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5-27 04:48:38作者:
經過反覆的討價還價和無數的閉門會議,美國參院的重要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終於在上週達成了妥協,聯合推出了一項具有深遠影響意義的移民法提案-保護邊境,促進經濟和移民改革法案。法案一經出臺,引發了各方面的極大關注。保守派指責這是移民大赦,說Z簽證是對非法偷渡者的獎勵。工會代表十分關心Y簽證,認為成千上萬的臨時勞工的湧入會壓低工資,造成美國工人的失業。而先前極力推動移民改革的西語裔也
對取消大部分親屬移民極為不滿。撇開這些不同的意見不談,該項法案其實也和眾多職業移民申請人息息相關。
給外國學生的一個大禮
一個最好的消息是外國學生的畢業後實習期間由12個月增加一倍,延長到24個月。這無疑給外國學生更充裕的時間去尋找一個最適合自己的職業發展機會。目前的情況是,由於實習期只有12個月,H1名額奇缺,大多數學生只能將就,把能夠擔保H1的僱主作為首
其次,對於理工科的學生如果攻讀博士或者碩士學位的話,可以獲得一個新創設的F4簽證。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F4簽證持有人毋需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這也就是說,申請人從此不需要再絞盡腦汁向簽證官表白自己在學成之後一定會回國。目前的法律只給H1 (短期工作簽證)和L-1 (跨國公司經理簽證)這種特殊的待遇。這項破天荒地的改革顯示了立法者急於保護美國的科技強國地位而不惜別開奚境。這也顯示了早先時候美國
大學和研究機構對國會所作的大力遊說是極為有效的。請注意,只有以下專業的研究生才有資格申請F4:數學,工程,信息技術以及自然科學。具體而言,那些專業符合以上要求還需要移民局具體的解釋。
最後,法案還提供了學生在還沒有畢業之前每週工作20個小時的辦法。請注意,這可是在校園外工作20個小時。這也是一個令人意外的驚喜。過去二十年的移民法,嚴格禁止學生在學期中在校園外工作,只准許在校園內。而校園內的工作除了工資低,也很少能找到。還有,這20小時的工作還可以是與所學專業毫無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數學系的學生要去中餐館打工掙學費,按照這項法案,只要不超過每週20個小時的限制,是
完全合法的。當然,如此寬鬆的背後也對僱主增加的要求。僱主要向學校和勞工部保證支付最低工資和在過去21天內無法找到合適的美國工人。一旦僱主被發現違法僱用外國學生,會被罰5年內禁止僱用任何外國學生。
總體而言,這些變化顯示了早先時候美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對國會所作的大力遊說是極為有效的。如果法案得到通過,無疑會給正在就讀的外國學生以及正在申請來美國留學的學生極大的刺激。
增加了H1名額但是僱主們要小心了
法案將2008財務年的H1名額增加到115,000。與目前每年65,000的名額相比,增加了將近一倍。除此之外移民局還可以在2008年以後將名額增加到180,000。但是更加令人關注的是在H1名額增加後,僱主的責任變得更重了。譬如,僱主要保證在遞交H1申請的前後180天內,已經盡全力爭取美國工人,但是沒有人應聘。法案還讓曾經取消了的規定死灰復燃。如對於僱員在50人以上的公司,持H1的僱員不得超過50%。這項規定是針對涉嫌濫用H1簽證的懲罰。
而且,除了勞工部可以對僱主進行稽查外,移民局也被要求每年對1%的僱主做抽查,以確保關於最低工資和不侵佔美國人工作機會的規定得到執行。這就給了移民局更多責任。目前,勞工部和移民局同時負責H1項目不同的環節,但是又互不通氣。可以預料的是,如果法案得到批准,執法會更嚴。還有,毫無意外的是,各項罰款也跟著紛紛漲價。
從H1的部分來看,國會對這個所謂的高科技工人簽證是又恨又愛。迫於勢力強大的商業界壓力,H1名額不得不增加,但是國會又並不想全盤撒手,所以對於執法部分則是大幅加碼。
與此相關的是,移民局也被要求對於L-1簽證加強審查。和H1一樣,移民局也被要求每年對1%申請L1簽證的公司做抽查,並將記錄向國會報告。
積分制是遊戲還是福音?
