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2-24 06:06:19作者:
「你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才六歲就敢罵警察,長大了還不又是一個捅刀子的主兒」。
一不留神,中國已進入「和諧」社會。照「和諧」的本來含義:和諧社會裏民不必怕官,官也不必怕民;他們的關係就像是魚與水的關係,又好比是「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關係。總之是:親如一家,情同手足,一幅太平盛世的歡樂景象。可現實卻是,連三歲小孩都知道怕官。
民怕官與民恨官
然而,理想總歸遙遠,這「和諧」是要付出代價的,通常情況下「和諧」的代價是要由民來付。這就是所謂的民怕官。小學裡的學生們被教導民不必怕官,因為大家其實是平等的。可實際情況是:民不但依然要怕官,而且還怕得緊呢!
北京的無照攤販剛刺死了執法的城管,追悼大會還沒有開完,報上又註銷一則消息,稱某無照攤販正在賣他的烤白薯,城管來了,其三歲的兒子急忙報警。攤販夫婦急忙收拾準備逃走,但另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對著城管的麵包車破口大罵,以表達自己怨恨。攤販夫婦抽了這孩子兩耳光。「你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才六歲就敢罵警察,長大了還不又是一個捅刀子的主兒」。
攤販夫婦怕得有理,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教育也算是及時。但是,這件事卻使人感到恐懼。三歲孩子都知道怕官,六歲孩子就知道恨官——實際上是既怕又恨——這樣得孩子在長大後會怎樣地看待社會?
據說,為了醫治中國人的精神信仰危機,當代的「大師們」正在發動孩子們讀經,對警察叔叔們,他們教導孩子說:你感到害怕就對了,你本來就應該心存敬畏。
需要怕官的不止是無照的攤販。在中國,從小攤販到大商人,嚴格地說來,完全合法的商人幾乎就不存在。問問中國的官老爺大人:你們總共製定了多少需要百姓遵守的法規?沒有一個官老爺能回答出來。他們的法律和法規多到自己都執行不過來,別人也遵守不過來,那結果就只能是執行到誰的頭上算誰倒霉。生活在這樣一片國土上而不知道怕官,除非本身就是官。
官怕民與新聞禍
單說民怕官也有失公允,有時候官也怕民。不久前,江西農民李元武就遇到了一件「官怕民」的好事。先是,李元武的拖車不小心劃破了建設局長余祖華家的屋牆;李元武是倒霉催的,他想賠五百元了事,人家局長大人可不干。余局長又是報警,又是扣車,又是找人做牆體安全鑑定,一統官司打下來,李元武需要賠償余局長2000元事故損失,另外支付2000元的事故鑑定費用。
這事本來又是一個民怕官的典範,可不料,某新聞記者把這事捅到了報紙上,從報紙上又傳到了網路,這件事就一下子觸動了中國人「民疑官」的神經。網路上一片質疑和譴責的聲音,全是針對著余局長去的。局長大人這下才感到害怕了,主動提出放棄對李元武的索賠要求。據說,連那兩千元錢的事故鑑定費李元武也不必支付,可能是偷偷地找人報銷了。
民怕官,不是新聞。三歲的小孩子都知道怕官,這才是新聞。建設局長怕了肇事的農民,這才是新聞。
一不留神,中國已進入「和諧」社會。照「和諧」的本來含義:和諧社會裏民不必怕官,官也不必怕民;他們的關係就像是魚與水的關係,又好比是「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關係。總之是:親如一家,情同手足,一幅太平盛世的歡樂景象。可現實卻是,連三歲小孩都知道怕官。
民怕官與民恨官
然而,理想總歸遙遠,這「和諧」是要付出代價的,通常情況下「和諧」的代價是要由民來付。這就是所謂的民怕官。小學裡的學生們被教導民不必怕官,因為大家其實是平等的。可實際情況是:民不但依然要怕官,而且還怕得緊呢!
北京的無照攤販剛刺死了執法的城管,追悼大會還沒有開完,報上又註銷一則消息,稱某無照攤販正在賣他的烤白薯,城管來了,其三歲的兒子急忙報警。攤販夫婦急忙收拾準備逃走,但另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對著城管的麵包車破口大罵,以表達自己怨恨。攤販夫婦抽了這孩子兩耳光。「你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才六歲就敢罵警察,長大了還不又是一個捅刀子的主兒」。
攤販夫婦怕得有理,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教育也算是及時。但是,這件事卻使人感到恐懼。三歲孩子都知道怕官,六歲孩子就知道恨官——實際上是既怕又恨——這樣得孩子在長大後會怎樣地看待社會?
據說,為了醫治中國人的精神信仰危機,當代的「大師們」正在發動孩子們讀經,對警察叔叔們,他們教導孩子說:你感到害怕就對了,你本來就應該心存敬畏。
需要怕官的不止是無照的攤販。在中國,從小攤販到大商人,嚴格地說來,完全合法的商人幾乎就不存在。問問中國的官老爺大人:你們總共製定了多少需要百姓遵守的法規?沒有一個官老爺能回答出來。他們的法律和法規多到自己都執行不過來,別人也遵守不過來,那結果就只能是執行到誰的頭上算誰倒霉。生活在這樣一片國土上而不知道怕官,除非本身就是官。
官怕民與新聞禍
單說民怕官也有失公允,有時候官也怕民。不久前,江西農民李元武就遇到了一件「官怕民」的好事。先是,李元武的拖車不小心劃破了建設局長余祖華家的屋牆;李元武是倒霉催的,他想賠五百元了事,人家局長大人可不干。余局長又是報警,又是扣車,又是找人做牆體安全鑑定,一統官司打下來,李元武需要賠償余局長2000元事故損失,另外支付2000元的事故鑑定費用。
這事本來又是一個民怕官的典範,可不料,某新聞記者把這事捅到了報紙上,從報紙上又傳到了網路,這件事就一下子觸動了中國人「民疑官」的神經。網路上一片質疑和譴責的聲音,全是針對著余局長去的。局長大人這下才感到害怕了,主動提出放棄對李元武的索賠要求。據說,連那兩千元錢的事故鑑定費李元武也不必支付,可能是偷偷地找人報銷了。
民怕官,不是新聞。三歲的小孩子都知道怕官,這才是新聞。建設局長怕了肇事的農民,這才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