他的風趣在採訪時讓我「笑場」。也許他的個性和資質中亦已融入了西方人的幽默感?還有他說的話,有時成熟得不像他的年齡。經歷造就一個人。採訪結束的時候,我得出了一個結論:Jerry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他更是一個有生活的人。
能將一場如何學好純正英語的演講變得如此生動精彩,想必這個80年代生的小夥子背後一定有很多自己的故事。當天在後臺我就跟Jerry說要作他的專訪。可是慚愧啊慚愧,這採訪一拖就是一年。今個暖冬的第一場大雪後,我們終於約定了採訪時間,有機會認識了一個舞台下和教室外的Jerry。
坐在對面的Jerry雖然身著正裝,帶了副斯文的眼鏡,卻絲毫掩飾不了爍爍發光的眼神裡透出的一種「新鮮氣質」。怎麼說呢,那是一種靈氣。採訪當然是用中文進行的(如果用英文估計我聽懂的也就80%)。Jerry的國語、英語、甚至連他自己一說都笑得不行的東北土話都說得相當「正宗」。這真是一個語言天才!我想。
我不是一個語言天才
「我其實不是一個語言天才。」Jerry坐下來說的第一句話就把我的想法給否決了。
Jerry來加拿大才六年多,年少成長的一大段日子都在中國,接受的是典型的中國式教育。所學的英語大部分只是死記硬背的單詞和應試技巧。到了這個陌生的國度,他自己講的英語別人聽不懂,而別人的話他也是一知半解,他感覺好像突然與外界有了隔閡。
儘管在出國前有著雄心壯志,Jerry卻因為不能與人溝通,渾身縱有使不完的力氣也無濟於事。於是,他下定決心苦攻英語。「語言根本不是靠天賦的!」Jerry又說,「學英語的過程其實是一個自我挑戰的艱辛歷程。」
當初他並不知從何入手。為了練英語,他想方設法去找當地人聊天,試來試去結果是碰一鼻子灰。他總是先在腦子裡用中文想好要說的話,再找到相應的英文單詞,然後用所學的語法去套出要講的英文句子。如此下來,說出去的句子結結巴巴,常常他還沒說完,對方早把話搶了過去,語速飛快地又丟過來一大堆話。這樣的話他當然聽不明白,而「Pardon」多了也不是辦法,結果對方早已失去了交談的興趣,而他自己也信心盡失。
但他不是輕易放棄的人。Jerry想,不如試試退回來「閉門造車」練英語。自從有了這種「頓悟」,他開始把自己當作一個牙牙學語的孩子,完全用耳朵去感受純正的發音,去捕捉一個個單詞的開音合音、唇音齒音,去熟悉一個個句子的抑揚頓挫。
Jerry說,在開始的大半年裡,他發痴似地尋找英語中每一個準確的發音部位,然後一遍遍地模仿。有時為了一個單詞的準確發音,要練上一千多遍。他說,這真是個很痛苦的過程。
這期間,他做了很多旁人認為是「crazy」的事情,比如:刻意只看英文電視報紙,不交中國朋友,把電腦裝成英文系統,甚至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大聲跟電視主持人練發音等。Jerry說,這樣做了一段時間的確有了成效,而不只有他可以做到這些事情,任何人都可以,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Only if you really want to!」
「有沒有說你像CBC(加拿大出生的中國人)?」我忍不住問到。因為除了語言,Jerry身上似乎還有著那種當地年輕人特有的隨性和叛逆。「有,還有人說我更像ABC(美國出生的中國人),大概是因為我的口音吧,也許還有身高,嘿嘿......」說到自己的口音,Jerry的英語也可能是因為跟著練習發音的是美國電視頻道,所以他的英語有美國口音。
我是很懶的一個人
「你想不到吧,我是一個被公認的懶人!而且我創造英語潛能學習法很大意義上還跟我的懶惰有關。」Jerry眨眨眼說,「你想啊,我媽當初叫我坐在書桌邊每天背單詞,看語法書,沒多久我恐怕就會被悶死。」捷徑通常都是懶人發明的,雖然在琢磨如何創造這個捷徑時可能會花加倍的力氣,一旦找到了正確捷徑,之後就省力了。
對於Jerry來說,他一開始是逼自己一遍遍重複一個單詞、一個句子,首先想要達到的目的是要它的發音跟本地人一樣沒有任何「外鄉」口音,而不是要記住這個單詞的意思。聽上去好像不怎麼符合邏輯,可卻很管用。當你發現自己的發音跟當地西人一樣時,就會產生對英語的興趣。其實,沒有人天生對語言感興趣,學語言都需要有足夠的動力和有一個培養興趣的過程。而在加拿大生存本身就應該這裡很多華人學好英語的動力。