過去5年中,大多數職業移民申請人都要等待起碼2至6年才能得到綠卡。這是因為備受苟病的勞工證申請十分耗時,而且,移民簽證的數目又遠遠不足。相比之下,實行積分制的國家,如加拿大,則要顯得迅捷的多。法案規定職業,受教育程度,英語能力,家庭關係為4個大種類,其中職業總分47分,教育28分,英語15分,以及家屬10分,總共100分。一個理想的申請人是年紀30歲左右,擁有碩士學位,在熱門行業工作5年,講流利英語,以及父母或兄弟姐妹持綠卡或是美國公民。總體來說,積分制與現有的制度比較起來有以下特點:
1 由僱主主導改變為申請人主導
一個最大的不同是勞工證制度將退出江湖。與此相關聯的是,僱主毋需再作為擔保人。目前僱主需要登報證明找不到合格的美國工人,需要證明財力足夠支付最低工資,需要完成許多繁瑣的文件。如果法案通過,這都將成為歷史。
申請人有一份工作仍然很重要,將近一半的分數屬於這一種類。但是更重要的是該工作是否是專業性的,是否是急需人才的,是否是科技,工程,數學和醫療行業,申請人是否有一定工作經驗(最多5年經驗),以及是否年齡介於25-39歲。
而且,目前在職業移民中根本不加以考慮的語言及親屬關係也佔據了1/4的分數。而其中母語是英語的申請人更是佔盡便宜,可以得到語言項的滿分。這可能是對亞裔移民最大的不利。親屬關係所佔的10分應該是對取消大多數親屬移民的一種補償。但是由於只佔10分,實在是無關痛痒。
由於這項改革實在是與過去徹底決裂,目前存在很大爭議。在法案推出很短時間內,就有商業界人士表達不滿,認為這會導致大批能夠得到高分的申請人得以進入美國,反而找不到工作的難堪現象。相比較實行積分制的加拿大,這種考慮又不無道理。因此,例如國會眾院負責人波羅西,以及民主黨2008年總統競選人歐巴瑪等眾多政治人物目前都對積分制存有疑慮。
2 申請時間和簽證名額都會大幅度改善
目前職業移民簽證名額為14萬。法案規定在正式實行法案的前5年,每年職業移民簽證相當於2005年所有移民種類的總和。據估計,這個數字是24萬7千。其中1萬給Y簽證,9萬給目前正在處理中的申請案。在此後的3-4年,簽證名額又會到14萬,只到所有移民積壓案件得到處理。其後,每年移民總數上升到38萬。很顯然,國會既希望維持目前每年發出綠卡的總數,又希望向職業移民傾斜。這對有意職業移民者是一個利好。對於目前
案件正在處理中的申請人,由於法案規定移民局必須要優先完成積案,所以會看到案件處理速度會大大地加快。而一旦取消勞工證制度和增加名額,估計處理時間應當可以縮短到與目前加拿大持平的狀態,即平均1.5-2年左右。
縱觀法案中對於職業移民的規定,體現了共和黨人,尤其是布希總統本人對於移民體制的想法。如果在國會佔優勢的民主黨人能夠妥協,那麼法案通過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但是,是否功虧一簣,既要看政治人物的智慧,也有賴民眾的支持。很難講2-3週後,這項法案是否仍然存在。但是,從過去的立法歷史來看,即使法案胎死腹中,其中的一些重要想法仍然有可能會通過其他辦法成為法律。所以,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對取消大部分親屬移民極為不滿。撇開這些不同的意見不談,該項法案其實也和眾多職業移民申請人息息相關。
給外國學生的一個大禮
一個最好的消息是外國學生的畢業後實習期間由12個月增加一倍,延長到24個月。這無疑給外國學生更充裕的時間去尋找一個最適合自己的職業發展機會。目前的情況是,由於實習期只有12個月,H1名額奇缺,大多數學生只能將就,把能夠擔保H1的僱主作為首
其次,對於理工科的學生如果攻讀博士或者碩士學位的話,可以獲得一個新創設的F4簽證。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F4簽證持有人毋需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這也就是說,申請人從此不需要再絞盡腦汁向簽證官表白自己在學成之後一定會回國。目前的法律只給H1 (短期工作簽證)和L-1 (跨國公司經理簽證)這種特殊的待遇。這項破天荒地的改革顯示了立法者急於保護美國的科技強國地位而不惜別開奚境。這也顯示了早先時候美國
大學和研究機構對國會所作的大力遊說是極為有效的。請注意,只有以下專業的研究生才有資格申請F4:數學,工程,信息技術以及自然科學。具體而言,那些專業符合以上要求還需要移民局具體的解釋。
最後,法案還提供了學生在還沒有畢業之前每週工作20個小時的辦法。請注意,這可是在校園外工作20個小時。這也是一個令人意外的驚喜。過去二十年的移民法,嚴格禁止學生在學期中在校園外工作,只准許在校園內。而校園內的工作除了工資低,也很少能找到。還有,這20小時的工作還可以是與所學專業毫無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數學系的學生要去中餐館打工掙學費,按照這項法案,只要不超過每週20個小時的限制,是
