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拆遷戶自焚身亡 燒傷公安局副局長

發表:2007-04-14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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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拆遷引起民眾反抗和官方鎮壓是造成中國目前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圖為北京一拆遷現場

安徽巢湖市的一個擴建商廈的拆遷現場,4月10號發生拆遷戶不滿賠償而引火自焚的事件,業主呂二祥送醫不治死亡。大陸媒體稱,在現場的公安局副局長「因試圖制止呂二祥的極端行為」也被燒傷。

有分析人士認為,公安局副局長和警察都在現場,說明是暴力強制拆遷,從而導致拆遷戶被逼自焚,他們應該是間接凶手。大陸維權人士指出,弱勢群體用極端方式抗議強拆,是自己私有財產被剝奪情況下,被逼無奈而萬不得已採取的反應。
*拆遷戶呂二祥現場自焚

安徽的《江淮晨報》報導,4月10號早上7點多,安徽巢湖市居巢區安德利商廈的拆遷現場,居巢公安分局副局長朱曉明看見拆遷戶呂二祥一手拿著一桶煤油往身上澆,一手持打火機。朱曉明衝上前去,抱住呂二祥,試圖制止他的極端行為。結果呂二祥點燃煤油自焚。

當現場的警察將二人身上的火扑滅後,送到醫院搶救。呂二祥不幸死亡,朱曉明背部和頸部大面積燒傷,現住院治療。

據瞭解,死者呂二祥42歲,已經離異,沒有工作,家中有兩個兒子,還有一個痴呆的母親。

對於事件的起因,安徽的《江淮晨報》說,「安德利商廈擴建改造工程得到絕大多數拆遷戶的理解和支持,所有住戶全部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自焚的呂二祥也於去年10月簽了協議。但是後來,由於呂二祥提出額外要求,安德利商廈沒有給於明確答覆,呂二祥因此產生不滿。」

*公安局長帶頭的暴力拆遷

不過根據自由亞洲電臺的報導,在網際網路上搜索後記者發現,有關這次事件的報導,幾乎全是總部設在合肥的《江淮晨報》的一篇稿件。記者打電話到巢湖當地的《巢湖日報》,其編輯部沒有透露姓名的負責人明確說他們沒有報導:「我們沒有做報導,這個事情我沒辦法給你回答。」

對於《江淮晨報》對事件經過的描述,大紀元專欄作家王一峰表示強烈質疑,他說,「大陸媒體把公安局副局長的描述使人感覺他好像是見義勇為的‘英雄’,是很可笑的。首先,公安局副局長和警察都在現場,說明是暴力強制拆遷,他們是逼迫呂二祥自焚的凶手。」

他還質疑公安分局副局長朱曉明「見義勇為」的做法,他認為更可能是呂二祥在自焚前想以抗爭的方式與指揮強制拆遷的副局長朱曉明同歸於盡。

*維權人士:「被逼無奈」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山西太原「中國人權論壇」的發起人鄧太清說,因政府強迫拆遷導致弱勢群體家園不保的事情到處都有,被逼無奈時,沒有太多的選則:「你要拆,給他一點錢,使他沒地方居住,找不到同樣的地方去生存,現在生活費漲得又非常高。人民的收入趕不上房價,出去也是死路,流落街頭,還不如自焚,是被逼無奈。

鄧太清還說起日本東京一個建設工地拆遷工作花了七年時間解決拆遷戶的安置問題:「西方社會有一個法制、人權來保障基本民眾的利益,任何政府、任何集團、任何部門不敢隨便侵犯人民的利益。而在中國沒有這樣的體制,悲劇是永遠層出不窮的,說‘兩三個月就給你解決’,結果個人接受了那你就倒霉了,不接受就面臨著被打、被抓、逼得沒有辦法,只好自殺。」

按照中國國務院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時應該按照市場價對業主進行賠償。但是,在很多情況下,發展商並不按照規定辦事。最近《物權法》已經獲得通過,個人的私有財產權獲得保護。

不過,鄧太清卻不是太樂觀:「現行法律有這個條款,但是誰去執行?誰去監督?《物權法》訂得再好也得執行呀,對你是法,對他就不是法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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