Jerry在日常生活中將聽到的、看到的單詞、句子信手拈來作為練習的材料,把練習的時間分散到每一個細小的生活環節中,比如洗菜時,躺在床上睡不著時,洗澡或上廁所,坐車時……,外向好動的他做不到安安靜靜集中較長一段時間學習。沒想到自成的「懶辦法」與專家推薦的最佳記憶法不約而同,高重複率鞏固記憶,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人在第一遍記東西時,一小時後會忘掉70%,第二次、三次之後,遺忘的頻率會大大降低,重複次數越多,遺忘得越少越慢。
在經歷了一年多痛苦的探索磨練,「懶人」Jerry的英語不僅讓他在加拿大的生活有了自己的一片天空,更讓在職業的發展上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他先後在加拿大一家大型人力資源公司擔任經理,然後又創辦起了自己的人力資源公司。
有一天,Jerry母親的一位朋友給他講了佛教中的修煉級別,說施比受有福。這讓Jerry得到啟發,他決心把自己的學習方法總結出來,傳授給為英語不好所痛苦的新移民。於是,他毅然辭去待遇優厚的工作,開始了Jerry英語學習法的講座和課程。
Jerry說,到目前為止,自己從事教授英語課正好一年,先後教授了900多名學生。看到學生的進步,他覺得自己的選擇沒有錯。維多利亞學院開設的Jerry英語學習班中,有一名女學生畢業後馬上找到了很少有華人能勝任的Telephone Marketing,全公司只有她一個華人,而她還成為最佳銷售業績員工之一。現在,在他的學生中,甚至還有韓國人、日本人和俄羅斯人。
Jerry在語言上的成功吸引了很多媒體前來報導,而風頭強勁的廣告宣傳也引來了傳言。有人出言懷疑他是商業炒作,說是他其實是「CBC」只不過假冒移民自學英語來推廣自己的課程。對此Jerry笑笑說,「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就當這是對我英語純正的一種肯定。話說回來,我的中文肯定還是比英文好,而且我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們也都在中國,如果說我真是CBC,估計我是不會有心得體會來研究出這樣的學習方法。」
我真的愛上了加拿大
Jerry除了在語言上成功融入了第一語言為英語的加拿大,他更在思想、性格和生活上漸漸完全融入了這個被他稱作「AMAZING」的國家。
Jerry為了能夠看懂加拿大最流行的冰球賽,花上了好幾個小時將枯燥的冰球賽比賽規則一一研究清楚,自此他愛上了這項運動,不僅看,自己還打冰球;為了適應不同地域的西餐,強迫自己連續三天吃同一種開始時感覺難以下嚥的伊朗菜,結果,他竟然漸漸習慣並喜歡上了它的風味……。他認為,雖然東西方文化可能有所不同,從根本上來說都是一樣地,比如對「愛」、「家庭」等的理解。
北美的生活可以是充滿樂趣的。Jerry喜歡車,也喜歡開(快)車。他說,自己很喜歡速度的感覺。以前因為工作原因,有時候要開4、5小時的車去跑客戶。除了渥太華(說來奇怪,加拿大的首都竟然沒有去過),他足跡遍佈安省的諸多區域。那個時候,他就邊開車邊享受大自然的風光。他還喜歡旅遊,說到這裡,他的眼睛開始發亮,神采開始飛揚。
在到各地的行程中,Jerry體會最深刻的就是,當地民眾對加拿大人的熱情友好。就因為這,很多美國人都特地穿加拿大的Sweater和帶有加拿大國旗的棒球帽。說道國旗,Jerry還想起了一次在尼羅河下游的旅行。朋友TOM當時相機被偷了,只背著兩個背囊旅行的他們覺得處境很危險,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情。在太陽下山時,Jerry把自己那塊圖案是加拿大國旗的頭巾繫在了船頭,當陽光照在國旗上時,那種油然而生的安全感,讓他更由衷地認為「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好的國家」。
因為自己喜歡旅遊,聖誕節,Jerry還給父母買了去古巴旅行的套餐,希望他們也可以像他一樣體會豐富多彩的人生。他說,我們生活在加拿大,要學會「DO SOMETHING!」and「ENJOY THE THINGS WE DO!」
跟Jerry作採訪,相當輕鬆,就像聊天,永遠不會有沒話題的時候,也常常因為他的風趣在採訪時讓我「笑場」。也許他的個性和資質中亦已融入了西方人的幽默感?還有他說的話,有時成熟得不像他的年齡。經歷造就一個人。採訪結束的時候,我得出了一個結論:Jerry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他更是一個有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