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沉寂8個月之久的被稱為「中國的脊樑」的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終於打通了胡佳的電話,第一次公開向外界講出了自去年8月15日遭秘密抓捕後所遭受的酷刑、洗腦、要挾、誣陷以及對家人的迫害。
從高律師的談話中,再次確認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在整個事件中所起的關鍵作用。高律師說他在被關押期間得悉的信息是:從2006年2月起,由中央政法委指令成立了一個由公檢法、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每個星期一召開一次例會,每次例會都由中央政法委主持,匯總有涉及高律師案件的國內外情報以及最新所謂的「敵情動態」,發布最新指示。
中央政法委是一個在憲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蹤影的組織,卻可以指揮公安、檢察院、法院、國安等名義上應該由人大和國務院管轄的國家機器,而人大和國務院居然不僅忍氣吞聲的受了,轉過頭來還裝模作樣的按照這個只敢躲在幕後的秘密組織的命令來通過法律、發布通知、文件。
另一個早已被反覆曝光,這次又被高律師親身經歷的則是中共自稱「春風化雨」的「關懷」。從8月15至12月22日止,在高律師被關押的129天中,被拷住雙手的時間是600小時;被固定在特製的鐵椅上的時間是590多小時;被左右雙向強光燈照射的時間為590多小時;被強制盤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過的時間是800小時左右;被強制擦鋪板的次數為385次。這是在2004 年公安部頒布條例禁止使用酷刑和威脅取得口供,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消除刑訊逼供是工作重中之重兩年之內發生的。當然,中國司法機關是把法輪功學員排除在任何此類條例之外的,所以他們認為只要宣布高律師是「法輪功頭目」就可以為所欲為。
高智晟案中出現的另一個現象則是「與時俱進」的妖魔化手段。和以往案子不同的是,當局並沒有使用官方媒體「批倒批臭」的常規手段,而是動用了海內外特殊力量通過網路和其他非傳統媒體來散佈謠言。這種來自似乎是維權陣營內的聲音和網上身份不明者的暗箭,配合中共當局故意「透露」出來的含糊不清的「內部消息」,意圖對高律師造成更大的殺傷。
不過,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看,也許可以讀出完全不同的信息。對一個公開呼籲最高當局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對待法輪功群體的維權律師,需要中共最高當局的某種勢力親自出面動用89年以來最大的司法資源對付,需要破壞中共自己制定而且可以隨意使用的全部法律條文,而使用諸如肉體折磨、切斷電話和一切對外聯繫、折磨高律師的妻女等完全拿不上台面的低劣手段。同時使用的詆毀高律師的方法,則是放著每年耗資數以千百億的宣傳部門和宣傳工具不敢用,卻要依靠那些不能公開身份的媒體和人員散佈一些無從證實的謠言。任何一個認為自己還有一點合法性、對自己統治還抱有一絲信心、統治手段還沒有到黔驢技窮那一步的政黨是做不出來的。
如果誰認為中共還能維持下去的,就看看它們在對待高智晟律師時的無奈吧。除了那些最後當然要被審判的直接策劃者,這個案子裡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中共敗像顯露時還跟著作惡的「執法者」。讓我們記住直接參與這個案子的部門及其主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國安部部長許永躍、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公安部國保局局長陳智敏、公訴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檢察官張榮革、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池強、主審法官賈連春、法官王賀、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總隊長張憲林和國保總隊處長孫偉。
當納粹鐵蹄在歐洲橫行的時候,希姆萊絕對不會想到自己被捕後只能用服毒自殺來逃避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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