完全合法的。當然,如此寬鬆的背後也對僱主增加的要求。僱主要向學校和勞工部保證支付最低工資和在過去21天內無法找到合適的美國工人。一旦僱主被發現違法僱用外國學生,會被罰5年內禁止僱用任何外國學生。
總體而言,這些變化顯示了早先時候美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對國會所作的大力遊說是極為有效的。如果法案得到通過,無疑會給正在就讀的外國學生以及正在申請來美國留學的學生極大的刺激。
增加了H1名額但是僱主們要小心了
法案將2008財務年的H1名額增加到115,000。與目前每年65,000的名額相比,增加了將近一倍。除此之外移民局還可以在2008年以後將名額增加到180,000。但是更加令人關注的是在H1名額增加後,僱主的責任變得更重了。譬如,僱主要保證在遞交H1申請的前後180天內,已經盡全力爭取美國工人,但是沒有人應聘。法案還讓曾經取消了的規定死灰復燃。如對於僱員在50人以上的公司,持H1的僱員不得超過50%。這項規定是針對涉嫌濫用H1簽證的懲罰。
而且,除了勞工部可以對僱主進行稽查外,移民局也被要求每年對1%的僱主做抽查,以確保關於最低工資和不侵佔美國人工作機會的規定得到執行。這就給了移民局更多責任。目前,勞工部和移民局同時負責H1項目不同的環節,但是又互不通氣。可以預料的是,如果法案得到批准,執法會更嚴。還有,毫無意外的是,各項罰款也跟著紛紛漲價。
從H1的部分來看,國會對這個所謂的高科技工人簽證是又恨又愛。迫於勢力強大的商業界壓力,H1名額不得不增加,但是國會又並不想全盤撒手,所以對於執法部分則是大幅加碼。
與此相關的是,移民局也被要求對於L-1簽證加強審查。和H1一樣,移民局也被要求每年對1%申請L1簽證的公司做抽查,並將記錄向國會報告。
積分制是遊戲還是福音?
過去5年中,大多數職業移民申請人都要等待起碼2至6年才能得到綠卡。這是因為備受苟病的勞工證申請十分耗時,而且,移民簽證的數目又遠遠不足。相比之下,實行積分制的國家,如加拿大,則要顯得迅捷的多。法案規定職業,受教育程度,英語能力,家庭關係為4個大種類,其中職業總分47分,教育28分,英語15分,以及家屬10分,總共100分。一個理想的申請人是年紀30歲左右,擁有碩士學位,在熱門行業工作5年,講流利英語,以及父母或兄弟姐妹持綠卡或是美國公民。總體來說,積分制與現有的制度比較起來有以下特點:
1 由僱主主導改變為申請人主導
一個最大的不同是勞工證制度將退出江湖。與此相關聯的是,僱主毋需再作為擔保人。目前僱主需要登報證明找不到合格的美國工人,需要證明財力足夠支付最低工資,需要完成許多繁瑣的文件。如果法案通過,這都將成為歷史。
申請人有一份工作仍然很重要,將近一半的分數屬於這一種類。但是更重要的是該工作是否是專業性的,是否是急需人才的,是否是科技,工程,數學和醫療行業,申請人是否有一定工作經驗(最多5年經驗),以及是否年齡介於25-39歲。
而且,目前在職業移民中根本不加以考慮的語言及親屬關係也佔據了1/4的分數。而其中母語是英語的申請人更是佔盡便宜,可以得到語言項的滿分。這可能是對亞裔移民最大的不利。親屬關係所佔的10分應該是對取消大多數親屬移民的一種補償。但是由於只佔10分,實在是無關痛痒。
由於這項改革實在是與過去徹底決裂,目前存在很大爭議。在法案推出很短時間內,就有商業界人士表達不滿,認為這會導致大批能夠得到高分的申請人得以進入美國,反而找不到工作的難堪現象。相比較實行積分制的加拿大,這種考慮又不無道理。因此,例如國會眾院負責人波羅西,以及民主黨2008年總統競選人歐巴瑪等眾多政治人物目前都對積分制存有疑慮。
2 申請時間和簽證名額都會大幅度改善
目前職業移民簽證名額為14萬。法案規定在正式實行法案的前5年,每年職業移民簽證相當於2005年所有移民種類的總和。據估計,這個數字是24萬7千。其中1萬給Y簽證,9萬給目前正在處理中的申請案。在此後的3-4年,簽證名額又會到14萬,只到所有移民積壓案件得到處理。其後,每年移民總數上升到38萬。很顯然,國會既希望維持目前每年發出綠卡的總數,又希望向職業移民傾斜。這對有意職業移民者是一個利好。對於目前
案件正在處理中的申請人,由於法案規定移民局必須要優先完成積案,所以會看到案件處理速度會大大地加快。而一旦取消勞工證制度和增加名額,估計處理時間應當可以縮短到與目前加拿大持平的狀態,即平均1.5-2年左右。
縱觀法案中對於職業移民的規定,體現了共和黨人,尤其是布希總統本人對於移民體制的想法。如果在國會佔優勢的民主黨人能夠妥協,那麼法案通過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但是,是否功虧一簣,既要看政治人物的智慧,也有賴民眾的支持。很難講2-3週後,這項法案是否仍然存在。但是,從過去的立法歷史來看,即使法案胎死腹中,其中的一些重要想法仍然有可能會通過其他辦法成為法律。所以,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